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糧食局、滿洲里市糧食局,農發行各盟市分行:
現將《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合作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國糧財〔2012〕205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結合本地實際一并貫徹落實。
一、高度重視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及加強銀企合作的重要性
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以來,我區國有糧食企業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部署,積極穩妥推動企業改革和發展,企業“三老”問題基本得到解決,新的經營機制逐步建立,初步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和糧食流通發展需要的市場主體,在國家宏觀調控下為促進糧食增產、農民增收、維護糧食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和保障軍需民食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國有糧食企業繼續承擔公益性、基礎性和社會性職能,是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掌握糧源、實施糧食宏觀調控和自治區落實糧食主席負責制,確保糧食安全的重要載體和得力抓手。
當前,在糧食購銷主體多元化、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環境中,國有糧食企業歷史遺留問題較多、自有資金積累少、經營模式單一、融資難等問題比較突出,“小、散、弱”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變。但在農業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下,仍積極開展糧食購銷,經濟效益穩步提高,繼續發揮著糧食購銷市場主渠道作用。新時期,創新銀企合作方式、不斷推進國有糧食企業發展意義重大。
二、繼續推進企業改革 做大做強國有糧食企業
2003年以來,全區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要求,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因地制宜地實行企業重組和組織結構創新。改制后的國有獨資、國有控股糧食企業雖然是地方政府調控糧食市場的重要載體,但這些企業都存在自主經營規模小、收購范圍窄的狀況,無法滿足 “十二五”期間“內蒙古增產百億斤商品糧生產能力規劃”的配套需求。因此,為不斷滿足糧食增產、農民增收的需要,各地要按照“一縣一企、一企多點”精神要求,以資產為紐帶,適度增加和壯大旗縣國有糧食企業收購網點,把旗縣國有糧食企業做大做強。
盟市內較大的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糧食企業在繼續做好內部經營管理的同時,還要充分利用“退城進郊”、國家對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支持政策,打造國有或國有控股的區域性糧食企業集團,積極調整產業結構、培育名優品牌,不斷提高國有糧食企業的競爭力、影響力和控制力。旗縣和盟市國有糧食企業要和自治區糧食宏觀政策相銜接,形成布局合理、存儲安全、購銷暢通、調控得力的現代糧食流通體系。
三、轉變發展方式 加快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當前,“買原糧、賣原糧”是國有糧食企業經營的主要模式,按照國家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政策和市場發展的要求,單一的買賣原糧將不再成為糧食流通企業的主要經營發展模式。各地要積極主動推進國有糧食企業向種植、收購、倉儲、加工、物流和銷售等一體化,不斷延伸和完善產業發展鏈條。主動參與“主食產業化”、“放心糧油工程”等糧食終端消費產業建設,創新經營模式,增強企業競爭力。
“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是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要求,我區國有糧食企業經過近十年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已向現代企業制度邁出一大步。今后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不斷推動國有糧食企業公司制改革,不斷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切實增強企業發展后勁。
四、積極協調和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 推動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國有糧食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財稅金融等優惠政策,在政策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以保證國家和自治區對糧食流通相關政策的不斷完善。同時,還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在人員分流、社會保障、經營性虧損處置、土地使用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為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促進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五、加大合作力度 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支持作用
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發行要建立起對國有糧食企業資信共同考評、貸款風險共同監管、定期聯系共同會商等制度,在合理防范金融風險的基礎上有效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國有糧食企業,解決國有糧食企業貸款難的現狀。
當前,秋糧收購在即,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各地農發行應及早落實糧食收購資金,確保不出現“賣糧難”和“打白條”現象。
內蒙古自治區糧食局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
2012年12月10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合作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
國家糧食局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各省級分行:
國有糧食企業是國家收購掌握糧源和實施糧食宏觀調控、促進糧食增產和農民增收、維護糧食市場與價格基本穩定、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載體和得力抓手,承擔著重要的公益性、基礎性和社會性職能。近些年來,各地按照中央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部署,大力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企業“三老”問題基本解決,新的經營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國有糧食企業在農業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下,積極開展糧食購銷,經濟效益穩步提高,開始走向振興發展的新階段。但是,在多元市場主體日益激烈的競爭中,受歷史遺留問題及當前經濟環境等因素影響,國有糧食企業融資難、競爭力弱、經營模式單一、缺乏自我積累等問題比較突出,“小、散、弱”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性改變,糧食購銷主渠道的地位和功能受到影響。
為進一步優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發展環境,充分發揮農業政策性金融的重要支持作用,促進國有糧食企業盡快做大做強,更好地服務國家糧食宏觀調控,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維護糧食市場穩,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國家糧食局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下簡稱農發行)就進一步加強合作,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推動戰略重組,做大做強國有糧食企業
(一)重點推進縣級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兼并重組,促進資產優化組合。每個縣(市、區)原則上保留1家地方國有或國有控股糧食購銷企業,以優勢骨干糧庫為主體,基層購銷網絡為基礎,通過兼并重組,組建公司制、股份制糧食企業,主要承擔糧食儲備、政府調控和市場化收購任務。逐步實現“一縣一企、一企多點”模式,促進資產、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把國有糧食企業做大做強。
(二)積極適應區域糧食宏觀調控需要,著力培育區域性國有或國有控股的地方大型糧食企業,并以具備規模優勢、資產優勢和市場影響力的區域性大中型糧食企業為依托,打造國有或國有控股的區域性糧食集團,不斷提高國有糧食企業的競爭力、影響力和控制力。
(三)按照有利于保護售糧農民利益、有利于糧食市場穩定、
有利于國家糧食安全、有利于發揮國有糧食企業主渠道作用的原則,在深入分析本地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資產狀況、經營能力的基礎上,充分考慮當地糧食購銷數量、企業輻射半徑和應急保障需要,制定本地區國有糧食企業改革重組規劃方案。省、市、縣三級規劃方案要上下對應、統一協調,并征得當地政府同意及有關部門的支持,確保規劃方案的順利實施。
二、轉變企業經營模式,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四)著力改變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買原糧、賣原糧”的單一經營發展模式,推動有條件的國有糧食企業向收購、倉儲、物流、加工、銷售等一體化發展,延伸和完善產業鏈條,增強企業競爭力。鼓勵地方國有糧食企業通過積極參與“主食產業化”、“放心糧油工程”等,拓展經營空間,實現經營多元化發展。
(五)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創新機制,規范運作,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真正形成以資產為紐帶、統一發展戰略、統一資產管理、統一財務核算、統一制度管控、統一人力配置的統分結合的公司制發展模式,切實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
三、積極協調和爭取地方政府支持,為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六)在改制重組過程中,要通過采取免征、先征后返或減征土地出讓金的方式,將地方國有糧食企業現有的國有劃撥土地改變為出讓用地。結合“退城進郊”、創辦“糧食產業園”等,盤活地方國有糧食企業現有資產,擴大資產規模,改善資產質量。
(七)加強對地方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在人員分流、社會保障、經營性虧損處置等方面給予一定優惠政策,爭取重組、改制后的地方國有和國有控股糧食企業,繼續享受原有國有糧食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減少企業經營成本。
(八)采取政府注資、企業入股等方式,多渠道充實國有糧食企業資本金,提高企業資信狀況,增強地方國有糧食企業融資償貸能力,實現可持續發展。
四、發揮政策性金融支持作用,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九)以省、市兩級糧食儲備為重點,加大對地方儲備信貸支持力度,確保省、市級儲備糧增儲、輪換資金需要,不斷增強地方政府區域糧食市場調控能力。對省、市級儲備糧管理公司或直屬庫,地方儲備先購后銷所需的輪換貸款,應給予信用貸款支持。對軍糧供應企業保障軍糧供應所需資金足額貸款。
(十)對縣級糧食儲備實行有區別的信貸政策。對制度健全、財政補償政策落實、符合貸款集中管理要求的,增儲貸款要優先支持;對財政補貼不落實的,原則上不予支持。對承擔縣級儲備的企業,地方財政補貼能夠彌補價差虧損,或企業足額建立輪換風險準備金的,所需輪換貸款可采取信用貸款方式
(十一)對經營管理狀況好的地方國有糧食企業開展自主經營的市場化糧食收購資金需求,要按照企業的風險承受能力和經營能力,在企業有效資產應抵盡抵,落實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或繳存風險準備金后,可發放信用貸款。不得將自有資金和風險準備金兩種風險保障措施同時使用。
(十二)對從事糧食儲運、調銷、加工的國有糧食企業符合流動資金貸款條件和要求的,要積極給予流動資金貸款支持,促進其擴大經營。
(十三)在地方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資產重組過程中,可以發放重組貸款,支持企業資產整合,提高競爭優勢。對地方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在戰略重組過程中關閉、注銷和破產的,農發行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快處置所形成的呆壞賬。
(十四)充分利用現有的流動資金貸款、中長期固定資產貸款,積極支持改制后的地方國有糧食企業開展糧食收儲、科技創新、技術升級改造、質量體系建設、軍糧供應保障能力提升以及生產基地建設,引導企業延伸產業鏈條,加快產業布局,盡快做大做強。
(十五)對改革改制后的地方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暫時達不到糧食收購貸款條件的,給予1-2年過渡期限。在糧食主產區和有糧食收購任務地區,一個縣(市、區)域內沒有具備糧食收購貸款資格企業的,應由當地政府指定,落實必要風險防控措施,選擇I一2家條件較好的地方國有糧食企業發放糧食收購貸款,確保不留收購空白點,地方政府和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負責對指定企業進行監管,確保農發行收購資金安全。
(十六)地方國有糧食企業要按照農發行糧食收購資金封閉管理要求,確保糧食收購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申請糧食收購資金貸款須在農發行開立糧食收購資金存款賬戶,積極配合農發行對收購資金的信貸監管,銷售貨款要全額回籠至農發行存款賬戶,并及時歸還占用的糧食收購貸款。
五、改進信貸服務,提高辦貸效率
(十七)積極協調地方政府發展貸款擔保機構。通過糧食企業的聯合籌資、吸收社會資金入股、向現有擔保機構注資、爭取財政資金補助等方式組建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地方國有糧食企業定向提供擔保,提高地方國有糧食企業的融資能力。
(十八)建立糧食共同擔保基金。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和地方國有糧食企業共同出資,在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或財政部門建立糧食共同擔保基金,為地方國有糧食企業融資進行擔保。
(十九)不斷創新信貸產品,滿足地方糧食企業改革發展的需要。對產業鏈比較完善的糧食企業,農發行要創新信貸產品,以核心業務為依托,滿足企業上下游整個產業鏈的融資需求。
(二十)創新地方國有糧食企業的貸款擔保方式,增大對企業融資額度。實行糧食庫存浮動抵押、倉單質押等安全、便捷的擔保方式,切實改善地方國有糧食企業融資擔保難問題。
(二十一)對于地方國有糧食企業使用糧食收購貸款,每年在收購旺季前要及早開展收購貸款資格認定、信用等級評定和授信工作,將糧食收購貸款額度核批到企業,并及時通知企業辦理相關手續。
( 二十二)嚴格執行中國銀監會和農發行有關金融服務收費相關規定,嚴禁違規向企業收費。對于符合收費減免政策規定的,要減免相關費用,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六、密切加強合作,建立工作協調機制
(二十三)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發行要建立國有糧食企業資信共同考評機制,把企業發展潛力、經營管理能力、履約還貸能力等作為考核重要內容,共同把發展前景良好、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的國有糧食企業納入“信譽良好企業”名單,在貸款條件和政策上給予適當優惠和支持。
(二十四)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發行要建立國有糧食企業貸款風險共同監管機制,科學區分市場經營風險等系統性風險和惡意擠占挪用等非系統性風險,分類指導、突出重點。農發行適當提高對因價格波動而帶來的市場風險承受度和容忍度。糧食部門要加強對國有糧食企業經營管理的指導,努力規避市場風險。同時建立國有糧食企業貸款非系統性風險責任追究機制,對企業發生的惡意擠占挪用農發行貸款的行為,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十五)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發行要建立定期聯系共同會商制度,加強對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發展的調查研究,掌握糧食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改革動態等,共同參與當地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方案的制定,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及時溝通國有糧食企業改革進展、經營管理和信貸資金的使用情況,協商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總結改革的成功經驗和典型做法,完善政策措施,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
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發行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意見精神,并將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國家糧食局(財務司)和農發行(客戶一部)報告。
當前,正值秋糧收購的關鍵時期,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農發行要通力合作,認真分析秋糧收購資金需求,及早安排和落實收購資金,加強對收購資金監管,確保不出現“打白條”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