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精神,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縣人民政府決定,對2010年糧食生產實行目標考核,特制定如下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全縣所有鄉鎮、糧食加工龍頭企業、糧食專業合作組織和種糧專業大戶。
二、考核細則
(一)關于糧食生產標兵鄉鎮、先進鄉鎮、制止稻田拋荒先進鄉鎮考核內容及計分方法(糧食生產先進村在標兵鄉鎮、先進鄉鎮中產生,具體由所在鄉鎮考核推薦)
1.全年糧食播種面積穩定的計10分,比上年擴大的加2分,比上年減少的減5分;
2.雙季稻種植面積穩定在60%以上的計10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加1分,比上年減少的不計分,雙季稻適宜區存在一季稻“插花”的減3分;
3.稻田拋荒面積控制在0.1%以下計10分,稻田拋荒面積超過0.1%或連片稻田拋荒在2畝以上的不計分;
4.優質稻、超級稻面積比上年增加的計8分,每增加5%加1分,比上年每減少1%減2分;
5.糧食平均畝產比上年提高的計10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加1分,比上年減少的減5分;
6.糧食總產比上年增加的計9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0.5%加1分,比上年減少的減5分;
7.承擔縣萬畝雙季稻高產創建示范片的鄉鎮計10分,沒有承擔縣糧食萬畝高產示范項目的,自辦1個千畝雙季稻生產示范片的計10分,沒有辦的不計分;
8.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糧食生產,制定遏制耕地拋荒和發展糧食生產的政策措施,組織糧食生產全面督查的計10分,主要領導沒有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糧食生產的減8分;
9.鄉鎮財政安排5萬元以上資金,用于糧食生產示范、糧食生產獎勵的計10分,每投入1萬元計2分;
10.全面落實國家惠農政策,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按時發放到種糧戶的計5分,沒有及時足額到位不計分。上年度種糧政策落實不到位,有舉報并經查處核實的,取消評比資格;
11.辦好2000畝全程承包病蟲專業化防治示范片的計8分,面積每增加100畝,加0.5分,不足2000畝的按比例扣分。
(二)關于糧食加工先進企業考核內容及計分方法
1.年加工能力5萬噸以上,實行加工量3萬噸以上的計10分,年實際加工量每增加1000噸加0.5分;
2.糧食訂單生產面積在10萬畝以上,訂單履約率80%以上的計10分,訂單生產面積每增加1000畝,加0.5分;
3.企業自辦標準化生產基地5000畝以上計10分;
4.精米(小包裝米)占加工總量比重在60%以上計10分,每提高1個百分點加0.5分;
5.產品優質安全未出現任何質量安全事故計10分,通過ISO9001:2000認證的加1分,通過HACCP認證的加1分,主營產品獲國家級綠色食品認證的加1分,獲有機食品認證的加1分,獲“中國馳名商標”或者“中國名牌”稱號的加2分。
(三)關于糧食專業化合作先進組織考核內容及計分方法
1.依法登記并運作在兩年以上,有完善的章程與制度,有辦公場所的計10分;
2.入會會員1000戶以上,與會員簽訂糧食生產技術服務合同面積在2萬畝以上的計15分,每增加500戶會員加1分,每增加1000畝面積加1分;
3.對農戶統一供種、統一供肥、統一病蟲專業化防治面積達100%,機耕機收服務達80%,統一銷售產品達60%的計20分,統一銷售產品每增加10個百分點加1分;
4.合作組織與糧食龍頭企業訂單生產面積在2萬畝以上、訂單履約率80%以上的計15分,訂單面積每增加1000畝加1分。
(四)關于種糧專業大戶考核內容
1.入選基本條件:水稻種植面積100畝以上;大力種植雙季稻,面積不少于80畝;水稻畝產高于上年全縣平均水平;水稻生產機耕、機防、機收率在80%以上。
2.如果符合入選基本條件的超過10戶以上,則根據其稻田承包面積及雙季稻種植面積的多少確定入選名單。
三、考核程序
(一)組織申報:糧食生產目標考核由縣糧食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地點設縣農業局)具體負責。各鄉鎮根據縣糧食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和計分辦法,在3月底以前向縣糧食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種糧專業大戶;6月中旬申報糧食生產標兵及先進鄉鎮;6月下旬,向縣人民政府糧食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糧食生產先進鄉鎮綜合材料(包括糧食面積和總產量全縣排名、穩定糧食生產的主要措施、鄉級財政對農業技術推廣支持力度等內容);10月中旬申報糧食加工先進企業和糧食專業化合作先進組織。
(二)組織考查:按照考核內容和方法,縣糧食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查組分別于6月下旬、9月中旬對申報參評“糧食生產先進鄉鎮”的鄉鎮分兩次進行考查,根據考查結果計分排名,形成初步考核意見。
(三)測產驗收:7月中旬、9月中旬、10月中旬由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縣糧食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委托縣農業局對參評鄉鎮早、中、晚稻的產量進行現場測產驗收。糧食面積、糧食產量以縣農業局測產核定為準。糧食生產投入以資金撥付憑證為準。
(四)組織評審:縣糧食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查組的評估意見和測產驗收結果進行初評,評出糧食生產標兵鄉鎮、糧食生產先進鄉鎮、糧食加工先進企業、糧食專業化合作先進組織和種糧專業化生產大戶。然后在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初評結果,征求基層意見,最后報縣人民政府糧食生產領導小組審定。
四、獎勵辦法
(一)獎勵指標:全縣共評出2個糧食生產標兵鄉鎮、4個糧食生產先進鄉鎮、5個制止稻田拋荒先進鄉鎮、6個糧食生產先進村、1個糧食加工先進企業、1個糧食專業化合作先進組織和10個種糧專業大戶。
(二)獎勵方式:縣人民政府年底評選表彰2010年糧食生產標兵鄉鎮、先進鄉鎮、先進村、糧食加工先進企業、糧食專業化合作先進組織、種糧專業大戶稱號的單位和個人,獎金在縣政府支持糧食生產的專項資金中列支。鄉鎮、村集體獎金的50%用于發展糧食生產,50%用于獎勵為發展糧食生產作出貢獻的黨政干部和農技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