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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漁業振興規劃(2011-2015年)(濰政發〔2010〕50號)

   2011-01-08 580
核心提示:  為提升濰坊漁業整體素質,促進漁業產業結構調整與升級,加快建設現代漁業,促進漁業振興,培育漁業優勢產業,制定本規劃。 
   為提升濰坊漁業整體素質,促進漁業產業結構調整與升級,加快建設現代漁業,促進漁業振興,培育漁業優勢產業,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
 
  我市有豐富的漁業資源、廣闊的發展空間和巨大的發展潛力。2009年,全市水產品總產量42萬噸,占全省總產量的5.6%,漁業增加值15.81億元,占全市農林牧漁業增加值的5.24%, 水產品總產量、漁業總產值、增加值等主要統計指標均位居全省前列。漁業作為濰坊農業的重要產業之一,在調整農村經濟結構、增加農民收入、優化膳食結構、提高農產品出口創匯能力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但從目前情況看,做大做強現代漁業仍面臨許多挑戰,資源環境的剛性約束與漁業可持續發展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市場對水產品質量安全的要求與水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低的矛盾日益突出,漁業發展方式轉變的要求與當前漁業科技發展水平不相適應,現代漁業建設的要求與當前薄弱的漁業支撐保障體系不相適應。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生態、高效、品牌漁業發展理念,以確保水產品安全有效供給和漁民增收為首要任務,以轉變漁業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為主攻方向,以實施漁業"雙十工程"為主要抓手,不斷提升漁業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水平,實現從數量增長向質量效益提升轉變,打造全省重要的高端高質"藍色食品基地",為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和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戰略實施作出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1.調整優化結構,推進產業升級。優化傳統產業、做強主導產業、提升優勢產業、培植新興產業,促進漁業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增強產業素質。
 
  2.轉變發展方式,提高發展質量。更新發展理念,創新發展模式,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推進漁業經濟轉型升級,實現漁業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由數量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
 
  3.挖掘資源潛力,拓展發展空間。注重利用海外漁業資源,合理開發國內宜漁資源,擴大漁業生產規模,增強優質產品供應能力,豐富居民菜籃子。
 
  4.加強安全管理,優化發展環境。完善制度,加強監管,構建生態安全、質量安全和生產安全保障體系,創造漁業振興良好環境。
 
  (三)發展目標。到2015年,全市基本形成生態良好、基礎完善、結構合理、特色鮮明、科技先進、機制靈活、漁民收入穩定增長和漁區社會繁榮的現代漁業發展格局,實現漁業振興目標。
 
  1.生產貢獻。全市水產品總產量達到75萬噸,年均增長8%;漁業增加值達25.46億元,年均增長10%,在大農業中的比重提高到6.9%。
 
  2.產業貢獻。可提供30多萬個就業崗位,漁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0%以上,帶動機械加工、飼料、魚藥、物流、餐飲、旅游等相關產業發展。
 
  3.營養貢獻。全市水產品人均占有量達到80多公斤,滿足居民攝取優質蛋白的需要,改善膳食結構,提高生活質量和水平。
 
  4.生態貢獻。海水貝藻增養殖碳匯貢獻相當于每年減排二氧化碳20-36萬噸;建設內陸漁業凈水型增殖水域30萬畝,通過魚蝦蟹增養殖生產,每年可轉移湖庫區水體中純氮磷200噸,水體質量提升1個標準等級。
 
  三、發展重點
 
  按照生態建設和經濟發展協調推進的要求,充分發揮區位和資源優勢,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構建現代漁業"六大"重點產業體系。
 
  (一)健康安全的水產養殖業。積極推行生態健康養殖、標準化池塘養殖、集約式工廠化養殖,加快生產方式轉變。著力培育優勢主導產業,重點抓好對蝦、梭子蟹、扇貝、烏鱧、鮭鱒鱘魚、鲆鰈鰨魚等十大主導、特色品種,力爭打造一批產值過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品種。加快良種體系和標準化基地建設,做強做大淺海扇貝養殖、池塘蝦蟹養殖、工廠化養魚、北部灘涂貝類增養殖、淡水魚大水面生態養殖、冷水魚集約式養殖六大優勢產業帶。淺海扇貝養殖面積達到45萬畝,規劃建設2-3個集中連片、設施配套、規模在5萬畝以上的健康養殖園區,工廠化養魚面積發展到14萬平方米,烏鱧連片養殖面積達到3萬畝,冷水性鱒鱘魚類集約式養殖面積達到1000畝,養殖總產量達到45萬噸,產值超過19億元。
 
  (二)科學合理的現代水產增殖業。充分利用漁業資源的再生性和可塑性,通過人工"耕作",人工"播種",人工"放流",加強人工魚礁建設和漁業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大力實施"海洋牧場"工程,恢復、培植、擴大自然資源,全面實現近岸漁業產量、質量、效益的大幅提升。主要品種的增殖數量每年達到15億尾(粒),人工底播貝類增殖面積達到30萬畝,建設漁業種質資源保護區6處,建設人工魚礁群3個,漁業標準化示范基地10處,海洋特別保護區2處,有效保護沿海生態系統和海洋生物資源,逐步改善漁業資源種群結構和質量,提高自然群體繁殖能力,遏制近海漁業資源衰退勢頭,實現資源可持續利用。
 
  (三)先進高附加值的水產加工業。緊緊抓住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和峽山庫區開發的大好機遇,充分利用和發揮我市沿海土地、能源、淡水、農村剩余勞動力資源豐富等條件優勢,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高標準規劃,高起點建設,科學化管理,在港區、庫區及重點漁業產區培強做大一批以水產品加工出口為主導產業的龍頭企業,走工業興漁、強漁的新路子,發展產業集群,多出新品、精品,在水產品精深加工和品牌漁業上實現新突破。在濰坊港區規劃建設大型船舶修造業基地,積極發展修造船業。重點在濱海、壽光、昌邑、寒亭、諸城培植產值過億元的水產品加工龍頭企業5家以上,產值過千萬元的水產品加工骨干企業10家以上;船舶修造廠發展到15家以上,年修造能力達到200萬噸,實現產值100億元。
 
  (四)特色鮮明的休閑漁業。轉變漁業發展方式,拓展漁業功能,在海區、庫區、城市郊區、重點產區、旅游網點等構建一批集垂釣、餐飲、游艇、漁家樂、趕海游等于一體的漁業休閑觀光區。全面整合旅游資源,重點突出漁業風俗文化,加快發展濱海漁業特色旅游。建設大型漁具、觀賞魚市場1處;建設大型觀賞魚培育基地3處;建設大型休閑漁業娛樂場所10處以上。全市休閑漁業收入由8000多萬元增長到2億元以上。
 
  (五)適度規模的遠洋漁業。積極推進海洋捕撈結構調整,按照壓縮近海,控制外海,加快發展遠洋漁業的指導方針,通過加強國際合作、提高科技水平、加大扶持力度等措施,在鞏固發展到朝鮮東海岸從事漁業生產的基礎上,加快大馬力、多功能漁船的更新改造、上檔升級,鼓勵企業在國外建立海洋漁業生產基地,積極探索和充分利用國際新漁場、新資源,進一步拓展海洋漁業發展空間。培育1-2個技術裝備先進,整體實力較強的復合型的漁業骨干企業。遠洋捕撈在海洋捕撈總產中的比重由現在的不足5%提高到20%以上,遠洋捕撈產值占海洋捕撈總產值的比重達到40%以上。
 
  (六)功能、形式多樣的漁港物流服務業。加強科技、市場、信息等服務體系建設,在下營、羊口港建成運營的基礎上,加快濰坊漁港建設步伐,實行漁港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的管理體制,強化以停泊避風、漁貨貯運、水產品加工流通、漁需物資供給、食宿餐飲為主要內容的港區物資文化服務功能,突出港口集貨、存貨、配貨特長,以臨港產業為基礎,以信息技術為支撐,以優化港口資源整合為目標,發展具有涵蓋物流產業所有節點的港口綜合服務體系,努力構建生態環境優美、配套設施完善的規范化現代漁港經濟區。在繼續鞏固提高現有諸城龍海水產城、青州海天干咸水產和濰坊南下河等大型水產批發市場的同時,積極擴建和新建壽光羊口、昌邑下營、濱海新城、寒亭中凱、大型庫區等5-6處水產品批發市場,通過扶持運銷大戶,培養激勵營銷人才,拓寬銷售渠道,構建重點突出、點面結合、功能齊全、市場覆蓋面大、競爭力強的全市水產品銷售網絡和批發市場體系。
 
  四、政策措施
 
  (一)加快實施"雙十工程",夯實產業振興基礎。圍繞打基礎、管長遠、增后勁、拓市場,大力實施漁業資源修復工程、漁港及漁港經濟區建設工程、標準化池塘整理工程、漁船標準化改造工程、海外漁業工程、漁業良種工程、平安漁業工程、萊州灣生態整治示范工程、水產品質量保障工程、漁業科技創新與信息化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十大工程,提高漁業綜合生產能力。著力培育梭子蟹、對蝦、扇貝、蛤類、烏鱧、鲆鰈鰨、鮭鱒鱘等漁業品牌,鼓勵開展地理標志產品認證,積極培育昌邑大對蝦、仙峽湖鯽魚、老河口牡蠣、壽光毛蚶等區域特色品牌,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
 
  (二)強化科技支撐體系,提高核心競爭能力。整合漁業科研資源,推進產學研結合,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加強漁業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高新技術研究,集中力量在漁業良種培育、資源環境保護與修復、健康養殖、水產品精深加工、疫病防治和節能減排等領域取得突破,引領和支撐產業發展。加快海洋生物資源與生態、海水養殖病害防治、淡水水產遺傳育種等漁業重點實驗室建設,提高漁業研發能力。創新機制,探索建立以實驗示范基地、標準化示范園區為平臺,以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生產大戶為載體的新型推廣模式,加快良種良法的推廣與應用。加強人才、智力引進和培養,為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提供人員保障。
 
  (三)創新漁業組織形式,提升產業化水平。扶持壯大漁業企業,積極培育10家起點高、規模大、帶動能力強的漁業龍頭企業,完善"龍頭企業+基地+漁戶"生產經營模式,發揮龍頭企業輻射帶動作用,壯大產業規模,促進產業化經營和漁民增收。按照集約集聚集群原則,探索建立政府推動下的"龍頭企業+金融機構+養殖漁戶"的產業化新模式,解決養殖漁戶融資難問題。積極發展漁業中介組織,鼓勵漁民和企業圍繞產前、產中、產后等環節開展多形式的合作與服務,發展漁業專業合作社30家,提高漁業組織化水平。
 
  (四)加大財政扶持力度,提高振興保障能力。認真研究制定有利于漁業振興的傾斜政策,加大公共財政對漁業的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實施漁業資源修復、標準化魚塘改造、平安漁業、遠洋漁業、漁業良種、漁港建設等重點項目。建立政府投資為引導、企業和漁民投資為主體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漁業龍頭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優勢企業上市,提高漁業建設的融資能力。龍頭企業認定、農業產業化、農機補貼等扶持政策向漁業傾斜。劃定漁業養殖基本水域,對漁業振興項目建設用地、用海,按國家規定嚴格落實海域使用金征收減免政策。
 
  (五)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優化漁業發展環境。統籌城鄉發展和社會主義新漁村建設,完善有利于漁業振興的體制機制。健全完善水域灘涂養殖權、捕撈權制度,依法規范水域灘涂使用權的出租、轉讓和抵押行為,建立水域灘涂征用、資源損害補(賠)償機制,維護漁民群眾合法權益。逐步將漁業互助保險納入農業保險范圍,開展漁業增養殖、近海捕撈、海外漁業等保險試點,建立有財政支持的穩定的漁業風險保障制度。高度重視漁民"失海"、"失水"問題,推動建立健全涵蓋教育、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在內的漁民社會保障體系。改革完善政府投資的漁港等基礎設施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通過拍賣、租賃、入股等形式,盤活資產,改善管理,提高效益。探索建立碳匯漁業補償機制,在政府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對貝藻增養殖、循環水養殖等碳匯漁業進行補貼,促進低碳綠色海洋漁業發展。


 
地區: 山東
標簽: 規劃 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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