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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打擊辣椒制品中添加禁用物質專項行動的通知(寶食藥監發〔2014〕211號)

   2014-08-19 649
核心提示: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機關相關科室,高新分局,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近日在我省某些地
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機關相關科室,高新分局,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近日在我省某些地方發現有在辣椒制品中添加禁用物質蘇丹紅的惡性案件,為保障我市轄區內食品安全,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堅決打擊在食品中添加非法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我局決定從發文之日起,開展打擊辣椒制品中添加禁用物質的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極行動,立即開展專項檢查
 
  請各級食品監管部門按照職責范圍,立即開展對本轄區內辣椒制品生產、經營及使用單位的專項檢查,檢查的重點是:
 
  1.生產環節:對生產辣椒制品的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加工小作坊進行重點檢查,現場查看生產單位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的實物管理,并對購進、查驗、出庫、生產使用等行為的記錄進行梳理查找,一旦發現有在食品中添加非法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要立即查扣相關產品并予以立案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2.流通環節:對辣椒制品的經營企業(如商場、超市),以及小食品店、農貿市場內食品銷售攤販等開展全面排查,嚴防不合格辣椒面流通。要求經營者嚴格審核供貨方資質,嚴禁從非法渠道購進辣椒制品,發現不合格的辣椒制品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從重從快查處。
 
  3.使用環節:對使用辣椒制品的餐飲單位或以辣椒制品為原料的食品生產企業開展全面排查,要求使用者嚴格審核供貨方資質及食品原料質量,嚴禁從非法渠道購進辣椒制品或使用不合格辣椒制品為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凡發現有違法行為或違法產品的,應按照《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查處。
 
  二、精心查找,開展辣椒制品監督抽驗
 
  辣椒制品生產中已發現的易添加禁用物質有蘇丹紅、羅丹明B等,各級食品監管部門應當精心查找食品安全風險漏洞,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可疑辣椒制品、本轄區市場占有率較高的辣椒制品、以及標示生產地址為咸陽興平的辣椒制品,應當按照食品抽樣有關規定進行監督抽驗,抽樣單及抽樣封條采用“寶食藥監發〔2014〕190號文件”的規定格式。
 
  有條件的縣區可做快檢篩查,將篩查后的可疑產品送交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等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做進一步的質量檢驗。也可視情況要求生產經營單位進行送檢,但樣品的抽取和封裝必須由食品監管人員完成。
 
  三、加大宣傳,營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圍
 
  各縣區局要充分利用網絡、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大力宣傳這次辣椒制品專項整治行動,對重點案件要及時曝光,定期向社會公布違法企業名單,從輿論上形成打擊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營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圍。
 
  各縣區局要加強信息溝通,實現信息共享,重大案件及時上報,于8月31日前將“打擊辣椒制品中添加禁用物質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及工作情況統計表(紙質和電子版)報市局食品添加劑和調味品監管科。
 
  附件:打擊辣椒制品中添加禁用物質專項行動統計表
 
  寶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7月11日

    附件 打擊辣椒制品中添加禁用物質專項行動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類別
數量
本轄區單位數量
生產單位:     家;經營及使用單位:      家
出動執法人員
        人次
檢查單位
生產單位:     家;經營及使用單位:      家  
抽驗數量
監督抽驗:    批次;   責令企業送檢:    批次
查扣違法產品數量
數量:     包/盒/瓶或者     公斤;貨值:      萬元;
辦案(含簡易程序)
生產單位:      件;經營及使用單位:         件
責令停產停業
生產單位:      件;經營及使用單位:         件
罰沒金額
生產單位:   萬元;經營及使用單位:    萬元
移送公安部門案件
       件
(注:生產單位包括食品生產企業及加工小作坊,經營及使用單位包括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小食品店、食品銷售小攤販、餐飲店等。)
 
填報人:         審核人: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地區: 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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