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南昌市農副產品平價商店建設實施方案(2025年修訂版)》已經市政府2025年第13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南昌市農副產品平價商店建設實施方案
(2025年修訂版)
為切實有效穩定“米袋子”“菜籃子”等重要民生商品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推進重要民生商品平價銷售機制要求及《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推進重要民生商品平價商店建設穩價惠民的通知》(贛發改價調〔2024〕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義
農副產品平價商店(以下簡稱“平價商店”)是在政府引導和扶持下,通過產銷對接,在價格平穩時以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銷售群眾生活必需的農副產品,在價格異常波動時服從政府安排承擔保障供應、平抑價格等社會責任的各類商業載體。推進平價商店建設,有利于暢通農副產品產銷渠道,緩解農民“賣菜難”問題,穩定提高農民收入;有利于減少流通環節,降低農副產品流通成本和銷售價格,緩解居民“買菜貴”問題,穩定居民消費預期;有利于培育保供穩價載體,引導和規范農副產品流通秩序與價格行為,建立起農副產品價格調控的長效機制。做好平價商店建設工作,對于進一步加強價格調控,保障農副產品市場供應,穩定“菜籃子”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調控、市場運作、產銷對接、平價惠民”的原則,堅持公益性與經營性服務相結合,以經營主體自主經營為主,以保供基地為依托,以財政獎補為激勵,以契約方式約定相關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兩級考核、分步推進為主要方法,加快平價商店建設步伐,優化農副產品供應鏈,減少農副產品流通環節,降低農副產品流通成本,提高農副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三、工作內容
(一)實行商品目錄和價格管理
1.平價商店經營的重要民生商品重點參照南昌市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目錄清單,以大米、食用油、豬肉、部分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為主,其中部分蔬菜類為必須平價銷售品種,其他三類為鼓勵平價銷售品種,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可視情動態調整。(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發改部門按有關要求,根據季節變化確定公布全市平價農副產品目錄并適時調整。平價銷售采取常態化方式實施,在蔬菜大類中選擇至少10個品種,銷售價格原則上應低于當地同類市場均價15%以上(市場均價以市發改部門價格監測數據為準),銷售其他農副產品的價格不高于周邊同品種市場價格。(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平價商店農副產品價格監測平臺
要充分利用平價商店農副產品價格監測平臺,對全市平價農副產品目錄內品種進行監測,發布市場平均價和各平價商店的實際銷售價格。該平臺在條件成熟時與農副產品生產基地、配送中心以及平價商店對接,發布訂貨、供貨信息,實現網上采購,創新農副產品流通方式。(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聯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農超對接生產基地建設
積極推動獲得綠色有機地理標志農產品的生產基地或南昌市“菜籃子”應急保供基地作為農超對接農副產品生產基地。通過與生產基地簽訂協議,保證平價商店有穩定的貨源,減少農副產品流通環節,降低運營成本。(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供銷聯社、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農副產品配送中心建設
1.要加快建設與農副產品生產基地規模及平價商店采購需求相適應的農副產品物流配送體系。充分利用或改造現有的物流配送中心、鮮活農產品配送中心、冷鏈物流基地。(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供銷聯社、市發展改革委、市城管執法局、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平價商店經營主體要對銷售的農產品開展質量安全自檢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對供貨的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監督檢查。(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聯社、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對涉及平價商店運輸鮮活農副產品及加工品的車輛,實行“綠色通道”的相關政策;完善平價商店配送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免收平價商店配送車停車費。(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發改、商務、公安交管等部門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為平價商店農副產品配送車輛提供便利條件,需要辦理通行證的按規定辦理。(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對涉及平價商店經營管理的各種收費進行清理,不合理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偏高的收費標準要適當降低。(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
4.稅務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好農副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和平價商店建設的稅費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5.新開辦的平價商店經考核合格的,給予開辦費補貼,平價商店經年度考核評定為合格以上的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當重要民生商品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特定時期,如重要節假日(元旦春節、中秋國慶等)、突發嚴重自然災害和公共衛生事件時、重要民生商品價格大幅上漲(可設定具體的上漲幅度作為啟動條件)等情形下,按照“先控后補”的原則進行應急調控,即先平抑價格銷售,后給予平價商店適當補貼。(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為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建立健全農副產品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長效機制。將平價商店納入政府儲備糧油、豬肉、蔬菜等應急供應投放網點,在保障用能需求等方面給予適當支持。(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平價商店的獎補經費可在國家和省相關扶持的經費以及市(區、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相關專項資金中列支。具體獎補辦法按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制定的政策執行。(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基本要求
(一)設立方式
選擇在中心城區大中型社區或交通相對便利、中低收入群體相對集中的區域推進平價商店建設,合理設立社區平價商店或超市平價直銷區。
(二)申報條件
1.經營主體依法登記注冊,具有合法經營資格;
2.相對獨立且具備一定規模的經營場所或銷售區域,并保證貨源穩定;
3.經營的平價商品主要為群眾基本生活必需的農副產品,每天有平價銷售品種并保證供應;在價格發生異常波動時,按照協議履行相關義務;
4.銷售的農副產品符合國家相關質量安全標準。
(三)申報程序
1.擬設立平價商店的經營主體,向市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請;
2.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及所在區(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發改部門進行審核;
3.經審核同意,并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授予平價商店標牌,同時由市發展改革委與經營主體簽訂協議。審核未通過的,及時向經營主體反饋。
(四)退出機制
平價商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審核后,收回標牌停止相關扶持政策。
1.按照考核要求,連續二次考核不合格的;
2.經營的農副產品質量不符合質量安全規定的;
3.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或協議約定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將平價商店建設納入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工作部署。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會商機制,明確部門職責,細化工作措施,穩步有序推進。發改、商務、財政、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要依據部門職責,加強協同聯動,推進平價商店建設。
(二)細化工作考核
平價商店考核工作由市發展改革委具體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組成考核小組(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考核評定。平價商店考核采取實地考核和網絡考核相結合的形式。具體的考核辦法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三)強化監督管理
1.市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平價商店經營管理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引導平價商店合法合規經營。
2.平價商店經營主體要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明碼標價、價格臺賬、經營品種數量統計、質量監測檢驗等制度,依法規范經營。所有平價商店均應使用統一標牌,自覺接受監督管理。
(四)加強宣傳引導
要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建設平價商店的重要意義和相關扶持政策,推廣經驗做法,擴大社會影響,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以爭取社會支持,加強社會監督。
本方案自2025年5月29日起施行,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可參照本方案執行。《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昌市農副產品平價商店建設實施方案(修訂版)的通知》(洪府發〔2020〕4號)同時廢止。
關于印發《南昌市農副產品平價商店建設實施方案(2025年修訂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