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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深化自貿區食品生產許可審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滬食藥監食生〔2015〕596號)

   2015-09-24 821
核心提示:  滬食藥監食生〔2015〕596號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市局認證審評中心自貿區分中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
   滬食藥監食生〔2015〕596號
 
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市局認證審評中心自貿區分中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的要求,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行政審批事項改革,現就深化自貿區食品生產許可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一企多證”調整為“一企一證”
 
  將現行的按食品類別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書的制度調整為按企業主體發證,由“一企多證”調整為“一企一證”。
 
  許可機關在對許可申請實施審查時,對企業多個食品類別的生產場所需要現場核查的,一并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要求的,按企業主體頒發食品生產許可證書。證書上載明已獲批準的所有食品類別,有效期限為5年。
 
  二、縮短食品生產許可新證審批時限
 
  申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新證,審批時限由60個工作日縮短至20個工作日(企業整改期限不計入審批時限,下同)。
 
  三、縮短食品生產許可變更審批時限
 
  1.需現場核查的食品生產許可變更審批時限由60個工作日縮短至20個工作日。變更事項包括生產場所遷址、生產場所周圍環境發生變化、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發生變化、生產設備(設施)發生變化等情形。
 
  2.不需現場核查的食品生產許可變更審批時限由60個工作日縮短至當日辦結。變更事項包括住所(生產地址)名稱發生變化、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等情形。
 
  四、縮短食品生產許可注銷時限
 
  申請注銷食品生產許可,辦結期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當日。
 
  五、縮短食品生產許可證補證時限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補證,辦結期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當日。
 
  六、優化食品生產許可延續
 
  1.延長申請時間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延續由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六個月前調整為屆滿二十日前。
 
  2.優化現場核查
 
  申請人承諾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的,許可機關可取消現場核查,核查延續食品生產申請材料后依法作出許可決定。
 
  七、優化食品生產許可檢驗
 
  1.簡化許可檢驗
 
  對申請人提出的食品生產許可新證、變更、延續申請,取消食品生產許可程序中現場核查抽樣檢驗環節。由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材料時,提交1年內食品檢驗報告或日常監督抽檢報告。
 
  2.取消許可檢驗機構授權
 
  取消政府部門對食品生產許可檢驗機構的授權,企業可自主委托經資質認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八、加強食品生產事中事后監管
 
  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要嚴格按照中央關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進一步推進食品安全監管屬地責任,充分應用現代化科技手段,創新食品生產監管方式,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保證自貿區食品生產質量安全。
 
  上述自貿區食品生產許可審批制度改革事項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實施。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4日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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