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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獸醫局關于印發《2013年甘肅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的通知(甘獸醫〔2013〕20號)

   2013-04-22 298
核心提示:  各市州獸醫(畜牧獸醫)局,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為切實做好2013年我省重大動物疫病免疫工作,根

  各市州獸醫(畜牧獸醫)局,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為切實做好2013年我省重大動物疫病免疫工作,根據《2013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結合本省實際,我局制定了《2013年甘肅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F印發給你們,請各地遵照執行。

  甘肅省獸醫局

  2013年3月19日

  2013年甘肅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

  一、總體要求

  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4種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群體免疫密度常年維持在90%以上,其中應免畜禽免疫密度要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二、職責分工

  各級政府對轄區內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強制免疫計劃,保證免疫密度。

  各級獸醫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強制免疫計劃,負責強制免疫疫苗的配發、保存、使用監管,制定并執行強制免疫計劃實施方案。

  各級財政部門負責落實強制免疫計劃所需經費,包括疫苗、監測、耗材、人工、免疫效果評價、免疫副反應處置等經費,并負責疫苗等相關經費的監管。

  其他有關部門依法配合做好強制免疫計劃或實施方案的實施工作。

  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評價使用環節強制免疫疫苗免疫效果。

  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履行強制免疫義務,按照獸醫主管部門的要求做好免疫工作。對規模養殖的動物實施程序化免疫,對散養的動物實施集中免疫和定期補免。

  三、組織實施

  (一)制定實施方案。各地要根據全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及時制定本地區強制免疫計劃實施方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確保免疫質量和效果。

 ?。ǘ┙M織免疫技術培訓。各地在春秋集中免疫工作開展前,組織好鄉鎮及村級防疫員免疫技術培訓。免疫時要規范操作,按要求更換注射針頭,做好各項消毒工作,防止在免疫操作中人為傳播疫病。同時,要加強疫苗的運輸和保存管理,保證疫苗質量。

 ?。ㄈ┙⒚庖邫n案。對養殖戶畜禽存欄、出欄及免疫等情況要有詳細記錄。特別要做好疫苗種類、生產廠家、生產批號等記錄。做到鄉鎮畜牧獸醫站、基層防疫員、養殖場(戶)有免疫記錄,做到免疫記錄與畜禽標識相符。

 ?。ㄋ模嵤┟庖咝畔蟾?。對免疫情況實行月報告制度,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期間,對免疫進展實行周報告制度,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對緊急免疫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各地要明確專人負責免疫信息收集統計工作,及時報告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同時,要及時反饋免疫過程中發現的問題。

  四、疫苗質量監管

  省獸醫主管部門負責對省內疫苗生產企業監督管理,對疫苗的保存、運輸、使用等環節冷鏈體系運行情況進行監管。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倒買倒賣強制免疫疫苗。

  五、經費支持

 ?。ㄒ唬┮呙缃涃M分攤方式。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按比例分擔,分擔比例按財政部、農業部聯合下發的有關文件執行。

  (二)相關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保障動物疫病防控各項經費落實到位。各用款單位要保證動物疫病防控經費??顚S?,不得擠占、挪用。對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的,要嚴肅處理。

  六、監督檢查

  (一)完善強制免疫模式。逐步推行在鄉鎮政府領導、縣級獸醫主管部門指導和監督下,以養殖企業和養殖戶為責任主體,以村級防疫員、執業獸醫、企業從業獸醫為技術依托的強制免疫模式。

  (二)加強免疫效果監測。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實行常規監測與隨機抽檢、集中監測相結合,定期組織免疫效果監測與評價工作,對被抽檢的場(廠)、鄉(鎮)或村存欄畜禽群體抗體合格率未達到規定要求的,盡快進行補免。省獸醫局將組織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檢,并通報抽檢結果。

  (三)加強動物調運監管。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具檢疫證明時,應嚴格核查調運畜禽的免疫情況,對調出縣境的種畜禽或其他非屠宰畜禽,在調運前2周進行一次加強免疫,對調運的種蛋和未達首免日齡的仔畜、雛禽,應標明其供體的免疫情況,未加強免疫或免疫情況不明的禁止調運。

 ?。ㄋ模┘哟蠖讲榱Χ取8鞯匾哟蠖讲橹笇ЯΧ?,集中免疫期間,派出工作組對轄區內動物防疫工作進行督查指導,確保免疫工作落實到位。省獸醫局將根據各地落實強制免疫工作情況,進行隨機督查,確保各項免疫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同時,對動物疫病免疫副反應發生情況、免疫抗體水平不達標情況和免疫失敗情況將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對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不履行強制免疫職責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其責任。

  七、其他

  各地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動物疫病流行情況可增加實施強制免疫的動物疫病病種和區域,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并報省獸醫局備案。

  各地在做好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的同時,要按照國家和省上有關規定統籌做好新城疫、狂犬病、炭疽等其他動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附件: 1.   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doc
  2.   口蹄疫免疫方案.doc
  3.   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免疫方案.doc
  4.   豬瘟免疫方案.doc
 



 
地區: 甘肅
標簽: 動物疫病 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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