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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的意見(商政發〔2013〕31號)

   2014-03-07 706
核心提示:各縣區人民政府,商丹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事業機構:  為了增強畜牧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加速畜牧業發展方式轉變,
各縣區人民政府,商丹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事業機構:
 
  為了增強畜牧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加速畜牧業發展方式轉變,促進農民增收,現就加快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農牧結合、適度規模為基礎,以標準化生產為核心,加強示范引導,實施板塊推進,大力推廣科學健康養殖模式。深入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以規模化帶動標準化,以標準化提升規模化,加快畜禽養殖的規模化、標準化和產業化進程,促進全市現代畜牧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發展目標
 
  通過政策扶持引導,著力轉變發展方式,提高標準化養殖比例,促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不斷提高全市畜牧業規模化、標準化生產經營水平和產業化水平,推動全市畜牧產業快速發展,促進農民收入持續增長。到2015年,全市畜禽規模養殖比重達到80%,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示范場比重占規模養殖場的30%以上,畜產品綜合生產能力大幅提高,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能力顯著增強,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升。
 
  三、重點工作
 
  1、科學規劃布局標準化規模養殖。各縣區要把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規劃列入畜牧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考慮,與生豬、蛋雞、肉雞、肉牛、肉羊優勢區域布局規劃相結合,與當地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與種植業布局規劃相銜接。建場規劃要符合《畜牧法》和各縣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要求,農業部門要在立項前做好建場規劃及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國土部門要做好養殖業用地審批,環保部門要做好養殖場環評工作。
 
  2、大力推行畜禽標準化生產。畜禽標準化生產,就是在場址布局、欄舍建設、生產設施配備、良種選擇、投入品使用、衛生防疫、糞污處理等方面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并按程序組織生產的過程。各縣區要圍繞重點環節,著力于標準化的實施與推廣,達到畜禽良種化,養殖設施化,生產規范化,防疫制度化,糞污處理無害化和監管常態化。大力實施部、省、市畜禽標準化創建工作,加快創建步伐,提升規模化程度,提高標準化水平,加強疫情控制,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
 
  3、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的產業化經營。發揮龍頭企業的市場競爭和示范帶動優勢,鼓勵龍頭企業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帶動中小養殖場(戶)采取“公司+農戶”等形式發展標準化生產。積極扶持畜牧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行業協會的發展,充分發揮其在技術推廣、行業自律、維權保障、市場開拓方面的作用,實現規模養殖場與市場的有效對接。加強信息預警和服務,鼓勵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大型批發市場、超市與標準化規模養殖場戶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合作關系,推動標準化規模養殖場畜產品品牌創建,努力實現生產上水平、產品有出路、效益有保障。
 
  4、抓好畜禽養殖污染的無害化處理。各縣區要堅持一手抓畜牧業發展,一手抓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正確處理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畜禽養殖污染無害化處理的責任主體為養殖業主,政府相關部門負責監管,要各負其責、各履其職。要把畜禽養殖廢棄物治理作為標準化規模養殖的重要內容,總結推廣農牧結合、沼氣配套、有機肥加工和發酵床養殖等養殖廢棄物綜合防治和資源化利用的有效模式。實行分類指導,對養殖場實施干清糞、雨污分流改造,從源頭上減少污水產生量。對于具備糞污消納能力的畜禽養殖區域,以綜合利用為主,推廣種養結合生態模式,實現糞污資源化利用,發展循環農業;對于畜禽規模養殖相對集中的地區,可規劃建設畜禽糞便處理加工廠,生產有機肥料,變廢為寶;各縣區要切實履行法定監管職能,監督養殖場(戶)做好病死動物的無害化處理。
 
  5、提升規模養殖場管理能力。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強規模養殖場和適度規模戶場長、管理人員和養殖人員培訓,達到懂技術、會管理、善經營,成為規模養殖的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提高規模養殖場的管理水平和標準化養殖水平。
 
  6、培育新型畜牧業經營體系。依托“職業農民塑造工程”,以養殖大戶、家庭農場經營者等為重點培育對象,因勢利導,逐步建立起以養殖大戶和家庭農場為骨干、以專業合作社為紐帶、以各類社會化服務組織為保障的畜牧業經營體系,扶持養殖大戶及家庭農場。
 
  四、扶持政策
 
  1、實行畜禽標準化獎勵。為了促進我市畜牧業全面發展,對所有掛牌命名的生豬、蛋雞、肉雞、肉牛、肉羊等標準化示范場實行以獎代補,按照《商洛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生豬生產的意見》(商政發〔2011〕43號)生豬標準化示范場的獎勵標準,部級示范場獎勵10萬元、省級示范場獎勵5萬元、市級示范場獎勵2萬元的標準進行獎勵。
 
  2、貫徹落實用地政策。根據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于完善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5號)文件精神,堅持節約用地和發展并重的原則,規模養殖場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生產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但要與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用地協議。涉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應依法簽訂土地流轉合同。不涉及農用地轉用的,經農業部門審核同意后,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用地備案手續,使用年限以二輪土地承包期限為準。
 
  3、減免有關費用收取。根據陜西省物價局、陜價管調發〔2004〕25號《陜西省物價局關于疏導陜西電網電價矛盾的通知》第五條規定“農業經濟作物、養殖業、口糧加工用電一律執行農業生產電價。”物價、電力部門對畜禽養殖場用電,按照農用電價標準執行。利用閑置廠房發展養殖,涉及房屋使用權等項變更的,三年內緩交相關費用;興建畜牧養殖場、專業小區,免收自來水入戶等項費用;環保部門要積極做好規模養殖場環境評估,減免收取評估費用。
 
  4、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各縣區要設立現代畜牧業發展專項資金,對新建規模養殖場、標準化示范場、良種繁育體系建設、養殖場糞污無害化處理、能繁母豬保險等進行資金扶持。金融部門要采取多種方式,拓寬信貸擔保渠道,加大養殖貸款投放總量;人社部門要協同農業部門每年適當安排一定數量的返鄉農民工創業貸款,支持規模養殖業發展;保險部門要擴大能繁母豬保險,積極探索新的畜種保險產品,鼓勵有條件的縣區設立農業風險基金,用于撬動和支持保險機構擴大農業保險。
 
  5、規范項目建設管理。農業、財政、發改、環保、科技等部門要嚴格項目管理,將標準化示范場作為申報涉牧項目的前置條件,并優先從部、省、市命名的畜禽標準化示范場中申報。財政支持現代農業生豬縣項目要向標準化示范場傾斜,優先支持標準化示范場的技術改造、節能減排和新技術應用。
 
  6、整合涉農項目資源。各縣區政府要建立畜禽標準化扶持資金,制定貸款貼息、項目捆綁政策,支持畜禽標準化生產。按照“性質不變、渠道不亂”原則,整合利用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示范創建、生豬規模養殖標準化改造、農業綜合開發、農業扶貧、農村環境污染治理、沼氣工程建設等項目資金,集中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通過項目整合,實現規模養殖場路、水、電三通,達到設施齊全,功能完整、生產正常。
 
  五、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畜牧業發展的組織領導,成立縣區畜禽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畜禽標準化的檢查監督。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聯系1-2個標準化創建場,幫助解決實際問題。認真落實支持畜牧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把畜牧業發展納入年度考核目標,加強調查研究,及時解決畜牧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農業部門要充分發揮規劃、指導、管理、監督、協調、服務的職能作用。財政、發改、國土、人社、環保、科技、物價、稅務、工商、交通、電力、水務、廣電、金融、保險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合作,促進全市畜牧業健康發展。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9日


 
地區: 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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