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質監局、市質檢院及各有關單位
現將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嚴防含“瘦肉精”原料肉進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通知》(國質檢食監函〔2011〕152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單位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執行,立即組織落實,并就開展專項監督抽查和信息報送工作要求如下:
一、市局委托市質檢院對我市獲得生產許可證的肉制品生產企業開展專項監督抽查,對企業的成品抽取一個批次進行“瘦肉精”檢測。
二、各區縣局在檢查時如發現企業購進的原料肉為“雙匯”公司生產或來源可疑的,應立即通知市質檢院對其原料肉及成品進行抽樣檢驗,并配合做好抽樣工作。
三、各單位要做好檢查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對外公布檢查情況。
四、各單位于2011年4月20前將監督檢查工作情況形成書面總結報送市局食品處(同時報送電子版),轄區內無肉制品生產企業的上報書面說明。
附件: 國質檢食監函[2011]152號關于嚴防含“瘦肉精”原料肉進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現將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嚴防含“瘦肉精”原料肉進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通知》(國質檢食監函〔2011〕152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單位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執行,立即組織落實,并就開展專項監督抽查和信息報送工作要求如下:
一、市局委托市質檢院對我市獲得生產許可證的肉制品生產企業開展專項監督抽查,對企業的成品抽取一個批次進行“瘦肉精”檢測。
二、各區縣局在檢查時如發現企業購進的原料肉為“雙匯”公司生產或來源可疑的,應立即通知市質檢院對其原料肉及成品進行抽樣檢驗,并配合做好抽樣工作。
三、各單位要做好檢查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對外公布檢查情況。
四、各單位于2011年4月20前將監督檢查工作情況形成書面總結報送市局食品處(同時報送電子版),轄區內無肉制品生產企業的上報書面說明。
附件: 國質檢食監函[2011]152號關于嚴防含“瘦肉精”原料肉進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