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通報了三起近期農村集體聚餐中毒死亡事件,2起為誤將燃料甲醇當作白酒飲用的甲醇中毒死亡事件,一起為誤將亞硝酸鈉當作食鹽使用引起的亞硝酸鹽中毒事件。春節臨近,集體聚餐、農村自辦宴席等集體聚餐活動又進高峰期,為確保節日期間食品安全,省局特發布春節期間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警示。
一、對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承辦廚師的要求
1、10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聚餐舉辦者或承辦廚師應提前3天向將聚餐時間、餐次、地址、參加人數、菜單、承辦廚師等內容向所在地行政村(社區)登記備案,并簽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承諾書》。
2、食品加工場所要遠離污染源,并對食品加工場所進行徹底清潔,做好防塵、防蟲、防鼠工作。
3、舉辦者應選擇信譽度較好、具有一定資質的家宴廚師。承辦的廚師及服務人員應持有效健康證上崗,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加工操作食品前或接觸污染物后要及時洗手消毒。
4、食譜要提前送審,科學確定聚餐菜單,涼菜即時制作及時食用,不加工制作生食水產品及外購直接入口熟食品,慎重選擇四季豆等風險較高食品。
5、嚴格規范原料采購渠道,嚴格進貨查驗,不采購、貯存、加工制作來路不明、超過保質期限、腐敗變質的食品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6、規范加工操作、貯存行為,做到食品燒熟煮透,餐飲具嚴格清洗消毒,生熟工用具分開分開,植物性和動物性食品加工貯存分開等要求,堅決杜絕交叉污染;隔夜食品要冷藏保存,再次使用前要徹底復熱;非食用原料及危險化學品與食品要隔離保存,避免誤拿誤用,農藥、獸藥等不能存放在加工及就餐場所內。
7、做好菜肴留樣,每個品種留存100g以上,冷藏保存48小時以上。
二、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要求
1、加強農村餐飲單位的日常監管。各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要求,以農村餐飲服務為重點,以肉制品、酒類、調味品等為重點品種,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落實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食品和原料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嚴禁食品經營者購進和使用無合法來源或不可溯源的食品和原料。
2、加強對農村集體聚餐的規范指導。各地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進一步強化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食安辦201522號)要求,加強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農村集體聚餐所飲用酒類產品的檢查,提醒廣大農村消費者和食品經營者隔離貯存非食用原料及危險化學品與食品,防止因誤飲誤食誤用造成人員傷害事件。
3、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各地要緊密結合農村地區特點,采取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各地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櫥窗、網絡等各種形式向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承辦者和廣大群眾宣傳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有關政策、食品安全知識等。教育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承辦者增強食品安全風險意識和誠信自律意識,切實規范加工制作人員的加工制作行為。引導農村群眾提高對農村集體聚餐管理工作的認同感,為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三、農村集體聚餐發生食物中毒怎么辦
農村集體聚餐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宴席舉辦者、承辦廚師要及時把患者送往當地醫院(衛生院)救治,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保護好現場,使事件及時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處理。醫院(衛生院)、村委會及宴席舉辦人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救治工作,主動提供菜肴留樣、剩余食品、原料及相關物品,確保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順利進行。
日期:2017-01-27
一、對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承辦廚師的要求
1、10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聚餐舉辦者或承辦廚師應提前3天向將聚餐時間、餐次、地址、參加人數、菜單、承辦廚師等內容向所在地行政村(社區)登記備案,并簽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承諾書》。
2、食品加工場所要遠離污染源,并對食品加工場所進行徹底清潔,做好防塵、防蟲、防鼠工作。
3、舉辦者應選擇信譽度較好、具有一定資質的家宴廚師。承辦的廚師及服務人員應持有效健康證上崗,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加工操作食品前或接觸污染物后要及時洗手消毒。
4、食譜要提前送審,科學確定聚餐菜單,涼菜即時制作及時食用,不加工制作生食水產品及外購直接入口熟食品,慎重選擇四季豆等風險較高食品。
5、嚴格規范原料采購渠道,嚴格進貨查驗,不采購、貯存、加工制作來路不明、超過保質期限、腐敗變質的食品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6、規范加工操作、貯存行為,做到食品燒熟煮透,餐飲具嚴格清洗消毒,生熟工用具分開分開,植物性和動物性食品加工貯存分開等要求,堅決杜絕交叉污染;隔夜食品要冷藏保存,再次使用前要徹底復熱;非食用原料及危險化學品與食品要隔離保存,避免誤拿誤用,農藥、獸藥等不能存放在加工及就餐場所內。
7、做好菜肴留樣,每個品種留存100g以上,冷藏保存48小時以上。
二、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要求
1、加強農村餐飲單位的日常監管。各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要求,以農村餐飲服務為重點,以肉制品、酒類、調味品等為重點品種,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落實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食品和原料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嚴禁食品經營者購進和使用無合法來源或不可溯源的食品和原料。
2、加強對農村集體聚餐的規范指導。各地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進一步強化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食安辦201522號)要求,加強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農村集體聚餐所飲用酒類產品的檢查,提醒廣大農村消費者和食品經營者隔離貯存非食用原料及危險化學品與食品,防止因誤飲誤食誤用造成人員傷害事件。
3、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各地要緊密結合農村地區特點,采取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各地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櫥窗、網絡等各種形式向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承辦者和廣大群眾宣傳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有關政策、食品安全知識等。教育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承辦者增強食品安全風險意識和誠信自律意識,切實規范加工制作人員的加工制作行為。引導農村群眾提高對農村集體聚餐管理工作的認同感,為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三、農村集體聚餐發生食物中毒怎么辦
農村集體聚餐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宴席舉辦者、承辦廚師要及時把患者送往當地醫院(衛生院)救治,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保護好現場,使事件及時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處理。醫院(衛生院)、村委會及宴席舉辦人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救治工作,主動提供菜肴留樣、剩余食品、原料及相關物品,確保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順利進行。
日期:2017-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