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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轉發《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加掛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省級)中心及參比實驗室牌子的通知》的通知(滬衛計食品〔2014〕2號)

   2014-01-16 925
核心提示:各區縣衛生局、人口計生委(衛生計生委),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為全面推進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
各區縣衛生局、人口計生委(衛生計生委),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為全面推進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國家衛生計生委于近日印發了《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加掛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省級)中心及參比實驗室牌子的通知》(國衛食品發〔2013〕36號),決定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加掛“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省級)中心”牌子,在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6家有條件的機構,首批加掛“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參比實驗室”牌子,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列為6家有條件的機構之一。現將該文件轉發給你們。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此次加掛“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省級)中心”牌子,并同時加掛“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參比實驗室”(以下簡稱“參比實驗室”)牌子,證明了本市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雄厚技術力量。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建設,貫徹執行我委在《關于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建設”電視電話會議的通知》(滬衛計食品〔2014〕1號)中提出的各項工作要求。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進一步加強管理,充分發揮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技術力量,市和區縣合力,有效落實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
 
  1.積極開展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在我委的領導下,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與硬件設施建設,參與制訂實施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組織開展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相關工作,提交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分析報告,認真完成國家年度監測計劃和本市監測方案的工作任務。
 
  2.認真做好國家衛生計生委要求的有關參比實驗室的工作。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有關參比實驗室的工作要求,做好全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質量控制、監測結果復核、技術培訓和新方法新技術科學研究等相關工作。
 
  3.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要求落實牌匾工作。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的要求,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自行制作“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省級)中心”牌匾,其規格、材質、字樣、顏色原則上與疾控中心牌匾一致。
 
  特此通知。
 
  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4年1月13日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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