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單位,榆中、永登、皋蘭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現將《蘭州市2012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并按照有關要求開展本年度轄區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蘭州市2012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精神,全面推進我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根據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甘肅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甘食藥監食〔2012〕69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全市2012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會議的有關精神及總體要求,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大力踐行科學監管理念,全面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以誠信經營和規范操作為重點,堅持日常監管與量化分級、動態考評與年度考評、統一要求與因地制宜相結合的原則,認真扎實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實施,努力提高全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水平。
二、總體目標
通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全面實施,年內實現全市縣城以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率達90%以上,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率達100%, A級、B級單位數在去年基礎上有所增長的目標任務。
三、實施原則
堅持“依法行政、分類監管、全面覆蓋、公開透明、量化評價、動態監管、鼓勵進步”的原則,嚴格依照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動態評定等級的標準程序等要求,對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各類餐飲服務單位開展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實施差別化監管,并及時向社會公示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情況,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和公正。
四、評定內容
(一)評定范圍
對全市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及效期內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各類餐飲服務單位,包括餐館、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中央廚房等,進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等級的評定。
(二)評定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中央廚房許可審查規范》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為依據。
(三)評定項目
主要包括許可管理、人員管理、場所環境、設施設備、采購貯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和檢驗運輸等。
(四)等級劃分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等級分為動態等級和年度等級:
1、動態等級:分為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分別用大笑、微笑和平臉三種卡通形象表示。
2、年度等級:年度等級分為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分別用A、B、C三個字母表示。
(五)評定權限
按照誰許可、誰監管的原則,由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進行動態等級和年度等級評定,并將轄區內年度等級評定為A、B級單位的名單報市局食品處備案;市局負責對各縣區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指導、督查與考核,向社會公示等級評定結果,并有權對各縣區評定結果作出調整、重新評定等決定。
五、評定方法
(一)評定標準及程序
1、動態等級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動態等級評定由各縣區局責任網格2名以上(含2名)監督執法人員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動態等級評定表》(見附件1)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評分,評定總分除以檢查項目數的得分,為動態等級評定分數(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檢查項目和檢查內容可合理缺項,其中檢查內容有合理缺項時,該檢查項目得分應為:該項目實際得分×10/(10-合理缺項分)(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動態等級評定表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餐飲服務單位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評定分數在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秀;評定分數在8.9分至7.5分(含7.5分)為良好;評定分數在7.4分至6.0分(含6.0分)為一般。評定分數在6.0分以下的,或2項以上(含2項)關鍵項不符合要求的,不評定動態等級,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限期15日內整改,并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的本次動態檢查結果處張貼“整改中”字樣。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給予相應處罰,直至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
對新辦《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在《餐飲服務許可證》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不給予動態等級評定,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本次檢查動態等級”標識處張貼“待評定”字樣。對于動態等級評定過程中,給予行政處罰的餐飲服務單位,2個月內不予動態等級評定,同時加大對其監督檢查頻次,2個月期滿后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評定動態等級。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飲服務單位除依法給予相應行政處罰外,6個月內不給予動態等級評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中注明“整改中”,同時加大對其監督檢查頻次,6個月期滿后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評定動態等級。
對新辦《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服務單位,在《餐飲服務許可證》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不給予動態等級評定;在《餐飲服務許可證》頒發之日起4個月內,完成動態等級評定。
2、年度等級
由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結合餐飲服務單位過去12個月期間的動態等級評定結果進行綜合判定,取平均值確定年度評定結果。年度等級評定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秀,定為年度等級A級單位;年度平均分在8.9分至7.5分(含7.5分)為良好,定為年度等級B級單位;年度平均分在7.4分至6.0分(含6.0分)為一般,定為年度等級C級單位。在過去12個月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被依法給予行政處罰2次以上的(含2次)餐飲服務單位,年度等級不予評優。
(二)等級公布
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在監督檢查餐飲服務單位后的15個工作日內,在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公示區內公示其動態等級評定結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公示區應懸掛張貼在餐飲服務單位門口、大廳等顯著位置,嚴禁涂改、覆蓋。
(三)等級調整
動態等級評定為較低等級的,餐飲服務單位可在等級評定2個月后向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等級調整,經監管部門評定達到較高動態級別的,由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調整動態等級。
(四)監督頻次與檔案管理
動態等級評定為優秀的,原則上12個月內至少檢查1次;評定為良好的,原則上6個月內至少檢查1次;評定為一般的,原則上3個月內至少檢查1次。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建立餐飲單位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檔案,并在餐飲服務單位信用檔案中及時記錄餐飲單位每次動態檢查等級和年度等級評定結果,實施信用管理。量化分級檔案將作為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量化分級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六、實施步驟
本年度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實施時間從4月中旬開始至12月中旬結束,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4月20日—5月15日):宣傳培訓階段
市局將統一組織進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專題培訓,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也應結合轄區實際,采用召開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動員暨培訓工作會議、板報、網絡、媒體等各種形式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目的、意義、程序、內容和標準進行宣傳和動員,同時對監管人員開展專題培訓,使其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準確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評定標準和要求,統一評定尺度,全面推進2012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市局將結合省局實施意見中《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公示牌樣式》對全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公示區中量化分級動態等級和年度等級欄目進行更換,確保量化分級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二階段(5月—11月上旬):等級評定階段
上半年,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完成對轄區內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三個月以上,城區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大型以上餐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旅游景區餐飲服務單位的動態等級評定工作。
下半年,應完成對轄區內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三個月以上的其他餐飲服務單位的動態等級評定工作,次年4月前完成年度等級評定工作。11月底前務必在轄區內90%餐飲單位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學校食堂量化分級率達100%。
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務必于2012年6月30日和9月30日前,將上季度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進展統計表》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3)上報市局食品處。
第三階段(11月15日-11月30日):匯總上報階段
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及時匯總全年餐飲服務單位量化等級評定情況,并于2012年11月25日前將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年度總結上報市局食品處,年度總結應包括工作情況、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措施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充分領會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不斷完善工作機制,積極穩妥推進實施。對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深入研究,科學分析,及時解決,確保本年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嚴格把關,公正評審。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務必要運用好等級評定權限,制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紀律,在等級評定過程中嚴格按照評定標準、原則和要求評審,統一尺度,客觀公正,堅決杜絕將標準評定、人情關系評定、惡意評定等行為,一經發現必須嚴肅處理。同時,對于餐飲服務單位有關等級評定工作的投訴和意見,要及時核實、認真處理。
(三)加大宣傳,做好公示。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大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宣傳力度,采取多種方式,向餐飲服務單位宣傳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評定標準、工作程序和有關要求,讓餐飲單位充分認識到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已由依申請評級轉為監督定級,餐飲單位必須配合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做好量化等級評定工作。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必須在每次動態等級檢查結束后及時向社會公布等級評定結果,動員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充分保障全市市民飲食安全。
附件:
1.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動態等級評定表
2.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進展統計表
3.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情況統計表
現將《蘭州市2012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并按照有關要求開展本年度轄區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蘭州市2012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精神,全面推進我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根據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甘肅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甘食藥監食〔2012〕69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全市2012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會議的有關精神及總體要求,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大力踐行科學監管理念,全面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以誠信經營和規范操作為重點,堅持日常監管與量化分級、動態考評與年度考評、統一要求與因地制宜相結合的原則,認真扎實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實施,努力提高全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水平。
二、總體目標
通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全面實施,年內實現全市縣城以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率達90%以上,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率達100%, A級、B級單位數在去年基礎上有所增長的目標任務。
三、實施原則
堅持“依法行政、分類監管、全面覆蓋、公開透明、量化評價、動態監管、鼓勵進步”的原則,嚴格依照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動態評定等級的標準程序等要求,對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各類餐飲服務單位開展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實施差別化監管,并及時向社會公示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情況,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和公正。
四、評定內容
(一)評定范圍
對全市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及效期內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各類餐飲服務單位,包括餐館、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中央廚房等,進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等級的評定。
(二)評定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中央廚房許可審查規范》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為依據。
(三)評定項目
主要包括許可管理、人員管理、場所環境、設施設備、采購貯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和檢驗運輸等。
(四)等級劃分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等級分為動態等級和年度等級:
1、動態等級:分為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分別用大笑、微笑和平臉三種卡通形象表示。
2、年度等級:年度等級分為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分別用A、B、C三個字母表示。
(五)評定權限
按照誰許可、誰監管的原則,由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進行動態等級和年度等級評定,并將轄區內年度等級評定為A、B級單位的名單報市局食品處備案;市局負責對各縣區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指導、督查與考核,向社會公示等級評定結果,并有權對各縣區評定結果作出調整、重新評定等決定。
五、評定方法
(一)評定標準及程序
1、動態等級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動態等級評定由各縣區局責任網格2名以上(含2名)監督執法人員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動態等級評定表》(見附件1)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評分,評定總分除以檢查項目數的得分,為動態等級評定分數(保留小數點后一位)。檢查項目和檢查內容可合理缺項,其中檢查內容有合理缺項時,該檢查項目得分應為:該項目實際得分×10/(10-合理缺項分)(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動態等級評定表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餐飲服務單位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評定分數在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秀;評定分數在8.9分至7.5分(含7.5分)為良好;評定分數在7.4分至6.0分(含6.0分)為一般。評定分數在6.0分以下的,或2項以上(含2項)關鍵項不符合要求的,不評定動態等級,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限期15日內整改,并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的本次動態檢查結果處張貼“整改中”字樣。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給予相應處罰,直至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
對新辦《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在《餐飲服務許可證》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不給予動態等級評定,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本次檢查動態等級”標識處張貼“待評定”字樣。對于動態等級評定過程中,給予行政處罰的餐飲服務單位,2個月內不予動態等級評定,同時加大對其監督檢查頻次,2個月期滿后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評定動態等級。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飲服務單位除依法給予相應行政處罰外,6個月內不給予動態等級評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中注明“整改中”,同時加大對其監督檢查頻次,6個月期滿后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評定動態等級。
對新辦《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服務單位,在《餐飲服務許可證》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不給予動態等級評定;在《餐飲服務許可證》頒發之日起4個月內,完成動態等級評定。
2、年度等級
由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結合餐飲服務單位過去12個月期間的動態等級評定結果進行綜合判定,取平均值確定年度評定結果。年度等級評定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秀,定為年度等級A級單位;年度平均分在8.9分至7.5分(含7.5分)為良好,定為年度等級B級單位;年度平均分在7.4分至6.0分(含6.0分)為一般,定為年度等級C級單位。在過去12個月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被依法給予行政處罰2次以上的(含2次)餐飲服務單位,年度等級不予評優。
(二)等級公布
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在監督檢查餐飲服務單位后的15個工作日內,在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公示區內公示其動態等級評定結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公示區應懸掛張貼在餐飲服務單位門口、大廳等顯著位置,嚴禁涂改、覆蓋。
(三)等級調整
動態等級評定為較低等級的,餐飲服務單位可在等級評定2個月后向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等級調整,經監管部門評定達到較高動態級別的,由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調整動態等級。
(四)監督頻次與檔案管理
動態等級評定為優秀的,原則上12個月內至少檢查1次;評定為良好的,原則上6個月內至少檢查1次;評定為一般的,原則上3個月內至少檢查1次。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建立餐飲單位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檔案,并在餐飲服務單位信用檔案中及時記錄餐飲單位每次動態檢查等級和年度等級評定結果,實施信用管理。量化分級檔案將作為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量化分級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六、實施步驟
本年度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實施時間從4月中旬開始至12月中旬結束,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4月20日—5月15日):宣傳培訓階段
市局將統一組織進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專題培訓,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也應結合轄區實際,采用召開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動員暨培訓工作會議、板報、網絡、媒體等各種形式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目的、意義、程序、內容和標準進行宣傳和動員,同時對監管人員開展專題培訓,使其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準確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評定標準和要求,統一評定尺度,全面推進2012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市局將結合省局實施意見中《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公示牌樣式》對全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公示區中量化分級動態等級和年度等級欄目進行更換,確保量化分級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二階段(5月—11月上旬):等級評定階段
上半年,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完成對轄區內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三個月以上,城區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大型以上餐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旅游景區餐飲服務單位的動態等級評定工作。
下半年,應完成對轄區內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三個月以上的其他餐飲服務單位的動態等級評定工作,次年4月前完成年度等級評定工作。11月底前務必在轄區內90%餐飲單位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學校食堂量化分級率達100%。
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務必于2012年6月30日和9月30日前,將上季度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進展統計表》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3)上報市局食品處。
第三階段(11月15日-11月30日):匯總上報階段
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及時匯總全年餐飲服務單位量化等級評定情況,并于2012年11月25日前將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年度總結上報市局食品處,年度總結應包括工作情況、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措施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充分領會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不斷完善工作機制,積極穩妥推進實施。對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深入研究,科學分析,及時解決,確保本年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嚴格把關,公正評審。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務必要運用好等級評定權限,制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紀律,在等級評定過程中嚴格按照評定標準、原則和要求評審,統一尺度,客觀公正,堅決杜絕將標準評定、人情關系評定、惡意評定等行為,一經發現必須嚴肅處理。同時,對于餐飲服務單位有關等級評定工作的投訴和意見,要及時核實、認真處理。
(三)加大宣傳,做好公示。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大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宣傳力度,采取多種方式,向餐飲服務單位宣傳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評定標準、工作程序和有關要求,讓餐飲單位充分認識到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已由依申請評級轉為監督定級,餐飲單位必須配合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做好量化等級評定工作。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必須在每次動態等級檢查結束后及時向社會公布等級評定結果,動員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充分保障全市市民飲食安全。
附件: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