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食安辦,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市蒙山旅游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夏季臨近,隨著氣溫的升高,食品安全事件進入易發多發時段。為切實做好全市夏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落實監管責任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防控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性,從保護人民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針對夏季食品安全特點,認真分析食物安全事件的易發區域、易發環節、易發品種和多發問題,科學研判本地食品安全事件發生趨勢,確定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重點,制定具體的監管措施,做到措施具體、節點清晰、責任明確,確保夏季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突出重點,細化整治方案
近期,市食安辦印發了《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臨食安辦發〔2014〕3號),要求各級各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從今年5月份開始,到10月份結束,利用半年的時間,針對我市消費量大、安全隱患多的重點品種、重點區域和重點場所,集中力量全面開展食品安全“十項”專項整治,嚴懲重處違法犯罪,著力解決當前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將做好夏季食品安全工作與“十項”專項整治工作有機結合,詳細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切實做好各項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在食用農產品環節。要加強對農產品、水產品源頭污染的治理,堅決杜絕甲胺磷等五種高毒高殘農藥、瘦肉精、孔雀石綠、氯霉素等違禁藥物和化學品的銷售使用;加大農產品、養殖水產品上市前的檢測力度,確保入市農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
在食品生產環節。要加強對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及非法進出口食品、逃避檢驗檢疫的違法犯罪行為。
在食品經營消費環節。要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城市社區、旅游景區及車站碼頭為重點區域,突出乳制品、禽畜類制品、食用油、酒類、涼菜、燒烤食品、裱花蛋糕、生食海產品、自制飲品、自制火鍋底料、自制調味料、食品添加劑等重點品種,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戶、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集中整治和專項檢查,嚴厲打擊無證無照經營、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的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加工、銷售病死病害畜肉的行為。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實做好夏季學校食堂(包括托幼機構食堂)、工地食堂和企事業單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同時,要突出粽子、月餅等節日性特色明顯的食品及兒童食品、老年食品、清真食品等節日期間消費量大的食品,加強市場日常巡查和執法檢查力度。
在畜禽屠宰環節。加大對定點屠宰廠監管力度,建立病死畜禽收集處理辦法,落實無害化處理措施,嚴厲打擊屠宰病死、死因不明、未經檢疫或經檢疫不合格畜禽的違法行為。
三、結合實際,加強抽檢監測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針對夏季微生物生長繁殖迅速易造成食品生產、經營領域食物中毒的特點,將乳制品、熟肉制品、豆制品、冷凍飲品、粽子、月餅等預包裝食品及餐飲業自制的涼拌菜、飲料、食用冰、火鍋底料、調味料和消毒后的餐飲具等作為重點抽檢品種,強化對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性微生物、山梨酸等防腐劑、非法添加物等項目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提高抽檢監測頻次,增加抽檢監測數量,及時對抽檢監測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或問題產品進行處置。
四、嚴懲違法,消除安全隱患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對食用農產品和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力度,發現存在問題的,要堅決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要聯合相關部門進行取締。要集中執法力量,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對日常監管中發現、消費者投訴舉報和媒體輿情反映的食品案件線索,要進一步加大排查和督查督辦力度。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機制,對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五、積極防控,強化應急管理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密切關注食品安全動態,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加強輿情監測,完善應急預案和應對規程,規范、及時、高效地應對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做到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法處置。確保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和危害,及時消除社會不良影響。要及時受理、核實、處理群眾投訴舉報的食品安全問題,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有效發揮群眾監督作用。
六、加強宣傳,提高安全意識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充分發揮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采取多種形式,積極普及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及時發布消費預警信息,提醒群眾注意夏季飲食安全,及時向社會公告食品監管信息及重點品種食品的抽檢結果,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增強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引導群眾健康消費,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同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之間要及時溝通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形成監管合力。
請各縣區食安辦、市食安辦有關成員單位,于2014年6月6日和10月15日前分別將部署和落實的初步情況、專項工作總結報送至市食安辦。
聯系人:徐佐永
聯系電話:8310609(傳真)
電子郵箱:lyfdasab@163.com
臨沂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5月21日
夏季臨近,隨著氣溫的升高,食品安全事件進入易發多發時段。為切實做好全市夏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落實監管責任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防控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性,從保護人民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針對夏季食品安全特點,認真分析食物安全事件的易發區域、易發環節、易發品種和多發問題,科學研判本地食品安全事件發生趨勢,確定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重點,制定具體的監管措施,做到措施具體、節點清晰、責任明確,確保夏季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突出重點,細化整治方案
近期,市食安辦印發了《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臨食安辦發〔2014〕3號),要求各級各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從今年5月份開始,到10月份結束,利用半年的時間,針對我市消費量大、安全隱患多的重點品種、重點區域和重點場所,集中力量全面開展食品安全“十項”專項整治,嚴懲重處違法犯罪,著力解決當前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將做好夏季食品安全工作與“十項”專項整治工作有機結合,詳細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切實做好各項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在食用農產品環節。要加強對農產品、水產品源頭污染的治理,堅決杜絕甲胺磷等五種高毒高殘農藥、瘦肉精、孔雀石綠、氯霉素等違禁藥物和化學品的銷售使用;加大農產品、養殖水產品上市前的檢測力度,確保入市農產品、水產品質量安全。
在食品生產環節。要加強對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及非法進出口食品、逃避檢驗檢疫的違法犯罪行為。
在食品經營消費環節。要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城市社區、旅游景區及車站碼頭為重點區域,突出乳制品、禽畜類制品、食用油、酒類、涼菜、燒烤食品、裱花蛋糕、生食海產品、自制飲品、自制火鍋底料、自制調味料、食品添加劑等重點品種,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戶、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集中整治和專項檢查,嚴厲打擊無證無照經營、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的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加工、銷售病死病害畜肉的行為。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實做好夏季學校食堂(包括托幼機構食堂)、工地食堂和企事業單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同時,要突出粽子、月餅等節日性特色明顯的食品及兒童食品、老年食品、清真食品等節日期間消費量大的食品,加強市場日常巡查和執法檢查力度。
在畜禽屠宰環節。加大對定點屠宰廠監管力度,建立病死畜禽收集處理辦法,落實無害化處理措施,嚴厲打擊屠宰病死、死因不明、未經檢疫或經檢疫不合格畜禽的違法行為。
三、結合實際,加強抽檢監測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針對夏季微生物生長繁殖迅速易造成食品生產、經營領域食物中毒的特點,將乳制品、熟肉制品、豆制品、冷凍飲品、粽子、月餅等預包裝食品及餐飲業自制的涼拌菜、飲料、食用冰、火鍋底料、調味料和消毒后的餐飲具等作為重點抽檢品種,強化對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性微生物、山梨酸等防腐劑、非法添加物等項目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提高抽檢監測頻次,增加抽檢監測數量,及時對抽檢監測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或問題產品進行處置。
四、嚴懲違法,消除安全隱患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對食用農產品和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力度,發現存在問題的,要堅決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要聯合相關部門進行取締。要集中執法力量,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對日常監管中發現、消費者投訴舉報和媒體輿情反映的食品案件線索,要進一步加大排查和督查督辦力度。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機制,對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五、積極防控,強化應急管理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密切關注食品安全動態,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加強輿情監測,完善應急預案和應對規程,規范、及時、高效地應對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做到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法處置。確保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和危害,及時消除社會不良影響。要及時受理、核實、處理群眾投訴舉報的食品安全問題,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有效發揮群眾監督作用。
六、加強宣傳,提高安全意識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充分發揮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采取多種形式,積極普及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及時發布消費預警信息,提醒群眾注意夏季飲食安全,及時向社會公告食品監管信息及重點品種食品的抽檢結果,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增強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引導群眾健康消費,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同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之間要及時溝通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形成監管合力。
請各縣區食安辦、市食安辦有關成員單位,于2014年6月6日和10月15日前分別將部署和落實的初步情況、專項工作總結報送至市食安辦。
聯系人:徐佐永
聯系電話:8310609(傳真)
電子郵箱:lyfdasab@163.com
臨沂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