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食品添加劑等22類食品27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266批次、不合格8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義烏市柿喜調味品商行銷售的萵筍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杭州市錢塘區陳彩鑾食品店銷售的萵苣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青田縣徐燁鋒豆制品加工廠生產的油豆腐,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杭州市錢塘區滕良軍食品店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香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蒼南縣旗想蔬菜店在美團(網店)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培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湖州龍溪街道李芳蔬菜商行在美團(網店)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溫州菜籃子農副產品批發交易市場日對蔬菜店銷售的荷蘭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衢州市柯城區南湖蔬菜禽蛋市場陶建福攤位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荷蘭豆,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溫州、湖州、金華、衢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溫州、湖州、金華、衢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50430.xls
3.食品抽檢合格—20250430.xls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日期:2025-05-07
一、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義烏市柿喜調味品商行銷售的萵筍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杭州市錢塘區陳彩鑾食品店銷售的萵苣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青田縣徐燁鋒豆制品加工廠生產的油豆腐,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杭州市錢塘區滕良軍食品店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香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蒼南縣旗想蔬菜店在美團(網店)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培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湖州龍溪街道李芳蔬菜商行在美團(網店)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溫州菜籃子農副產品批發交易市場日對蔬菜店銷售的荷蘭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衢州市柯城區南湖蔬菜禽蛋市場陶建福攤位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荷蘭豆,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溫州、湖州、金華、衢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溫州、湖州、金華、衢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50430.xls
3.食品抽檢合格—20250430.xls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日期:2025-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