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來,安徽省市場監管系統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重拳出擊嚴厲打擊保健品虛假宣傳、違法生產經營食品、銷售假劣農資與不合格電動車、使用未經檢驗特種設備等違法行為,查辦了一批與群眾緊密相關、性質惡劣的違法案件。現將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九批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一、六安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六安市裕安區北墾人食品百貨店保健品虛假宣傳案
2022年10月24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六安市裕安區北墾人食品百貨店保健品虛假宣傳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8月30日,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案件線索,依法對六安市裕安區北墾人食品百貨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虛假宣傳,遂立案調查。經查,2022年3月4日,當事人利用PPT課件宣傳保健食品“臻久?蝙蝠蛾擬青霉紅景天膠囊”具有“一補,補腎益肺養心。提高免疫力。二降,降血糖、降血壓(雙向調節)。三通,心通、腦通、血管通。四抗,抗腫瘤、抗病毒、抗缺氧、抗疲勞”功效,但卻無法提供相關證明。當事人自2022年1月13日開始銷售涉案產品,共銷售149盒,經營額達7.39萬元。另查明,當事人購進保健食品時,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當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六安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不法商家利用人們對身體健康的焦慮,將其產品宣傳成包治百病的“神藥”,給人民群眾帶來財產損失,威脅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安全。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打擊“神醫”“神藥”虛假宣傳行為,不斷凈化市場環境。
二、銅陵市義安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王某、李某等銷售假冒不符合標準的食品案
2022年7月23日,銅陵市義安區市場監管局對王某等人銷售不符合標準食品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因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2年6月,銅陵市義安區市場監管局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轄區內有老年人花費1.65萬元購買了王某等人宣稱有包治百病、修復人體細胞、延年益壽等功效的“泰嵗”口服液類產品,遂立案調查。經檢驗,涉案產品“可溶性固形物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涉案產品“泰嵗健康飲品”包裝上的廠名、執行標準均系王某等人標簽虛假標注,涉案金額達49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銅陵市義安區市場監管局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老年人防范意識薄弱,識騙防騙能力不足,往往成為一些不法分子獲取非法利益的突破口。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老年消費者在購買相關產品時要認準產品編號、執行文號等標識,謹防上當受騙。
四、黃山市屯溪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旭偉食品批發商行生產經營添加非食用物質食品案
2022年8月18日,黃山市屯溪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旭偉食品批發商行生產經營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食品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因當事人行為涉嫌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2年5月12日,屯溪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店內有罐裝二氧化碳19瓶,表面未標注食品級二氧化碳字樣。當事人承認上述罐裝二氧化碳用來充填于扎啤中供顧客飲用,但無法提供食品級二氧化碳資質材料,屯溪區市場監管局遂立案調查。經查,涉案產品總揮發烴項目不符合食品國家標準GB 1886.228-2016要求,應系工業用二氧化碳。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已涉嫌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屯溪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本案移送至公安機關查處。
將工業用二氧化碳充入扎啤中,雖能減少成本提高利潤,卻嚴重威脅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本案的查辦有效遏制食品行業違法行為,進一步提升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八、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博望區益新鹵菜店生產經營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案
2022年8月26日,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博望區益新鹵菜店涉嫌使用罌粟加工食品并銷售的行為進行查處,因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2年8月23日,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博望區益新鹵菜店進行執法檢查。執法人員使用火鍋底料罌粟殼快速檢測卡對當事人銷售的鹵湯進行檢測,發現檢測結果呈陽性,遂立即委托專業檢驗檢測機構對當事人生產銷售的產品進行抽樣檢測。經檢驗,涉案產品嗎啡、罌粟堿、那可丁項目不合格。當事人在明知罌粟殼系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情況下,為了吸引消費者將其添加到自用的鹵菜調味湯中銷售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在鹵制品中添加罌粟殼等有毒有害物質對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市場監管部門將從重打擊此類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日期:2022-12-26
一、六安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六安市裕安區北墾人食品百貨店保健品虛假宣傳案
2022年10月24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六安市裕安區北墾人食品百貨店保健品虛假宣傳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8月30日,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案件線索,依法對六安市裕安區北墾人食品百貨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虛假宣傳,遂立案調查。經查,2022年3月4日,當事人利用PPT課件宣傳保健食品“臻久?蝙蝠蛾擬青霉紅景天膠囊”具有“一補,補腎益肺養心。提高免疫力。二降,降血糖、降血壓(雙向調節)。三通,心通、腦通、血管通。四抗,抗腫瘤、抗病毒、抗缺氧、抗疲勞”功效,但卻無法提供相關證明。當事人自2022年1月13日開始銷售涉案產品,共銷售149盒,經營額達7.39萬元。另查明,當事人購進保健食品時,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當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六安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不法商家利用人們對身體健康的焦慮,將其產品宣傳成包治百病的“神藥”,給人民群眾帶來財產損失,威脅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安全。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打擊“神醫”“神藥”虛假宣傳行為,不斷凈化市場環境。
二、銅陵市義安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王某、李某等銷售假冒不符合標準的食品案
2022年7月23日,銅陵市義安區市場監管局對王某等人銷售不符合標準食品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因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2年6月,銅陵市義安區市場監管局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轄區內有老年人花費1.65萬元購買了王某等人宣稱有包治百病、修復人體細胞、延年益壽等功效的“泰嵗”口服液類產品,遂立案調查。經檢驗,涉案產品“可溶性固形物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涉案產品“泰嵗健康飲品”包裝上的廠名、執行標準均系王某等人標簽虛假標注,涉案金額達49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銅陵市義安區市場監管局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老年人防范意識薄弱,識騙防騙能力不足,往往成為一些不法分子獲取非法利益的突破口。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老年消費者在購買相關產品時要認準產品編號、執行文號等標識,謹防上當受騙。
四、黃山市屯溪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旭偉食品批發商行生產經營添加非食用物質食品案
2022年8月18日,黃山市屯溪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旭偉食品批發商行生產經營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食品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因當事人行為涉嫌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2年5月12日,屯溪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店內有罐裝二氧化碳19瓶,表面未標注食品級二氧化碳字樣。當事人承認上述罐裝二氧化碳用來充填于扎啤中供顧客飲用,但無法提供食品級二氧化碳資質材料,屯溪區市場監管局遂立案調查。經查,涉案產品總揮發烴項目不符合食品國家標準GB 1886.228-2016要求,應系工業用二氧化碳。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已涉嫌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屯溪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本案移送至公安機關查處。
將工業用二氧化碳充入扎啤中,雖能減少成本提高利潤,卻嚴重威脅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本案的查辦有效遏制食品行業違法行為,進一步提升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八、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博望區益新鹵菜店生產經營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案
2022年8月26日,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博望區益新鹵菜店涉嫌使用罌粟加工食品并銷售的行為進行查處,因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2年8月23日,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博望區益新鹵菜店進行執法檢查。執法人員使用火鍋底料罌粟殼快速檢測卡對當事人銷售的鹵湯進行檢測,發現檢測結果呈陽性,遂立即委托專業檢驗檢測機構對當事人生產銷售的產品進行抽樣檢測。經檢驗,涉案產品嗎啡、罌粟堿、那可丁項目不合格。當事人在明知罌粟殼系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情況下,為了吸引消費者將其添加到自用的鹵菜調味湯中銷售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在鹵制品中添加罌粟殼等有毒有害物質對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市場監管部門將從重打擊此類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日期:202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