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的規定及廣西壯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2013年度《組織機構代碼證》年檢通告要求,各依法成立的組織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申辦、變更、注銷、換證、年檢等手續。現對相關工作通告如下:
一、組織機構應自批準成立或核準登記之日起30日內,申辦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二、組織機構應在其被批準(核準)變更、注銷之日起30日內,辦理代碼證書變更、注銷手續。
三、組織機構應當在代碼證書有效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辦理換證手續。
四、凡在2014年1月1日前成立的機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除外),應自2014年3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向原頒證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辦理2013年度檢驗。
根據《工商總局關于暫停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的通知》、《工商總局關于停止企業年度檢驗工作的通知》以及《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關于組織機構代碼年度驗證工作相關事宜的通知》,為了順應國家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趨勢,暫停在我市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年度檢驗工作;暫停年度檢驗后,企業及個體工商戶請按以上第二、第三項做好組織機構代碼信息變更、注銷及換證工作。
逾期未辦理以上手續的組織機構,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將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辦理以上代碼事項的,請在有效時限內向原頒證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延期申請,經核準后方可延期。
特此通告
柳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4年3月15日
一、組織機構應自批準成立或核準登記之日起30日內,申辦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二、組織機構應在其被批準(核準)變更、注銷之日起30日內,辦理代碼證書變更、注銷手續。
三、組織機構應當在代碼證書有效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辦理換證手續。
四、凡在2014年1月1日前成立的機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除外),應自2014年3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向原頒證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辦理2013年度檢驗。
根據《工商總局關于暫停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的通知》、《工商總局關于停止企業年度檢驗工作的通知》以及《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關于組織機構代碼年度驗證工作相關事宜的通知》,為了順應國家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趨勢,暫停在我市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年度檢驗工作;暫停年度檢驗后,企業及個體工商戶請按以上第二、第三項做好組織機構代碼信息變更、注銷及換證工作。
逾期未辦理以上手續的組織機構,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將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辦理以上代碼事項的,請在有效時限內向原頒證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延期申請,經核準后方可延期。
特此通告
柳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