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示了一則行政處罰案,北京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因銷售過期水果胡蘿卜被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1萬元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19.9元。
(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年10月20日執法人員檢查時,北京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在售生產日期2021年9月28日的“支純牌水果胡蘿卜”3袋,生產日期2021年9月27日的“支純牌水果胡蘿卜”8袋(凈含量為500克/袋、保質期為21天),售出生產日期2021年9月27日的“支純牌水果胡蘿卜”1袋,均已超過保質期,其他場所未見上述兩批次產品,涉案食品的貨值金額為218.9元,違法所得19.9元。 上述產品由北京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總部向濟南海升農業有限公司采購,2021年10月2日配送至北京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共計1836袋,進貨價格18.05元/袋,已出具了供貨商資質及產品檢測報告,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2021年10月2日至2021年10月20日共計售出該類產品3477袋,通過進銷存記錄無法判斷售出過期食品情況,截止調查終結時,未收到危害后果的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9.9元;沒收非法財物。
日期:2022-02-21
(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年10月20日執法人員檢查時,北京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在售生產日期2021年9月28日的“支純牌水果胡蘿卜”3袋,生產日期2021年9月27日的“支純牌水果胡蘿卜”8袋(凈含量為500克/袋、保質期為21天),售出生產日期2021年9月27日的“支純牌水果胡蘿卜”1袋,均已超過保質期,其他場所未見上述兩批次產品,涉案食品的貨值金額為218.9元,違法所得19.9元。 上述產品由北京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總部向濟南海升農業有限公司采購,2021年10月2日配送至北京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共計1836袋,進貨價格18.05元/袋,已出具了供貨商資質及產品檢測報告,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2021年10月2日至2021年10月20日共計售出該類產品3477袋,通過進銷存記錄無法判斷售出過期食品情況,截止調查終結時,未收到危害后果的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9.9元;沒收非法財物。
日期:202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