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來,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始終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不斷強化監管舉措,深入開展食品流通環節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堅決守住食品安全底線。全年共檢查食品銷售經營主體1萬余家次,查辦食品安全違法違規案件325件,罰款146.9萬元。
01
加強散裝食品質量安全監管
以市場、商場、超市、小銷售店等經營場所散裝食品為檢查重點,指導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督促食品銷售者嚴格落實散裝食品防蠅、防蟲、防塵等防護措施,規范散裝食品標簽標識管理,降低散裝食品安全風險。
02
開展農村地區食品安全“掃街”行動
聚焦農村偏遠地區、城鄉結合部、食品批發市場、農(集)貿市場、學校周邊等重點場所,突出農村地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銷售店、小攤點等小微業態,開展逐街逐店逐柜,全覆蓋無死角、拉網式的掃街檢查,依法查處農村無證生產經營、超范圍生產經營、銷售“三無”、“山寨”、過期變質食品、未經檢驗檢疫畜禽肉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規范農村食品經營行為。
03
嚴查制售“特供酒”違法行為
堅持線上線下一體監管,圍繞“特供”“專供”“內供”等關鍵字信息,對網絡交易信息及廣告宣傳實施監測預警;全鏈條排查酒類銷售、高檔酒樓、白酒生產企業等經營主體,檢查進貨渠道、供貨者資質、標簽標識、銷售憑證、酒水單等內容,嚴查采購、制售“特供酒”行為。排查涉嫌“特供酒”案件線索19條,立案8件,罰款2.07萬元。
04
開展過期食品專項清理整治行動
突出調味料、面包、糕點、乳制品、方便食品等保質期短、銷售周期長的食品,監督指導食品經營主體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保存食品,對貯存或銷售的食品每日進行自查,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分類管理,作特別標示或者集中陳列出售。通過發布提醒告誡書、食品安全消費提示等方式,提醒食品經營者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全年共查處銷售過期食品案件68件,罰沒款43.96萬元。
05
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不斷創新監管模式,在食用農產品準入體系建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壓實主體責任、強化日常監管等方面創新機制,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水平。聚焦銷售未經檢驗檢疫肉類、索證索票不規范等突出問題,約談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牛羊肉批發企業等47人次,發放《關于牛羊肉等畜禽肉及制品經營行為提醒告誡書》1000余份,建立了畜禽肉經營主體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加大食用農產品銷售、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力度,嚴防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流入市場銷售,累計查辦食用農產品案件120件,罰款23.7萬元。
供稿:食品流通科
日期:2025-01-22
01
加強散裝食品質量安全監管
以市場、商場、超市、小銷售店等經營場所散裝食品為檢查重點,指導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督促食品銷售者嚴格落實散裝食品防蠅、防蟲、防塵等防護措施,規范散裝食品標簽標識管理,降低散裝食品安全風險。
02
開展農村地區食品安全“掃街”行動
聚焦農村偏遠地區、城鄉結合部、食品批發市場、農(集)貿市場、學校周邊等重點場所,突出農村地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銷售店、小攤點等小微業態,開展逐街逐店逐柜,全覆蓋無死角、拉網式的掃街檢查,依法查處農村無證生產經營、超范圍生產經營、銷售“三無”、“山寨”、過期變質食品、未經檢驗檢疫畜禽肉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規范農村食品經營行為。
03
嚴查制售“特供酒”違法行為
堅持線上線下一體監管,圍繞“特供”“專供”“內供”等關鍵字信息,對網絡交易信息及廣告宣傳實施監測預警;全鏈條排查酒類銷售、高檔酒樓、白酒生產企業等經營主體,檢查進貨渠道、供貨者資質、標簽標識、銷售憑證、酒水單等內容,嚴查采購、制售“特供酒”行為。排查涉嫌“特供酒”案件線索19條,立案8件,罰款2.07萬元。
04
開展過期食品專項清理整治行動
突出調味料、面包、糕點、乳制品、方便食品等保質期短、銷售周期長的食品,監督指導食品經營主體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保存食品,對貯存或銷售的食品每日進行自查,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分類管理,作特別標示或者集中陳列出售。通過發布提醒告誡書、食品安全消費提示等方式,提醒食品經營者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全年共查處銷售過期食品案件68件,罰沒款43.96萬元。
05
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不斷創新監管模式,在食用農產品準入體系建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壓實主體責任、強化日常監管等方面創新機制,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水平。聚焦銷售未經檢驗檢疫肉類、索證索票不規范等突出問題,約談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牛羊肉批發企業等47人次,發放《關于牛羊肉等畜禽肉及制品經營行為提醒告誡書》1000余份,建立了畜禽肉經營主體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加大食用農產品銷售、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力度,嚴防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流入市場銷售,累計查辦食用農產品案件120件,罰款23.7萬元。
供稿:食品流通科
日期:2025-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