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鄉鎮生豬定點屠宰,讓群眾吃上“放心肉”。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湖南省實施《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辦法的規定,現就鹿原、三河2個鎮實行生豬定點屠宰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鹿原鎮荊山村林業站舊址設立西片定點屠宰場。
二、從2009年7月20日(農歷五月二十八日)起在鹿原、三河2個鎮行政區域內實行生豬定點屠宰,對其他未經批準的手工屠宰場予以關停。
三、定點范圍:鹿原鎮、三河鎮(除縣定點屠宰場已劃定的范圍)。以上范圍內上市銷售的生豬產品一律由定點屠宰場屠宰,農村地區自宰自食的除外。
四、凡在生豬定點屠宰區域內上市銷售的生豬產品,一律由生豬定點屠宰場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統一納稅、統一批發(代宰)、分散經營”的管理制度,并加蓋驗訖印章。
五、凡在生豬定點屠宰區域內從事生豬產品零售的人員在2009年7月31日前與定點屠宰場簽訂有關協議。
六、凡在定點屠宰區域內從事生豬產品零售、生豬產品加工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賓館、招待所、飯店、酒家、超市、學校、醫院、集體食堂都必須銷售或者使用定點屠宰場屠宰的生豬產品,否則,依法沒收非法屠宰的生豬產品和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
七、凡西片定點屠宰場進入縣城區的鮮銷生豬產品,須報經縣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審查備案。
八、工商、商務、稅務、物價、藥監、衛生、畜牧等有關部門和鹿原鎮、三河鎮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嚴格執法,對違法行為依法給予處罰。
九、牛、羊等牲畜的屠宰,參照本通告執行。
二OO九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