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與外文馳名商標翻譯“重名”的標志,會構成侵權嗎?今日我們來看知識產權宣傳周發布的一起典型案例。
米某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米某公司)享有“MICHELIN”和“米其林”注冊商標專用權,前述商標在我國多次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因“MICHELIN”對應的粵語發音為“米芝蓮”,米某公司還在中國香港注冊了多件“MICHELIN”和“米芝蓮”商標。米某公司長期出版發行《米其林指南》《米芝蓮指南》進行餐廳評定,社會影響較大。
上海米某餐飲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米某公司)未經授權,以“米芝蓮”作為企業字號和店鋪招牌,并在網站宣稱:“我的名字叫‘米芝蓮’。在香港話里‘米芝蓮’就是‘米其林’的意思……”
據上海米某公司官網介紹,其近5年內總門店數達到500家。
米某公司認為,上海米某公司使用其粵語名稱“米芝蓮”的行為侵犯了其馳名商標專用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外文商標可以存在多個不同中文譯名,“MICHELIN”商標可以翻譯為“米其林”,但米某公司同時實際使用粵語翻譯“米芝蓮”并發行《米芝蓮指南》,“米芝蓮”與“MICHELIN”“米其林”已形成穩定的對應關系。
法院認為,上海米某公司宣傳時聲稱,“在香港話里‘米芝蓮’就是米其林的意思”,系故意攀附“MICHELIN”“米其林”商標商譽,有意造成消費者混淆,構成商標侵權。法院判決:停止侵權,賠償米某公司1000萬元。
日期:2024-04-25
米某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米某公司)享有“MICHELIN”和“米其林”注冊商標專用權,前述商標在我國多次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因“MICHELIN”對應的粵語發音為“米芝蓮”,米某公司還在中國香港注冊了多件“MICHELIN”和“米芝蓮”商標。米某公司長期出版發行《米其林指南》《米芝蓮指南》進行餐廳評定,社會影響較大。
上海米某餐飲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米某公司)未經授權,以“米芝蓮”作為企業字號和店鋪招牌,并在網站宣稱:“我的名字叫‘米芝蓮’。在香港話里‘米芝蓮’就是‘米其林’的意思……”
據上海米某公司官網介紹,其近5年內總門店數達到500家。
米某公司認為,上海米某公司使用其粵語名稱“米芝蓮”的行為侵犯了其馳名商標專用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外文商標可以存在多個不同中文譯名,“MICHELIN”商標可以翻譯為“米其林”,但米某公司同時實際使用粵語翻譯“米芝蓮”并發行《米芝蓮指南》,“米芝蓮”與“MICHELIN”“米其林”已形成穩定的對應關系。
法院認為,上海米某公司宣傳時聲稱,“在香港話里‘米芝蓮’就是米其林的意思”,系故意攀附“MICHELIN”“米其林”商標商譽,有意造成消費者混淆,構成商標侵權。法院判決:停止侵權,賠償米某公司1000萬元。
日期:202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