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瀘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接到省食品藥品稽查總隊《關于開展違法廣告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專項執法抽驗工作的通知》(川食藥監稽〔2014〕35 號)文件后,按照通知要求,立即組織執法人員,按照嚴重違法“兩品一械”廣告產品中標示的經營企業地址,迅速開展抽樣工作。執法人員連續作戰,對市內3家經營企業涉及到的3個嚴重違法廣告的中成藥品種“蟲草清肺膠囊”、“雙紅活血膠囊”、“十味乳香膠囊”進行抽樣并及時送檢,圓滿完成了此次違法廣告專項抽樣任務。
在此次抽樣過程中,針對經營企業存在的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相關規定的行為,執法人員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立即整改,并給予警告。
日期:201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