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統一部署和國家糧食局《全國糧食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要求,結合上海糧食市場和質量工作實際,上海市糧食局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底,在全市范圍內全面開展糧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一、總體要求
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7號)有關規定,依法履行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監管職責,通過對重點環節、重點單位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從糧食收購、入庫、保管、出庫、運輸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建立糧食質量安全追溯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糧食質量監管網絡,把我市糧食質量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重點環節,是指糧食購銷、運輸、儲存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重點單位,是指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軍糧等政策性糧食供應企業、糧食批發市場以及納入糧食流通統計范圍的各種所有制的糧食經營企業。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檢查和監管糧食收購質量。全市糧食收購企業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各區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按戶核查糧食收購者有無以下情形:提供虛假材料取得糧食收購資格;《糧食收購許可證》登記的內容發生變化未變更登記;糧食收購質量不公示、不檢驗;不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加強對糧食收購質量的檢查和監管,依法嚴肅查處損害糧食生產者利益行為。所有具有糧食收購資格的企業,要全面實行糧食質量安全承諾制度。儲備糧承儲企業要嚴把收購入庫質量關。各區縣糧食收購質量檢查報告及按戶核查表于年底前上報市糧食局。
(二)全面檢查和監管糧食儲存質量。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自查面要達到100%。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儲備糧質量的復查面不低于10%。市糧食局于9月抽檢儲備糧樣品110份(詳見附表)。
要加強對儲糧藥劑殘留和真菌毒素污染的監測。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全面掌握本轄區儲糧藥劑使用情況,督促企業規范使用儲糧藥劑,并逐級向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備,上海良友(集團)有限公司所屬有關企業向市糧食局報備。加強對高水分糧食的收儲和運輸管理,及時消除質量安全隱患。
(三)全面檢查和監管政策性用糧質量。全面檢查和抽查軍供糧食的原料采購、加工、包裝、儲存、運輸和配送、銷售,嚴格實行軍供糧食的供應準入制度,實行添加劑使用備案制度和原料及產品的強制檢驗制度。加強質量安全專項抽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市糧食局負責按批次抽查大米、面粉、食用油的進貨單、付款憑證和質量檢驗報告單,檢查軍糧加工點專用稻谷和小麥的收獲年份及質量狀況;采集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44份,委托上海國家糧食質量監測中心進行質量指標和衛生指標的盲樣檢驗。各區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對幫困糧油質量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幫困糧油供應質量,檢查報告于11月底前上報市糧食局。市糧食局將對幫困糧油質量進行抽查。
(四)全面檢查和監管糧食質量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加快建立和完善糧食經營、轉化用糧企業經營臺賬制度,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對企業建立經營臺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到今年底,納入糧食統計范圍的糧食經營企業建立經營臺賬比例要達到100%。各企業要對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等七部委頒布的《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試行)》(國糧發〔2004〕266號)和《國家糧食局辦公室關于印發糧食銷售出庫質量檢驗報告樣式的通知》(國糧辦發〔2005〕115號),建立健全糧食質量檔案,規范糧食經營的出證出票、索證索票制度。認真做好糧食入庫質量檢驗、糧食銷售出庫質量檢驗、糧食采購索取糧食質量檢驗報告等制度執行情況的自查,強化糧食銷售出庫的質量檢驗,對超過正常儲存年限的陳糧,在出庫前必須經過國家和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授權的糧食質量檢驗機構進行質量鑒定,出庫檢驗出證率要達到100%。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查明原因,主動整改。企業要按屬地化原則于10月底以前向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書面報告自查自糾情況,上海良友(集團)有限公司所屬有關企業向市糧食局報告。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對企業自查結果進行復查,對自查不認真或不主動糾正存在問題的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
(五)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流通領域糧食質量安全整治。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嚴格各類糧食經營主體市場準入,落實糧食質量市場準入、交易、退市和不合格糧油產品召回制度, 建立健全糧食質量檔案;加強糧食批發市場信息系統和質量檢驗系統建設,做到糧食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市場內的經營者100%實行實名登記制;督促大型市場、超市建立糧食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查處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糧食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糧食生產經營中使用違禁添加劑或化學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推動“放心糧油”產品進社區、進農村、進市場活動,讓市民消費安全放心的糧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糧食局成立糧食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陳海剛局長任組長,孟洪恩、夏伯錦副局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監督檢查處。各區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糧食經營企業要根據本方案提出具體的整治任務和目標,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職能部門具體抓,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切實落實責任制。對在專項整治中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法嚴肅查處。
(二)依法行政,協同監管。各區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依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規定,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要圍繞大局,密切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對造成嚴重后果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三)積極宣傳,營造氛圍。要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果,及時揭露并曝光違規違法行為。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市糧食局舉報電話為62872855),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廣泛發動和正確引導公眾參與,形成生產安全糧食、銷售安全糧食、確保糧食消費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
專項整治期間(9月~12月),各區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上海良友(集團)有限公司應在每月20日之前,將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市糧食局,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一、總體要求
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7號)有關規定,依法履行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監管職責,通過對重點環節、重點單位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從糧食收購、入庫、保管、出庫、運輸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建立糧食質量安全追溯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糧食質量監管網絡,把我市糧食質量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重點環節,是指糧食購銷、運輸、儲存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重點單位,是指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軍糧等政策性糧食供應企業、糧食批發市場以及納入糧食流通統計范圍的各種所有制的糧食經營企業。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檢查和監管糧食收購質量。全市糧食收購企業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各區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按戶核查糧食收購者有無以下情形:提供虛假材料取得糧食收購資格;《糧食收購許可證》登記的內容發生變化未變更登記;糧食收購質量不公示、不檢驗;不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加強對糧食收購質量的檢查和監管,依法嚴肅查處損害糧食生產者利益行為。所有具有糧食收購資格的企業,要全面實行糧食質量安全承諾制度。儲備糧承儲企業要嚴把收購入庫質量關。各區縣糧食收購質量檢查報告及按戶核查表于年底前上報市糧食局。
(二)全面檢查和監管糧食儲存質量。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自查面要達到100%。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儲備糧質量的復查面不低于10%。市糧食局于9月抽檢儲備糧樣品110份(詳見附表)。
要加強對儲糧藥劑殘留和真菌毒素污染的監測。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全面掌握本轄區儲糧藥劑使用情況,督促企業規范使用儲糧藥劑,并逐級向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備,上海良友(集團)有限公司所屬有關企業向市糧食局報備。加強對高水分糧食的收儲和運輸管理,及時消除質量安全隱患。
(三)全面檢查和監管政策性用糧質量。全面檢查和抽查軍供糧食的原料采購、加工、包裝、儲存、運輸和配送、銷售,嚴格實行軍供糧食的供應準入制度,實行添加劑使用備案制度和原料及產品的強制檢驗制度。加強質量安全專項抽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市糧食局負責按批次抽查大米、面粉、食用油的進貨單、付款憑證和質量檢驗報告單,檢查軍糧加工點專用稻谷和小麥的收獲年份及質量狀況;采集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44份,委托上海國家糧食質量監測中心進行質量指標和衛生指標的盲樣檢驗。各區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對幫困糧油質量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幫困糧油供應質量,檢查報告于11月底前上報市糧食局。市糧食局將對幫困糧油質量進行抽查。
(四)全面檢查和監管糧食質量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加快建立和完善糧食經營、轉化用糧企業經營臺賬制度,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對企業建立經營臺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到今年底,納入糧食統計范圍的糧食經營企業建立經營臺賬比例要達到100%。各企業要對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等七部委頒布的《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試行)》(國糧發〔2004〕266號)和《國家糧食局辦公室關于印發糧食銷售出庫質量檢驗報告樣式的通知》(國糧辦發〔2005〕115號),建立健全糧食質量檔案,規范糧食經營的出證出票、索證索票制度。認真做好糧食入庫質量檢驗、糧食銷售出庫質量檢驗、糧食采購索取糧食質量檢驗報告等制度執行情況的自查,強化糧食銷售出庫的質量檢驗,對超過正常儲存年限的陳糧,在出庫前必須經過國家和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授權的糧食質量檢驗機構進行質量鑒定,出庫檢驗出證率要達到100%。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查明原因,主動整改。企業要按屬地化原則于10月底以前向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書面報告自查自糾情況,上海良友(集團)有限公司所屬有關企業向市糧食局報告。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對企業自查結果進行復查,對自查不認真或不主動糾正存在問題的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
(五)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流通領域糧食質量安全整治。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嚴格各類糧食經營主體市場準入,落實糧食質量市場準入、交易、退市和不合格糧油產品召回制度, 建立健全糧食質量檔案;加強糧食批發市場信息系統和質量檢驗系統建設,做到糧食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市場內的經營者100%實行實名登記制;督促大型市場、超市建立糧食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嚴厲查處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糧食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糧食生產經營中使用違禁添加劑或化學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推動“放心糧油”產品進社區、進農村、進市場活動,讓市民消費安全放心的糧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糧食局成立糧食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陳海剛局長任組長,孟洪恩、夏伯錦副局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監督檢查處。各區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糧食經營企業要根據本方案提出具體的整治任務和目標,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職能部門具體抓,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切實落實責任制。對在專項整治中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法嚴肅查處。
(二)依法行政,協同監管。各區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依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規定,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要圍繞大局,密切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對造成嚴重后果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三)積極宣傳,營造氛圍。要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果,及時揭露并曝光違規違法行為。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市糧食局舉報電話為62872855),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廣泛發動和正確引導公眾參與,形成生產安全糧食、銷售安全糧食、確保糧食消費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
專項整治期間(9月~12月),各區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上海良友(集團)有限公司應在每月20日之前,將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市糧食局,重大情況隨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