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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開展食品安全隱患集中整改工作的通知(宿食安委〔2006〕1號)

   2011-02-28 364
核心提示:  各縣、區食安委(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力度,積極防控各類突發食品安全


  各縣、區食安委(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力度,積極防控各類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食品安全隱患集中整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圍

  全市食品種養、加工、流通、消費環節和學校中存在可能引發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安全隱患。

  二、工作步驟

  (一)排查隱患:農業、質監、工商、衛生、教育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對全市農資市場、食用農產品基地、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餐飲單位和學校進行過細排查,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對風險較大,隱患難以及時排除的,作為今年首批重點食品安全隱患,填入《宿遷市重點食品安全隱患登記表》,于1月18日前報至市食安委辦公室。

  (二)掛牌整改:市食安委辦公室根據有關部門填報的《宿遷市重點食品安全隱患登記表》,確定市重點食品安全隱患、監督整改責任部門和整改期限,實行掛牌整改。

  (三)落實整改:重點食品安全隱患單位在監督整改責任部門的督促指導下,認真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整改到位,經監督整改責任部門驗收合格后,將整改完成情況書面報市食安委辦公室;對整改難度大,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監督整改責任部門對其實施重點監管,確保食品安全衛生;對落實整改措施不力,食品安全隱患未能消除的,市食安委將責成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有關證照。

  三、有關要求

  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隱患集中整改活動,安排具體工作人員切實做好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各縣區食品安全委員會(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也要結合當地實際,統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及時排出本地重點食品安全隱患,集中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有關情況于1月20日前書面報送市食安委辦公室。市食安委辦公室要適時對各地、各部門落實重點食品安全隱患掛牌整改情況進行督查通報,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附件:宿遷市重點食品安全隱患登記表

  宿遷市食品安全委員會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宿遷市重點食品安全隱患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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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蓋章):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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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隱患種類中屬場所、設施、設備等原因的在硬件欄中打勾,證照不全、管理不善等原因的在軟件欄中打勾。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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