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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海南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辦法的通知(瓊食藥監餐飲〔2013〕31號)

   2013-06-21 773
核心提示:  各市、縣、自治縣及洋浦經濟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海南省餐飲服務管理協會,海南食品藥品職業技能培訓中心,海南省食品

  各市、縣、自治縣及洋浦經濟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海南省餐飲服務管理協會,海南食品藥品職業技能培訓中心,海南省食品安全協會:

  根據《海南省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辦法(試行)》(瓊食藥監餐飲〔2012〕77號),省局制定了《海南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辦法》,現印發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

  聯系人:鄒健   66832639

  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3年6月13日

  海南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考核辦法

  為規范我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的考核工作,根據《海南省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辦法(試行)》和《海南省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工作方案》等規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根據《海南省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參加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定的培訓機構培訓的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二、考核內容

  (一)考試

  1. 考試方式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導各市縣局組織轄區內培訓人員統一考試,省局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處應對考試現場進行巡查。市縣局負責組織考試并監督維持考場紀律,培訓機構給予相應協助。實行全省統一考試標準、采用統一試題、統一評判標準,在培訓管理系統和網站建成前,采用紙質試卷考試。試題類型全部為標準化客觀題,應考人員在備選的答案中選擇正確的、最佳的答案。

  2. 考試內容

  食品安全管理員考試試卷內容含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專業知識兩個部分。試卷滿分為 100 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

  3. 學時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在一年內修滿規定的學時,即初、中、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集中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4學時、32學時、40學時,可參加考試。

  培訓機構應建立完善的培訓考勤制度,并做好培訓的考勤工作,對學員的每個學時進行登記。

  4. 成績

  學員考試成績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考試試卷成績,占總成績的85%;另一部分為學時分,占總成績的15%,即考試人員成績=試卷分數×85%﹢學時數/應修學時數×15。成績60分以上(含)為合格。

  考試不合格的學員在三個月內可參加一次補考,補考仍不合格的應重新參加培訓。

  (二)審核

  省局和市縣局分別對參加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人員、中級和初級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人員進行審核,審核內容涉及核實考試成績、健康合格證明和餐飲服務工作經驗等從業條件。

  三、發證

  經審核,符合《海南省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要求的,省局和各市縣局分別發給由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印制的《海南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證書》高級、中級和初級證書。



 
地區: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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