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省市屬駐衡各單位:
近年來,我縣養殖業迅速發展,已成為農村經濟的支柱產業和農民增收的重要來源。但目前有的地方在飼料生產和生豬飼養過程中非法使用鹽酸克倫特羅(“瘦肉精”)等違禁藥物,造成有毒有害物質在生豬等畜產品中殘留,嚴重危害人民的身體健康,影響畜產品市場的開拓和農民收入增加。為了保護人民身體健康,促進養殖業、飼料業的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嚴格管理責任制。各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將畜產品安全問題作為當前農村經濟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把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列入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和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的內容??h政府已成立由向前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衛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藥監局、畜牧水產局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縣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藥品聯合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對畜產品安全監管不力的部門,縣政府將予以通報,并限期改正。如經檢查發現仍有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的,將停止生豬等畜產品外銷,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加強安全監測體系建設,強化畜產品質量監控??h政府將增加投入,加強飼料和畜產品安全監測體系建設??h飼料和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由畜牧水產局動物防疫監督管理站負責。縣畜牧局要盡快添置液相色普儀,氣相色普儀等儀器設備,加強技術人員培訓,完善檢測手段。檢查、督促和行政執法以畜牧部門為主。凡進入市場的畜禽水產品必須來自確定的安全生產區,接受畜牧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抽樣檢驗。要加強對畜產品和飼料安全的監控,擴大監測覆蓋面,增加抽樣頻率,并依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檢測結果。
三、加大打擊力度,開展畜產品安全專項整治。全縣將組織開展對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打擊活動,我縣在2006年6月份和國慶節、2007年元旦節前后將組織重點抽查,聯合行動小組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由畜牧水產部門牽頭,會同衛生、工商、藥監、公安等部門,對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生豬飼養場(戶),販運商和屠宰戶進行檢查,堅決鏟除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的窩點。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要切實把住檢疫關,凡含有“瘦肉精”的豬肉禁止出廠(場),禁止銷售,由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理費用由飼養者、販運商或屠宰戶承擔。嚴禁轉手變賣動物檢驗檢疫證明,沒有產地檢疫合格證明的生豬,不準進入定點屠宰場。各販運商和定點屠宰場不得收購屠宰飼喂“瘦肉精”的生豬。對違反上述規定,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要依法進行處理。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作配合。要將突擊檢查和日常檢查相結合,不定期開展聯合行動,徹底解決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問題。
二OO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