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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食品行業監管政策概述

   2024-06-09 食品伙伴網文雯723
核心提示:2024年5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食品安風險評估中心等部門發布了一系列食品行業監管政策,食品伙伴網整理匯總如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集中用餐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發布;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門出臺實施意見 推動高效辦成企業信息變更、企業注銷和開辦餐飲店“一件事”;7項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4種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公開征求意見等。……(世界食品網-www.shijieshipin
2024年5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食品安風險評估中心等部門發布了一系列食品行業監管政策,食品伙伴網整理匯總如下:

 
 
  1、《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集中用餐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5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集中用餐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進一步督促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集中用餐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4年6月12日。
 
  相關報道: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開征求《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集中用餐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2、《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發布
 
  為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進一步完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簡稱特醫食品)注冊工作,規范特醫食品臨床試驗過程,保證數據及結果的科學、真實、可靠,保護受試者、消費者的安全和權益,保證產品質量安全,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
 
  《規范》共8章、55條,包括總則、職責要求、臨床試驗方案、臨床試驗實施、數據管理與統計分析、臨床試驗報告、術語和定義、附則。
 
  修訂后的《規范》按照臨床試驗開展順序調整了整體框架。從原來的11章、54條調整為8章、55條,保留了總則、職責要求、臨床試驗方案、數據管理與統計分析、臨床試驗報告、附則六個章節,增加了臨床試驗實施、術語和定義兩個章節,便于操作執行,同時進一步細化明確各參與方具體職責。
 
  《規范》優化了臨床試驗方案設計的相關要求。結合臨床試驗開展實際和產業發展現狀,對受試者人數和試驗周期不再作具體數量要求,調整為根據不同疾病類型及試驗設計,在滿足統計學要求的基礎上確定“樣本量”及“試驗周期”。
 
  《規范》強化了受試者權益保護的相關內容。充分借鑒國際通行的指導原則,強調申請人、倫理委員會、研究者、監查員和臨床試驗機構的主體職責,明確臨床試驗過程中各主體對受試者訴求、保護受試者權益等質量管理要求,確保受試者的權益和安全。
 
  《規范》突出了特醫食品臨床使用實際。在臨床試驗方案和報告等相關章節增加能夠突出特醫食品配方特點和營養學特征、適用人群特點的內容,注重產品的實際臨床應用情況,為產品研發和臨床試驗質量控制提供更有針對性的參考。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自發布之日(5月11日)起施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6年10月13日發布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試行)》同時廢止。
 
  相關報道: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的公告(2024年第17號)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解讀
 
  3、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門出臺實施意見 推動高效辦成企業信息變更、企業注銷和開辦餐飲店“一件事”
 
  按照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指導意見》,第一批2024年度重點事項共13項,其中企業信息變更、企業注銷、開辦餐飲店三項“一件事”由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推動國務院“高效辦成一件事”部署落地見效。
 
  《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推行企業信息變更“一次辦”。企業信息變更“一件事”是指將企業變更登記、企業印章刻制、稅控設備變更發行、社保登記變更、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變更、銀行基本賬戶信息變更預約服務等事項整合為“一件事”,按照“一次采集、一網申報、并聯審批”模式集成辦理。具體圍繞推進企業信息聯動變更、實現流程材料優化簡化、提升“一網通辦”服務能力三個方面,推動企業信息變更“一件事”落地見效。
 
  二是推行企業注銷“一網辦”。企業注銷“一件事”是指依托各地已建設的企業注銷“一網服務”平臺,建立健全企業退出涉及的稅務注銷、企業注銷登記、海關報關單位備案注銷、社保注銷、銀行賬戶注銷、印章注銷等。目前,注銷“一網服務”平臺已實現了與稅務、海關、人社等部門的對接,這次新增了與人民銀行、公安兩個部門的對接任務。具體圍繞完善注銷平臺功能、優化銀行賬戶銷戶服務、實行公章刻制備案信息同步注銷三個方面,推動企業注銷“一件事”落實落細。
 
  三是推行開辦餐飲店“一體辦”。開辦餐飲店“一件事”是指企業在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時,可同步共享核驗營業執照信息,申請辦理戶外招牌設施設置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具體圍繞推進開辦餐飲店“一件事”集成辦理、推進“減材料、減環節”、提供優質高效的辦事服務三個方面,推動開辦餐飲店“一件事”迭代升級。
 
  相關報道: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門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的實施意見(國市監注發〔2024〕57號)
 
  關于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門《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的實施意見》的解讀
 
  4、7項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4種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公開征求意見
 
  5月9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公開征求以氮氣和金屬鉻為原料的氮化鉻涂層等7項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意見。
 
  根據《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行政許可管理規定》和《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申報與受理規定》的要求,以氮氣和金屬鉻為原料的氮化鉻涂層等7項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已通過專家評審委員會技術評審。現公開征求意見。
 
  7項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如下: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新材料1項,為以氮氣和金屬鉻為原料的氮化鉻涂層。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擴大使用范圍4項,C.I.顏料黑 7;炭黑、氫氧化鈉、癸二酸二正丁酯、3,9-雙[2,4-雙(1-甲基-1-苯乙基)苯氧基]-2,4,8,10-四氧雜-3,9-二磷雜螺 [5.5] 十一烷。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樹脂新品種1項,為三甲氧基苯基硅烷、甲基三甲氧基硅烷和二氧化硅的共聚物。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樹脂擴大使用范圍1項,為氫化的苯乙烯與 1,3-丁二烯的聚合物。
 
  此外,5月10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文,就D-阿洛酮糖-3-差向異構酶等4種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申報與受理規定》,食品添加劑新品種D-阿洛酮糖-3-差向異構酶、食品營養強化劑新品種2'-巖藻糖基乳糖和乳糖-N-新四糖、擴大使用范圍的食品營養強化劑檸檬酸亞鐵鈉的申請,其安全性和工藝必要性已通過專家評審委員會技術審查,現公開征求意見。
 
  相關報道: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公開征求以氮氣和金屬鉻為原料的氮化鉻涂層等7項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意見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關于公開征求D-阿洛酮糖-3-差向異構酶等4種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意見


  5、《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嚴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5月6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嚴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維護黨政機關和軍隊形象,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督促各類生產經營主體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印刷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通知公告精神,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制定了《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嚴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到,嚴禁生產、銷售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標識內容的酒類商品,餐飲單位也不得經營上述酒類商品。
 
  《征求意見稿》還對相關酒類廣告、宣傳、印刷作出明確禁止規定,嚴禁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內容的酒類商品廣告;嚴禁借“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名義推銷酒類商品,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嚴禁印刷企業印刷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內容的商標標識、包裝、裝潢、酒瓶標簽貼紙。
 
  相關報道: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開征求《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嚴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6、《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公布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為預防和制止網絡不正當競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鼓勵創新,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數字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市場監管總局公布了《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規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規定》共五章、43條,分為總則、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主要內容如下。
 
  (一)明確總體要求。《規定》以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鼓勵創新、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數字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為基本目標,創新監管模式,明確協同監管工作機制,統籌各方力量,著力提升綜合治理效能。
 
  (二)全面梳理列舉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根據網絡競爭行為復雜多變的特點,《規定》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分類提煉梳理,明確認定標準。一是明確了仿冒混淆、虛假宣傳等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為在網絡環境下的新表現形式,對刷單炒信、好評返現等熱點問題進行規制,著力消除監管盲區。二是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制的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細化,列舉了流量劫持、惡意干擾、惡意不兼容的表現形式及認定因素。三是對反向刷單、非法數據獲取、歧視待遇等利用技術手段實施的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規制。同時設置兜底條款,為可能出現的新問題新行為提供監管依據。
 
  (三)強化平臺責任。平臺企業掌握海量數據,連接大量主體,既是網絡不正當競爭監管的重點對象,也是協同監管的關鍵節點。《規定》突出強調了平臺主體責任,督促平臺企業對平臺內競爭行為加強規范管理,同時對濫用數據算法獲取競爭優勢等問題進行規制。
 
  (四)優化執法辦案程序規定。針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輻射面廣、跨平臺、跨地域等特點,對監督檢查程序作出特別規定,根據重大案件的連接點確定管轄權。創設專家觀察員制度,為解決網絡不正當競爭案件的難點問題提供智力支撐和技術支持。
 
  (五)明確法律責任。發揮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組合拳”作用,在反不正當競爭法框架下,有效銜接電子商務法、反壟斷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同時,明確了沒收違法所得的法律責任,強化監管效果。
 
  相關報道:《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公布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關于《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的解讀
 
  7、《市場監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5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征求《市場監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市場監管總局研究起草了《市場監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修改意見,并于2024年6月28日前反饋市場監管總局。
 
  相關報道: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征求《市場監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8、《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5月11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進一步強化經營主體信用修復管理,鼓勵當事人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重塑良好信用,激發經營主體活力,優化營商環境,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起草了部門規章《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相關報道: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9、《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5月9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采用國際標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相關規定,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對《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起草了《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相關報道: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10、食品及相關領域14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發布
 
  5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公告,發布了147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細則包括了不同產品的抽樣方法、樣品數量、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判定規則。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時可直接采用,以往發布的同種產品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其中,食品及相關領域有14種,包括《密胺塑料餐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食品接觸用金屬器皿及工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食品接觸用紙容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日用陶瓷餐飲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不銹鋼真空杯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紙吸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嬰幼兒用塑料奶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塑料一次性餐飲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紙杯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工業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工業和商用電動食品加工設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餐具洗滌劑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竹木餐飲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茶葉包裝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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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服務器等147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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