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為加強對畜禽屠宰的管理,保證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我市人民群眾消費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遼寧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的規定,決定在實施生豬定點屠宰的基礎上,對牛、羊、雞等畜禽實施定點屠宰,并依法進行監督管理。依據沈陽市的具體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實施時間
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實施范圍
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牛、羊、雞等畜禽屠宰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三、實施方式
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申請從事牛、羊、雞屠宰生產的企業和個人,要填寫“畜禽定點屠宰廠(場)申請表”,報市主管屠宰工作的商務部門簽字同意并加蓋公章,連同市城鄉建設部門的“項目選址意見書”、“項目規劃意見書”、環保部門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一同報送到市經濟局備審。市經濟局將會同動監、環保、民委等部門,依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遼寧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對畜禽定點屠宰廠設置方案進行審驗,審驗后報沈陽市服務業委員會審查。
四、責任目標落實
1、成立新民市畜禽實施定點屠宰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以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為出發點,以實現安全消費為目的”的食品放心工程的總體要求,根據新民市實際情況,成立新民市畜禽實施定點屠宰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副市長任領導小組組長,經濟局、民委、財政局、工商局、質監局、環保局、衛生局、動監局、公安局、物價局、國稅局、地稅局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經濟局,負責組織落實我市實施畜禽定點屠宰的具體工作。
各鄉(鎮)政府要成立本地區的實施畜禽定點屠宰工作領導小組,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建立鄉(鎮)、村層層負責的工作責任體系。
2、明確責任,各司其責,把實施畜禽定點屠宰工作落到實處。市經濟局是規范我市實施畜禽定點屠宰管理工作的綜合部門,負責做好對全市畜禽屠宰企業的登記工作,并統籌協調畜禽屠宰行業的全面工作。
市動監局負責做好畜禽防疫、宰前檢疫和肉品檢驗工作,并對屠宰點和農貿市場畜禽肉品的防疫檢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市衛生局負責做好對屠宰的生產環境、工藝流程、運輸工具、肉品流通環節的衛生和屠宰、檢驗、銷售人員的健康狀況及肉品衛生質量監督檢查。
市工商局負責做好對畜禽屠宰、加工及肉品經營單位和個體業者的經營資格進行審查,查證驗章,并對畜禽產品交易活動的各類場所和流通環節,依法進行質量監督抽查和檢驗。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做好對肉制品、計量器具及商品質量檢查監督和指導。
市環保局負責做好對畜禽屠宰點污水排放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市公安局負責做好規范畜禽屠宰點肉品流通市場的治安管理,維護秩序,確保人身安全,并對阻礙規范工作的行為予以治安處罰,對暴力抗法行為予以堅決打擊。
市民族事務委員會負責協調解決規范行為中涉及民族、宗教事務而產生的各種問題,確保定點屠宰工作圓滿,取得好成效。
3、大力宣傳,家喻戶曉。即日起至3月31日,要充分利用公告、印發傳單、小冊子、廣播、電視等媒體,大力宣傳國務院和省兩級條例,普及法律法規知識,力求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4、嚴格標準,改造升級。根據我市現有屠宰企業所在地布局、設施設備、工藝流程、品質檢驗、肉品質量、運輸儲藏、病害肉處理情況,企業管理部門要嚴格依照國家和省兩級條例規定要求,幫助現有屠宰企業投資改造、達標升級。對無力、無意改造升級,又不符合條例規定要求的,堅決予以取締,不得從事屠宰活動。
5、集中整治,杜絕私屠濫宰。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規范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以這次實施定點屠宰工作為契機,從四月一日開始,對我市生豬、牛、羊、雞等畜禽屠宰活動進行一次集中專項整治。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要求的屠宰場(點),一律予以取締。同時,要進一步加大對私屠濫宰、向畜禽注水(注膠)、加工制售病死畜禽等不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營造一個公平、健康、秩序的屠宰行業,為廣大市民創造一個衛生、安全的消費環境。
二O一O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