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嬰幼兒奶粉事件處置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36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省奶站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府辦發電〔2008〕148號)和全國、全省加強奶站清理整頓和監督管理視頻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全市奶站監督管理,從源頭上保障乳品質量安全,促進我市奶業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從2008年9月28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為期1個月的奶站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堅決杜絕在生鮮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現象以及各種摻雜使假的違法行為;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將所有奶站納入清理整頓和監管范圍;規范奶站經營秩序,構建奶站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加快推進奶站標準化建設,全面提高我市生鮮奶質量水平。
二、工作任務
(一)徹底摸清底數。各區(市)縣要迅速組成聯合檢查組,深入基層,逐一檢查,挨個摸底,摸清轄區內所有奶站的設立模式、所有者性質、經營類型、日收奶量、擠奶方式等情況,一站一表,登記造冊。對個體私營奶站、流動收奶點等獨立于乳品加工企業和養殖場區之外的營利性奶站,要重點清查、不留死角。確保2008年9月底前徹底摸清奶站底數和情況。
(二)堅決查處違法行為。各區(市)縣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處,絕不姑息。對違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以及各種摻雜使假的違法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處取締。對確認含有三聚氰胺的生鮮牛奶,要堅決監督銷毀,嚴禁出售。各區(市)縣對出現問題的奶站要在12小時內將調查處理情況上報市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由市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4小時內上報省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加強生鮮奶質量抽查。各區(市)縣要切實做好生鮮奶生產質量安全監測,充分發揮農產品質量監測機構的作用,做到全面監測、不留死角、保證質量。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樣檢測頻率,對所有奶站收購和銷售的生鮮奶進行抽檢,抽檢結果及時在媒體上公布。各級農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要確保檢測設備正常運轉,加強抽樣及檢測技術培訓,保證檢測結果準確及時。同時,要堅決要求奶站加強對生鮮奶常規項目的日常檢測,保證所銷售生鮮奶的質量。
(四)實施駐站監督。各區(市)縣農業部門要立即組織動員力量,向本地所有奶站派出駐站質量監督員,對奶站生鮮奶收購進行全過程監管。嚴格做到“五查”:一查奶牛健康狀況,檢查奶牛的免疫記錄、飼料來源、獸藥使用情況,確保奶牛健康狀況良好;二查牛奶質量狀況,督促奶站加強常規檢測;三查器具環境消毒狀況,指導和監督奶站落實衛生防疫消毒措施;四查冷鏈設施運轉狀況,指導奶站加強設施設備維護,確保生鮮奶不變質;五查銷售運輸狀況,對銷售運輸過程進行監督,決不允許各種人為添加違禁物或有害物的情況發生。
(五)明確奶站市場主體責任。要進一步明確奶站的市場責任主體:屬于乳制品加工企業的,企業是直接責任人;屬于合作社登記的,法人是直接責任人;屬于養殖小區的,誰承建誰負責;屬于私人投資的,誰投資誰負責。各類奶站要建立健全生鮮奶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生鮮奶常規項目的日常檢測,嚴格保證其所購銷生鮮奶質量。各區(市)縣政府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對本區域內奶站管理具體負責。各相關部門應切實履行監管責任,誰批準、誰許可、誰發證、誰負責,加強日常督查和例行監測。
(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按照食品質量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推動奶站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包括生鮮奶購銷臺帳、收售奶記錄、設備消毒、生鮮奶質量自檢等制度。市農委要抓緊研究制定奶站行業準入規定,加快建立奶站監督檢查、例行監測、質量監督員工作規范等制度,將奶站監督管理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三、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2008年9月28日-2008年9月30日):調查摸底。各區(市)縣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奶站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安排布置登記造冊工作,摸清奶站底數,核查情況于9月30日前報市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二階段(2008年10月1日-2008年10月18日):清理整頓。對奶站逐一清理,對生鮮奶進行質量抽檢,對抽檢中發現的違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以及各種摻雜使假的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第三階段(2008年10月19日-2008年10月26日):總結完善。總結各地奶站專項整治行動經驗,深入分析各地奶站結構特點,提出下一步規范奶站管理的政策建議,研究制定奶站建設標準、管理辦法和措施,切實規范生鮮奶收購秩序,加快推進奶站標準化建設,全面提高我市生鮮奶質量安全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成都市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農委、市公安局、市經委、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為成員單位,組織開展全市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各區(市)縣要建立相應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成立由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各有關部門參加的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內奶站專項整治工作。
(二)狠抓責任落實。各區(市)縣要將奶站監管責任和產品質量責任細化分解,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單位、落實到環節、落實到個人。對不履行職責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追究責任;對整治工作不力、負有監管責任的領導干部,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加強協作配合。市、區(市)縣農業部門要切實履行牽頭職責,密切與質監、工商、經委、公安、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的配合,形成強有力的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及時、果斷、有效、有序地解決好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四)加強宣傳引導和監督檢查。要加強輿論的正面引導,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作用,堅決制止不實炒作,及時、主動、準確發布相關信息,大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效果,及時曝光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讓群眾了解真實情況。要組織有關專家釋疑解惑,避免不實信息和謠言傳播,增強消費者信心。市、區(市)縣兩級要設立專線舉報電話,接受公眾舉報和社會監督。市政府將派出督查組,對各區(市)縣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各區(市)縣也要組成督查組,對鄉鎮(街道)、村組(社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成都市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蔣伯川;聯系電話(傳真):61883559,手機:13980048088。
附件
成都市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周鴻德 市長助理
副組長:羅樹林 市政府副秘書長
郭金安 市農委主任
成 員:柯建國 市農委副主任
何建生 市公安局副局長
冷知用 市經委副主任
劉培毅 市衛生局副局長
熊 超 市工商局副局長
陳 建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楊衛華 市質監局總工程師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委,郭金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一、工作目標
從2008年9月28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為期1個月的奶站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堅決杜絕在生鮮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現象以及各種摻雜使假的違法行為;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將所有奶站納入清理整頓和監管范圍;規范奶站經營秩序,構建奶站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加快推進奶站標準化建設,全面提高我市生鮮奶質量水平。
二、工作任務
(一)徹底摸清底數。各區(市)縣要迅速組成聯合檢查組,深入基層,逐一檢查,挨個摸底,摸清轄區內所有奶站的設立模式、所有者性質、經營類型、日收奶量、擠奶方式等情況,一站一表,登記造冊。對個體私營奶站、流動收奶點等獨立于乳品加工企業和養殖場區之外的營利性奶站,要重點清查、不留死角。確保2008年9月底前徹底摸清奶站底數和情況。
(二)堅決查處違法行為。各區(市)縣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處,絕不姑息。對違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以及各種摻雜使假的違法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處取締。對確認含有三聚氰胺的生鮮牛奶,要堅決監督銷毀,嚴禁出售。各區(市)縣對出現問題的奶站要在12小時內將調查處理情況上報市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由市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4小時內上報省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加強生鮮奶質量抽查。各區(市)縣要切實做好生鮮奶生產質量安全監測,充分發揮農產品質量監測機構的作用,做到全面監測、不留死角、保證質量。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樣檢測頻率,對所有奶站收購和銷售的生鮮奶進行抽檢,抽檢結果及時在媒體上公布。各級農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要確保檢測設備正常運轉,加強抽樣及檢測技術培訓,保證檢測結果準確及時。同時,要堅決要求奶站加強對生鮮奶常規項目的日常檢測,保證所銷售生鮮奶的質量。
(四)實施駐站監督。各區(市)縣農業部門要立即組織動員力量,向本地所有奶站派出駐站質量監督員,對奶站生鮮奶收購進行全過程監管。嚴格做到“五查”:一查奶牛健康狀況,檢查奶牛的免疫記錄、飼料來源、獸藥使用情況,確保奶牛健康狀況良好;二查牛奶質量狀況,督促奶站加強常規檢測;三查器具環境消毒狀況,指導和監督奶站落實衛生防疫消毒措施;四查冷鏈設施運轉狀況,指導奶站加強設施設備維護,確保生鮮奶不變質;五查銷售運輸狀況,對銷售運輸過程進行監督,決不允許各種人為添加違禁物或有害物的情況發生。
(五)明確奶站市場主體責任。要進一步明確奶站的市場責任主體:屬于乳制品加工企業的,企業是直接責任人;屬于合作社登記的,法人是直接責任人;屬于養殖小區的,誰承建誰負責;屬于私人投資的,誰投資誰負責。各類奶站要建立健全生鮮奶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生鮮奶常規項目的日常檢測,嚴格保證其所購銷生鮮奶質量。各區(市)縣政府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對本區域內奶站管理具體負責。各相關部門應切實履行監管責任,誰批準、誰許可、誰發證、誰負責,加強日常督查和例行監測。
(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按照食品質量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推動奶站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包括生鮮奶購銷臺帳、收售奶記錄、設備消毒、生鮮奶質量自檢等制度。市農委要抓緊研究制定奶站行業準入規定,加快建立奶站監督檢查、例行監測、質量監督員工作規范等制度,將奶站監督管理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三、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2008年9月28日-2008年9月30日):調查摸底。各區(市)縣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奶站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安排布置登記造冊工作,摸清奶站底數,核查情況于9月30日前報市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二階段(2008年10月1日-2008年10月18日):清理整頓。對奶站逐一清理,對生鮮奶進行質量抽檢,對抽檢中發現的違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以及各種摻雜使假的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第三階段(2008年10月19日-2008年10月26日):總結完善。總結各地奶站專項整治行動經驗,深入分析各地奶站結構特點,提出下一步規范奶站管理的政策建議,研究制定奶站建設標準、管理辦法和措施,切實規范生鮮奶收購秩序,加快推進奶站標準化建設,全面提高我市生鮮奶質量安全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成都市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農委、市公安局、市經委、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為成員單位,組織開展全市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各區(市)縣要建立相應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成立由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各有關部門參加的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內奶站專項整治工作。
(二)狠抓責任落實。各區(市)縣要將奶站監管責任和產品質量責任細化分解,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單位、落實到環節、落實到個人。對不履行職責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追究責任;對整治工作不力、負有監管責任的領導干部,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加強協作配合。市、區(市)縣農業部門要切實履行牽頭職責,密切與質監、工商、經委、公安、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的配合,形成強有力的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及時、果斷、有效、有序地解決好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四)加強宣傳引導和監督檢查。要加強輿論的正面引導,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作用,堅決制止不實炒作,及時、主動、準確發布相關信息,大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效果,及時曝光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讓群眾了解真實情況。要組織有關專家釋疑解惑,避免不實信息和謠言傳播,增強消費者信心。市、區(市)縣兩級要設立專線舉報電話,接受公眾舉報和社會監督。市政府將派出督查組,對各區(市)縣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各區(市)縣也要組成督查組,對鄉鎮(街道)、村組(社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成都市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蔣伯川;聯系電話(傳真):61883559,手機:13980048088。
附件
成都市奶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周鴻德 市長助理
副組長:羅樹林 市政府副秘書長
郭金安 市農委主任
成 員:柯建國 市農委副主任
何建生 市公安局副局長
冷知用 市經委副主任
劉培毅 市衛生局副局長
熊 超 市工商局副局長
陳 建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楊衛華 市質監局總工程師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委,郭金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