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關于包河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方案變更的批復(合水城鄉〔2008〕192 號)

   2011-06-11 689
核心提示:包河區水務局:  你局報送的《關于要求調整我區農村人飲工程實施地點的請示》(合包水[2008]31號)文及義城、煙墩鎮政府有關情
包河區水務局:
 
  你局報送的《關于要求調整我區農村人飲工程實施地點的請示》(合包水[2008]31號)文及義城、煙墩鎮政府有關情況說明材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正在建設的合肥市濱湖新區和包河區產業園涉及你區煙墩鎮、義城鎮和駱崗街道,存在規劃、拆遷和安置等諸多不確定因素,為避免重復建設而造成投資浪費,同意暫緩實施煙墩、義城等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優先實施大圩等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原則同意將省級安排解決煙墩、義城等鎮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計劃調整至大圩、淝河兩鎮及義城鎮大陳、北徐兩村,以全面解決這兩個鎮及義城鎮包河大道以東的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其中:大圩鎮15個村調增計劃10883人;淝河鎮4個村調增計劃4814人;義城鎮大陳、北徐2個村調增計劃1183人,油坊等4個村調減計劃2751人;煙墩鎮7個村調減計劃5147人(詳見附表一、二)。
 
  二、你局應盡快合理選定管網延伸方案,控制投資規模,按照《合肥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實施意見》和項目建設“六制”等有關規定,將待解決的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落實到村組和農戶,建檔立卡,落實配套資金,強化管理,倒排工期,搶抓進度,確保質量,力爭在年內完成調整計劃的建設任務,早日發揮效益。
 
  附表:1、   包河區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計劃調整前一覽表.doc
 
  2、   包河區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計劃調整后一覽表.doc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地區: 安徽
標簽: 批復 變更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