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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豬屠宰監管的意見(余府發〔2011〕18號)

   2014-05-04 296
核心提示: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生豬屠宰管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生豬屠宰管理,規范生豬產品流通秩序,保障生豬產品質量安全,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以創建國家食品藥品安全示范城為抓手,以實現人均期望壽命80歲為目標,緊扣關乎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生豬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加強生豬屠宰管理,規范肉品流通秩序,強化監管職責,構建職能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嚴格自律、社會參與監督的長效管理機制,構筑誠信生產、規范流通、放心消費的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規范生豬屠宰管理,嚴把生豬檢疫和肉產品檢驗質量關,確保出廠(場)肉品合格率100%。嚴格生豬產品市場準入,堅決取締無證、無照肉產品經營點,規范肉產品市場流通秩序,確保流通環節的生豬產品合格率100%。加大對餐飲業、單位食堂等的監管力度,把好生豬產品加工使用安全關,確保加工和使用的豬肉產品合格率100%。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寮訌婎I導,強化組織保障
 
  實行政府負責制和部門問責制。堅持“統一領導,部門配合,各負其責,多方聯動”的工作方針,確保我市生豬屠宰監管工作有序推進。各縣(區)要成立生豬定點屠宰領導小組,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全力推進商務領域市場監管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確保監管工作有效開展。
 
 ?、婵茖W規劃,創建現代化屠宰、加工、銷售網絡
 
  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江西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的相關規定,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控制總量,提高水平,保證質量,保護環境”的原則,采取“統一規劃,合理布點,逐步整合,改造達標”的方式,形成“布局科學、屠宰規范、食用安全、便民環保”的生豬屠宰、肉品加工、銷售網絡。一是市城區設置2個生豬定點屠宰廠,承擔我市生豬屠宰、加工、對外銷售和市城區生豬產品市場供應,其企業資質達到A牌標準。二是分宜縣城區設置1個生豬定點屠宰廠,其企業資質達到A牌標準。三是分宜縣、渝水區所轄鄉鎮生豬定點屠宰要嚴格按照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和標準進行設點。四是對現有屠宰廠(場)實施整合重組和升級達標改造,確保2012年底前完全改造達標。高新區、仙女湖區、孔目江區原則上不設生豬屠宰廠,由其他定點屠宰廠實施配送。
 
 ?、缑鞔_職責,構建長效監管體系
 
  商務部門負責定點屠宰企業監管和私屠濫宰窩點的打擊工作,杜絕私屠濫宰和不合格豬肉產品流向市場。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對生豬屠宰活動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屠宰企業落實質量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嚴厲打擊非法從事生豬屠宰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對生豬、生豬產品注水、加注其他物質的行為;依法嚴厲查處為違法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提供場所、儲存設施等行為。
 
  工商部門負責豬肉流通環節監管工作。重點打擊違法違規經營豬肉及豬肉產品的行為。要會同有關部門推行“廠場掛鉤”、“場地掛鉤”,掛牌經營,落實市場開辦者和場內經營者責任,嚴把肉品質量市場準入關,有效規范肉品市場經營秩序。著重加強各集貿市場、肉品專賣店、超市、臨時肉品站(攤)點及凍肉、鹵肉經營戶的監督檢查,確保市場穩定、消費安全、衛生環保、群眾滿意。
 
  農業部門負責履行生豬檢疫職責。嚴把生豬進廠檢疫關,落實好“誰檢疫(驗)、誰出證、誰負責”的管理責任。要指導屠宰企業采取“廠場聯營”、簽訂生豬收購質量安全責任狀等多種方法,嚴把生豬進廠關,嚴禁沒有佩戴耳標和檢疫合格等證明的生豬進廠。強化對“瘦肉精”的監管工作,嚴格對生豬養殖、收購、販運、定點屠宰各環節 “瘦肉精”的檢驗、認定和查處;負責生豬收購、販運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對生豬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設立資質許可,對銷售和運輸過程中的生豬進行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嚴格查處、打擊喂食“瘦肉精”等非法添加、濫用添加物質和生產、收購、販運病死豬行為。
 
  衛生部門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的綜合協調工作,牽頭調查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餐飲業監管工作。重點對賓館、酒店和單位食堂等用肉情況及衛生條件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采購、使用不合格豬肉產品等行為,加大對鹽酸克倫特羅等可作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藥品流通的監管力度。
 
  質監部門負責豬肉制品加工環節和肉制品生產企業原料采購環節的整治,落實生產單位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要督促肉制品加工企業使用合格豬肉產品,嚴厲查處豬肉制品企業使用不合格原料和非法添加物質及濫用添加物的行為。
 
  公安部門負責屠宰行業監管的治安管理。嚴懲擾亂市場秩序、聚眾鬧事、公然抗法、破壞社會穩定的不法分子。嚴厲懲處暴力抗法行為和事件。
 
  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取締占道經營的攤點。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肉品市場整治。
 
  各縣(區)負責做好轄區內生豬屠宰行業監管工作。嚴厲打擊轄區內的非法屠宰窩點和非法加工、交易行為,確保肉品安全。要做好取締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私宰窩點和私設攤點工作。
 
  各級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在監管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㈣完善制度,確保肉品質量安全
 
  1.建立索票索證和肉品質量追溯制度
 
  各級相關職能部門要依據職能,在生豬養殖和收購環節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在屠宰環節完善生豬來源、進場登記、檢疫、檢驗、抽檢結果、肉品銷售去向等有關記錄臺帳;在流通、餐飲業消費、肉制品加工等環節建立進出貨臺帳制度和進出貨索證索票制度;對在我市經營外阜肉實行備案管理制度,加強監管,嚴格防控外阜不合格肉品進入我市銷售市場和加工環節。
 
  2.建立協調和督辦制度
 
  按照“誰監管、誰許可、誰查處”的原則,各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自職責;在日常行政管理執法中,發現違法經營行為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的應立即書面告知市定點辦和相關職能部門。市定點辦要不定期召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絡員會商,互通信息,互通情況,形成部門與部門、區域與區域、部門與區域之間的協調機制。建立督辦制度,一經發現問題或接到群眾舉報線索,市定點辦應立即根據情況下發詢問函或督辦函至責任單位,責任單位接函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對有關情況進行核查和處理,并將辦理結果以正式函件的形式反饋給市定點辦。市定點辦每半年通報一次各責任單位督辦事項完成情況。
 
  3.建立市場肉品應急供應和儲備制度
 
  理順生豬及其產品全程監管信息通報渠道,由市定點辦牽頭,定期召集市、縣(區)兩級相關職能部門召開信息通報會議,協調處理各環節出現的問題;建立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制定肉產品安全應急預案,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防范于未然;探索建立豬肉應急儲備制度。
 
  ㈤嚴格生豬無害化處理監管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農業等部門按照《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加強對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的監管,嚴格依照職責、按照要求規范無害化處理程序,杜絕病死豬肉流入市場或污染環境。嚴把無害化處理補貼關,防止出現騙補行為。
 
 ?、昙訌娸浾撔麄鳎瑺I造良好氛圍
 
  要充分重視和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采?????種形式和途徑,廣泛宣傳生豬屠宰管理及肉品質量安全相關知識和法律、法規,重點加強對養殖、屠宰、加工、銷售、運輸等環節的宣傳,提高經營者守法經營的自覺性,提高人民群眾的豬肉制品消費安全意識,為全面推進我市生豬屠宰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地區: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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