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突發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鎮食品監管的現狀,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在生產(包括種植、加工等)、流通、消費過程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害、死亡或者有科學依據證明可能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構成威脅的事故。本預案適用于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一次中毒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以上的;
2、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或者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的;
3、引起中毒的原因尚未查明,擴散未得到控制,中毒人數仍在不斷增加的;
4、事故范圍跨越鄉鎮(街道)行政區域,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5、事故發生涉及跨國、跨地區(港、澳、臺)單位或人員的;
6、以食品、保健品或化妝品為載體的恐怖事件,有可能產生嚴重社會影響的;
7、事故性質特別惡劣或者其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的。
二、實施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各村街、單位要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有機結合,堅持按照應急處理的要求,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并有針對性地制定預防措施,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中,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分級控制
鎮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各街村、單位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并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實行分級控制、分級管理。特別重大及跨地域、涉外的食品安全事故,鎮政府直接負責應急處理工作。各村街、單位積極給予協助和支持,確保對突發事故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
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各村街和相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立即作出反應,充分利用已有的各類應急機構、人員、設備、物資和信息渠道等系統,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科學應對,加強合作
各村街和相關單位要科學應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各司其職,通力合作,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
鎮政府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轄區范圍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領導。
(一)城關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總指揮由夏海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陳其林、劉映純同志擔任,成員由各村(街)、村(居)委會主任,鎮屬企業負責人、工商所、衛生院、中心學校、農技站、派出所負責人組成。
1、研究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方針、處理原則;
2、發布啟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命令;
3、全面協調和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4、及時向上級相關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警戒保衛組、善后處理組和事故調查組。
1、辦公室:設鎮機關一樓,是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主任由邱麗平同志擔任,成員由企業辦人員組成。其職責: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傳達指揮部的各項命令,組織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協調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檢查督促各村街、單位迅速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項應急處理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態的蔓延擴大;及時匯總、報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分析、總結事故發生的起因、經過,明確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負責指揮部的其他日常工作。
2、醫療救護組:城關衛生院牽頭負責。配合有關部門盡快查明中毒原因,對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協調有關部門,迅速采取措施,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準確統計人員傷亡數字,及時向應急處理指揮部報告情況。
3、后勤保障組:由鎮科教文衛辦牽頭負責。其職責: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經費和應急物資費用,保證應急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4、警戒保衛組:由城關派出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其職責: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組織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開展對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鑒定等工作。
5、善后處理組:由事故所在地村街、單位負責,鎮政府負責指導、協調。其職責是: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民政、勞動保障、保險等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及其親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鎮政府應急處理指揮部報告善后處理的動態。
各組要根據其職責,制定相應的工作程序,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三)城關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的辦公室及各組和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嚴格履行職責,服從指揮部統一調度和指揮。
四、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一)情況報告
各村街和各單位發現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在第一時間報告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
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
(二)事故評估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進行科學評估和確認。
經評估確認,凡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之一的,由指揮部辦公室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三)應急處理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接到辦公室啟動應急處理預案的建議后,應立即召開緊急會議,視事故情況研究決定啟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或部分啟動預案。
2、應急預案啟動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及辦公室、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警戒保衛組、事故調查組即進入工作狀態,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緊急調集應急處理隊伍、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組織實施各項應急處理的具體措施。并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上報縣指揮部。
3、事故發生地的村街和相關單位,在鎮政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4、村街和相關單位,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處理和中毒人員的救護工作。
五、其他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應急處理工作程序自行終止。
2、本應急預案為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相應進行處理。
3、本應急預案報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4、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