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已于2012年7月27日經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學習宣傳
《管理辦法》的公布施行,是我省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重大舉措,對于明確部門監管職責、堵塞監管漏洞、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和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把貫徹落實《管理辦法》作為當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務,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開展學習培訓工作,確保貫徹到位、執行到位。一是在全省食品安全監管系統深入開展學習《管理辦法》各項活動,結合實際,重點抓好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法制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工作,使其準確理解《管理辦法》條文精神,熟練掌握主要內容,正確貫徹執行《管理辦法》。二是面向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業人員,采用張貼宣傳圖畫、發放宣傳單、集中宣講等多種方式,集中開展一次宣傳活動,使其了解《管理辦法》具體要求,明確法定職責,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三是加強社會宣傳工作,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管理辦法》精神,增強公眾的消費安全意識和維權意識,鼓勵和引導公眾積極參與監管。
二、完善工作措施
(一)明確監管職責。各級政府要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對本地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管狀況進行全面梳理,明確界定相關監管部門的職責。對難以界定的食品生產經營業態,各級政府食品安全辦要及時組織調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見,由同級政府確定監管責任主體,切實消除監管盲區,確保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現全覆蓋。
(二)加大監管力度。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前瞻性,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從生產經營條件、安全狀況和從業人員管理等方面切實加大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力度,依法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取締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各有關部門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作配合,不斷改進工作方式,確保各環節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三)堅持服務發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的同時,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要堅持科學管理、正確引導、統籌規劃、規范經營,建設或改造適宜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生產經營的場所,制定相應的產業規劃和扶持政策,引導和支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規范經營、健康發展。
三、加強制度建設
各省轄市政府要加快制定本地貫徹《管理辦法》的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各有關部門管理職責,提出具體實施措施,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加快制定本地支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省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衛生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加快制定《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有效指導全省《管理辦法》實施工作。省質監部門要加快編制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食品品種目錄,省工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快制定食品攤販備案辦法。診?2
四、強化責任落實
各級政府要對落實《管理辦法》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地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治理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省轄市政府要制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衛生等部門要按照年度計劃和實施方案,認真組織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管工作。農業、商務、城市管理、公安、民族、畜牧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共同做好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管工作。各級政府食品安全辦要加強組織協調,做好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督促落實工作。省政府食品安全辦要將貫徹落實《管理辦法》情況納入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考核體系,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及時通報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確保《管理辦法》落到實處。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2月3日
《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已于2012年7月27日經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學習宣傳
《管理辦法》的公布施行,是我省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重大舉措,對于明確部門監管職責、堵塞監管漏洞、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和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把貫徹落實《管理辦法》作為當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務,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開展學習培訓工作,確保貫徹到位、執行到位。一是在全省食品安全監管系統深入開展學習《管理辦法》各項活動,結合實際,重點抓好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法制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工作,使其準確理解《管理辦法》條文精神,熟練掌握主要內容,正確貫徹執行《管理辦法》。二是面向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業人員,采用張貼宣傳圖畫、發放宣傳單、集中宣講等多種方式,集中開展一次宣傳活動,使其了解《管理辦法》具體要求,明確法定職責,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三是加強社會宣傳工作,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管理辦法》精神,增強公眾的消費安全意識和維權意識,鼓勵和引導公眾積極參與監管。
二、完善工作措施
(一)明確監管職責。各級政府要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對本地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管狀況進行全面梳理,明確界定相關監管部門的職責。對難以界定的食品生產經營業態,各級政府食品安全辦要及時組織調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見,由同級政府確定監管責任主體,切實消除監管盲區,確保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現全覆蓋。
(二)加大監管力度。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前瞻性,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從生產經營條件、安全狀況和從業人員管理等方面切實加大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監督管理力度,依法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取締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各有關部門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作配合,不斷改進工作方式,確保各環節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三)堅持服務發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的同時,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要堅持科學管理、正確引導、統籌規劃、規范經營,建設或改造適宜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生產經營的場所,制定相應的產業規劃和扶持政策,引導和支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規范經營、健康發展。
三、加強制度建設
各省轄市政府要加快制定本地貫徹《管理辦法》的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各有關部門管理職責,提出具體實施措施,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加快制定本地支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省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衛生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加快制定《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有效指導全省《管理辦法》實施工作。省質監部門要加快編制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食品品種目錄,省工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快制定食品攤販備案辦法。診?2
四、強化責任落實
各級政府要對落實《管理辦法》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地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治理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省轄市政府要制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衛生等部門要按照年度計劃和實施方案,認真組織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管工作。農業、商務、城市管理、公安、民族、畜牧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共同做好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管工作。各級政府食品安全辦要加強組織協調,做好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督促落實工作。省政府食品安全辦要將貫徹落實《管理辦法》情況納入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考核體系,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及時通報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確保《管理辦法》落到實處。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