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單位、各處室,榆中、永登、皋蘭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完善社會監督網絡,創新社會監管方式,切實加強全市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確保公眾飲食安全,市局研究制定《關于加強和創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2年8月23日
關于加強和創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局《關于加強和創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國食藥監食〔2012〕150號)和省局《轉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和創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甘食藥監食〔2012〕297號)文件精神,形成社會共同參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良好氛圍,確保公眾飲食安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踐行科學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機制和方式方法,堅持以人為本、廣泛動員、積極參與、有效銜接的原則,動員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團體、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人士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體系,不斷提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能力和水平。
二、總體目標
逐步建立監管部門依法履職、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體系,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全市建立起較為完善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機制和覆蓋城市、鄉村的基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隊伍,形成全民參與、全民支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的良好社會氛圍,實現基層食品監管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無盲區全覆蓋,有效保障城鄉居民飲食安全。
三、實施步驟
(一)進一步構建和完善基層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網絡(2012年底前)。
各單位要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支持,繼續探索建立和完善以鄉鎮(街道)、村(社區)行政管理網絡“一專三員一崗位”基層食品藥品安全協管體系,延伸監管觸角;要依托各鄉鎮(街道)設立的食品藥品監管辦公室或監管站,在全市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確定食品藥品監管專干作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職或兼職協管員,聘任村委會、社區居委會負責人、社會監督員暨廉政監督員或公益性崗位人員擔任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息員,并積極爭取將協管員、信息員的補助納入地方財政經費保障范圍,使得基層食品藥品安全協管體系真正發揮作用。
(二)建立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協調機制(2012年底前)。
要建立健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信息發布制度,加強與新聞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建立與當地媒體的合作機制,配合媒體做好每年的“行風陽光熱線”、“ 3.15面對面熱線”、“民生民情大家談”等活動,通過季度通報會、新聞發布會、座談會等方式,為媒體創造更多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工作的有利條件,積極向相關媒體記者介紹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業知識,引導其準確客觀及有針對性地發揮其廣泛的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每年通過媒體曝光一批餐飲服務環節不良信用單位“黑名單”、大案要案及食品抽檢監測情況,讓一些違法違規單位無處遁形。
(三)建立和加強輿情監測體系(2012年底前)。
要在信件、走訪等傳統受理方式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拓寬12331投訴舉報電話網絡、市局網站網絡留言、市長熱線、電子舉報郵箱及短息平臺等群眾投訴舉報違法行為的綠色通道,及時答復處理有關網絡留言、熱線,高度重視廣播、電視等各類媒體有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報道,加強輿情分析,從報道中及時發現監管線索,及時進行情況核實并依法處理;要有效推進實施《蘭州市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舉辦獎勵辦法》,鼓勵群眾積極參與社會監督,舉報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積極爭取廣大基層群眾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關心和支持。
(四)積極探索建立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相關行業協會、學術團體的社會監督體系(2013年底前)。
要建立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律師事務所等從事食品安全相關專業的學術團體的溝通合作機制,主動邀請和動員有關食品安全領域的專家、學者、法律工作者等專業人士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并將其納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或專家庫,每年要組織開展一至兩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形勢專家交流會,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規劃制定及專項整治等活動提出建議和意見;要建立與相關食品行業協會、學術團體的聯系,聘請制度健全、管理規范、自律性高、作用發揮好的相關行業協會、學術團體和有關專家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政策宣講、法律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與其合作進行有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方面的專題調研、課題研究和狀況調查,對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與處理、定性等提出決策性的指導意見。同時,要鼓勵餐飲單位組織建立或積極參加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行業協會(如烹飪協會)等,并督促協會積極發揮行業管理作用。
(五)建立健全基層群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人士參與和體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的工作機制(2013年底前)。
年內要積極依托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委會等一些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建立健全與基層群眾組織參與和體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機制,采取網絡、電視、報紙、社區街道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借助每年五月的食品藥品宣傳月、宣傳周、“市民行”等公益性宣傳活動,向基層群眾宣傳介紹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執法工作情況,組織參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單位,安排優秀餐飲服務單位介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逐步建立基層群眾參與體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制度;同時建立定期或不定期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的工作機制,通過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專題調研、視察和現場提案或議案的辦理等方式,認真解答和及時辦理有關提案、議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工作責任。加強和創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保障群眾健康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需要,是提高食品行業綜合素質、促進行業轉變發展方式、提升行業發展水平的重要舉措。各單位、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加強和創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落實加強和創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責任。要認真按照國家局《關于加強和創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國食藥監食〔2012〕150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轄區實際制訂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完成時限和考核指標,并認真做好工作總結,及時交流好做法,推廣好經驗,鞏固工作成效,確保此項工作扎實有效深入推進。
(二)加強協調配合,創新社會機制。要加強與當地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的工作協調,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全社會參與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密切關注食品安全新動態、新情況,及時會商解決問題,暢通信息渠道和信息報告制度,進一步積極探索和創新有關社會監督的機制,加快構建基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網絡的步伐。要在前幾年工作的基礎上,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一專三員一崗位”基層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網絡建設的通知》(蘭食藥安委〔2011〕18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專干選聘、管理和考核工作,同時完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明確其崗位職責,加強宣傳與指導,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提升工作水平,督促協管員、信息員協助落實農村集體聚餐備案和指導等有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各項要求,負責做好區域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告工作等,有效推進農村和城市社區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建設。
(三)做好宣傳引導,發揮行業管理。要通過向基層群眾宣傳介紹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組織參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單位,安排優秀餐飲服務單位介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等有效方式,讓基層群眾通過親身體驗,增強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信心。要積極探索建立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相關行業協會、食品專家委員會、學術團體間的溝通合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食品專家委員會、學術團體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中的作用,共同維護消費者的飲食權益。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投入保障機制。各單位要積極爭取地方黨委和政府的支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建立健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經費保障機制,切實加大對基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協管員和信息員隊伍的宣傳培訓投入,有效建立并落實有獎舉報制度,確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深入持久有效開展下去。
(二)建立宣傳培訓機制。要適時舉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講座,開展各種科普宣傳活動、違法案件警示教育等,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提高社會公眾的風險認知能力和監督能力;認真落實培訓制度,做好對餐飲服務單位企業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協管員和信息員的全員培訓工作,不斷強化相關人員的責任意識和專業素養。
(三)建立評價激勵機制。按照省局要求,要將“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納入今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績效考核,各單位務必抓緊做好此項工作。要探索建立科學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評價指標體系,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進行考核評價。對監督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