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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履行行政監管職責“再監督”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鄂食藥監文〔2014〕74號)

   2014-09-18 701
核心提示: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局,省局各處室(分局、中心),各直屬單位:  現將《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履行行政監管職責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局,省局各處室(分局、中心),各直屬單位:

  現將《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履行行政監管職責“再監督”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4年9月17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履行行政監管職責“再監督”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省紀委監察廳的工作部署,省局及全省系統被確定為履行行政監管職責“再監督”試點工作單位之一。為做好“再監督”試點工作,結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紀檢監察部門實行“三轉”、聚焦主業主責、落實監督責任為切入點,堅持問題導向和工作導向相結合、查處問題和促進履職相結合、督促整改和糾建并舉相結合,大膽嘗試、大膽創新,探索對職能部門履行行政監管職責“再監督”的途徑和方式,為全省推廣“再監督”工作提供實踐經驗。

  二、工作目標

  “再監督”,是指紀檢監察部門根據黨內條規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和權限,對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監管職責的情況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是對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監管職責過程中的失職瀆職行為進行查處并追責。通過“再監督”工作,督促職能部門和工作人員認真履行職責、轉變工作作風、規范執法行為、提高監管水平,切實保障廣大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三、工作重點

  按照紀檢監察部門“三轉”要求,結合食品藥品監管工作職責,“再監督”試點工作突出五個方面重點:

  1.對因履職不到位而造成食品藥品安全較大負面影響的調查處理;

  2.對履行行政監管職責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問責追責;

  3.對行政復議、行政處罰案件的監督檢查;

  4.對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進展、成效的監督檢查;

  5.對接受審評企業的回訪監督。

  四、工作步驟

  采取上下聯動、部門互動、糾建并重、建立機制的方法,從今年9月中旬開始至11月上旬結束,具體分為動員部署、清權確權、組織實施、總結提高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中旬)

  1.傳達動員。分別召開局黨組會和全省系統視頻會,傳達學習省紀委“再監督”試點工作會議精神,研究部署“再監督”試點工作。

  2.成立專班。成立“再監督”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明確職責分工。

  3.制定方案。根據省紀委監察廳“再監督”試點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試點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要求和工作措施,分解落實到職能部門和責任人。各地試點工作方案于9月30日前報省局監察室。

  (二)清權確權階段(9月下旬)

  實施“再監督”的核心是依照法律法規授權對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開展有效監督,基礎和依據是職能部門建立的“監管清單”。各單位要對本級行政監管事項進行摸底梳理,把對行政相對人的監督、管理、檢查、稽查等行政執法活動,列入行政監管類職權范圍,形成邊界清晰、條理分明的“監管清單”,理清監管責任,將責任分解到職能部門和監管人員。

  (三)組織實施階段(10月)

  1.全面自查。相關職能部門對照“監管清單”進行自查評估,分析履職情況,查找工作薄弱環節,明確努力方向和改進措施。省局組成評估組,對相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對發現的問題,建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限期整改。

  2.深入篩查。對今年以來的群眾來信來訪投訴及網絡媒體披露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處理情況進行一次大排查,梳理歸納分析研究,篩查發現相關市州和職能部門履行食品藥品監管職責方面的問題,督促相關市州和職能部門認真履職,及時解決群眾訴求。

  3.專項督查。按照問題導向和工作導向的原則,堅持“跟蹤監督、問責追責、促進履職”原則,紀檢監察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再監督”五個方面重點問題開展專項督查。針對省局相關職能部門不履行監管職責、未完全履行監管職責和不當履行監管職責等問題,要對相關人員問責追責,出現嚴重后果或不良影響的,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發生食品藥品安全問題的地方,責成轄區市州局調查處理,對相關人員問責追責,必要時商請市州紀委監察局督促問責追責。

  4.執法回訪。采取隨機抽查方式,對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回訪,重點檢查相關職能部門及工作人員履行監管職責情況,通過查看企業倒查監管人員日常監管是否到位,督促整改是否到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是否移交到位,切實解決行政監管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5.問責追責。建立問題導向倒查追責機制,對履行食品藥品監管職責中的失職、瀆職等違規問題分層次、視情況進行問責追責,抓一批“再監督”問責追責的典型案例。貫徹“一案雙查”原則,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領導責任,督促職能部門更好地履行監管職責。

  (四)總結提高階段(11月上旬)

  1.總結經驗。試點工作結束,及時總結經驗,將有效的做法上升到制度層面,轉化為常態性工作。各地要及時總結和提煉“再監督”試點工作情況,重點是問責追責情況,于10月25日前報省局監察室。

  2.完善制度。通過“再監督”試點,建立健全五個方面“再監督”制度。一是制定明責清單,即權力清單、負面清單和監管清單。二是出臺問責辦法。根據《湖北省公務員履職問責辦法(試行)》,結合本系統情況,制定出操作性強、可問責追責的實施辦法。三是健全督責機制。建立“一函兩發”制度,即發現市州局監管人員存在失職、瀆職問題的,在發函向該市州局黨組提出處理建議的同時,發函告知當地紀檢監察機關,確保監督到位。四是建立曬責平臺。在系統內建立一個信息平臺,對被問責追責人員進行點名道姓的通報曝光。五是建立成果運用制度。把“再監督”的結果作為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評先評優、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推動建立獎勵懲處工作機制,通過獎優罰劣促進全面落實監管責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要高度重視試點工作,主要領導是試點工作的主要責任人,“一把手”要親自掛帥,各職能部門要積極參加和配合試點工作。省局成立“再監督”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李昌海局長任組長,傅鐵成、劉文斌副局長任副組長,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局監察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等工作。

  2.做好“三結合”。一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相結合。二是抓省局機關責任和抓下級單位責任相結合。“再監督”試點工作,省局機關要抓,系統各級也要抓。三是抓試點探索和學習借鑒相結合。

  3.鼓勵大膽探索和嘗試。在發揮現有的監督方式的基礎上,要大膽探索、嘗試和創新監督方式,建立和完善發現問題、調查處理、執紀問責的有效機制,探索“再監督”工作的有效途



 
地區: 湖北
標簽: 監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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