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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

   2014-02-27 729
核心提示: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浙政辦發〔2013〕148號)和《寧波市人民政府關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浙政辦發〔2013〕148號)和《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寧波市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實施意見》(甬政發〔2014〕1號)精神,現就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溪分局由寧波市以下垂直管理調整為慈溪市人民政府管理,并更名為慈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調整后,與慈溪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整合,組建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掛慈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溪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慈溪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另行發文明確。原以“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溪分局”冠名的機構同時作相應更名,其中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溪觀海衛分局、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溪周巷分局分別更名為慈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觀海衛分局、慈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周巷分局。
 
  二、慈溪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由寧波市以下垂直管理調整為慈溪市人民政府管理,業務接受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指導和監督,領導干部實行雙重管理、以我市管理為主。調整后,慈溪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為主管全市質量、標準化、計量、合格評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并行使執法監督職責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原由慈溪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的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轉到新組建的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慈溪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另行發文明確。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2月21日


 
地區: 浙江
標簽: 監管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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