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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山西省2013年保健食品違規宣傳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晉食藥監保化〔2013〕136號)

   2013-06-06 761
核心提示:  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當前,保健食品違規宣傳是人民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嚴重誤導欺騙消費者。省局決

  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當前,保健食品違規宣傳是人民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嚴重誤導欺騙消費者。省局決定從5月份到8月份,采取強有力行政監管措施,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集中整治。現將《山西省2013年保健食品違規宣傳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市局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并按要求上報專項整治情況和總結。

  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3年5月3日

  山西省2013年保健食品違規宣傳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2013年全國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和全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會議精神,重點解決好當前保健食品市場虛假違規宣傳等突出問題,結合國家工商總局、中宣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8部門聯合整治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專項行動的要求和省局2013年工作重點,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保健食品違規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現根據我省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自2013年5月至8月,通過專項整治,著力解決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中標簽、說明書和宣傳資料的違法違規問題,以及保健食品廣告中的虛夸功效、虛編療效等嚴重違規宣傳問題,采取強有力的監管措施,嚴厲打擊保健食品違規宣傳行為,不斷凈化全省保健食品市場發展環境,努力營造公平競爭、健康有序、文明誠信的保健食品市場秩序。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本次專項整治以群眾反映強烈、涉及人民群眾健康利益的減肥類、輔助降血糖、輔助降血脂、增強免疫力、緩解體力疲勞、改善睡眠類等功能保健食品為重點品種。整治重點:一是保健食品宣傳資料是否符合要求;二是保健食品廣告是否符合規定。

  三、整治措施

  (一)加大對媒體發布保健食品廣告的監管力度。

  1、未經審批,擅自在省內電視、電臺等媒體發布的違規宣傳、虛假違法廣告。

  2、利用新聞報道的形式或健康專題節目(欄目)把保健食品混同為藥品,并用易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在大眾傳播媒介違規宣傳、虛假違法廣告。

  3、超出廣告審批時限,保健食品說明書、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的、保健食品被國家有關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明文件被撤銷的,未向省局重新提出發布申請仍在各類電視、電臺等媒體發布廣告的。

  4、利用和出現國家機關及醫療機構、學術和行業組織名義,任意擴大夸大宣傳保健食品的功效,明示或暗示治療作用;使用專家、消費者名義或者形象作證明的廣告。

  (二)開展保健食品宣傳資料監督檢查。

  1、重點檢查生產經營企業產品標簽、說明書內容是否與批準證書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標識規定》,是否有宣稱預防、治療疾病功能的違法違規內容。

  2、重點檢查產品宣傳資料(包括宣傳單(冊)、宣傳海報、戶外廣告、文字、圖像、聲音、視頻等)是否取得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是否存在擅自變更或者篡改經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內容進行虛假宣傳行為,宣傳資料是否有虛假夸大功效、明示或暗示產品具有治療作用等違法違規內容。

  四、整治實施步驟

  (一)組織部署階段(5月)

  各市局要按照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安排部署轄區內保健食品違規宣傳專項檢查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專項檢查實施計劃。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至7月)

  各市局要組織對本轄區內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包括委托生產企業)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對以往檢查中有違規宣傳行為和嚴重違規廣告中標識的生產、經營企業要列為重點檢查對象,檢查過程和情況要形成書面記錄,并有被檢查人簽字。對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標簽、說明書和宣傳資料要依法嚴肅查處并及時上報。對違法廣告的廣告主要進行約見談話、行政指導、行政告誡,責令其立即停止發布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省局將適時對各市違法廣告監測情況和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重點生產、經營企業開展突擊檢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三)分析總結階段(8月)

  專項檢查完成后,各市局應及時進行統計、分析,認真總結監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對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制定應對措施,做好專項檢查工作的總結報告(內容包括:檢查總體情況,具體實施步驟、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檢查發現標簽、說明書和宣傳資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違法廣告的治理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局要充分認識開展違規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打擊虛假違法廣告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狠抓落實,要抽調專門力量,認真抓好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各市局要按照國家局和省局“關于做好保健食品廣告監測工作”有關通知要求,切實履行保健食品廣告監管責任,結合已覆蓋我省省、市兩級電視和報紙媒體的全國廣播電視報紙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測網,建立健全廣告監測數據檔案,充分利用監測數據,提高專項整治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加大對嚴重違規保健食品廣告的打擊力度。對監測發現的嚴重違規廣告,要依照相關規定進行移送和通報,相關產品和涉及的企業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山西省保健食品違規宣傳行為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對發布區域廣、社會影響壞、屢教不改的違法虛假廣告品種要以“監管公告”形式公開曝光,情節嚴重的要采取暫停銷售、強制下架的行政監管措施。

  (三)各市局要堅持專項檢查與日常監管相結合,按照省局《關于強化保健食品化妝品日常監管工作的通知》(晉食藥監保化〔2013〕34號)有關要求,不斷規范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和宣傳資料內容,凈化全省保健食品市場環境。要通過日常監管和廣告監測數據內容,遴選出轄區內違規宣傳廣告企業的名單,對嚴重違規廣告中標識的生產經營企業要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檢查力度和監管頻次。對檢查中發現保健食品包裝、標簽、說明書和宣傳資料中宣稱具有主治功能、適應癥或者明示預防疾病、治療功能或藥用療效的,違規宣傳資料一律予以沒收,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四)各市局要加強與宣傳、工商、廣電、新聞出版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定期通報廣告監測查處情況,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廣告治理的銜接工作,實現監管資源和信息溝通共享,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優勢,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加大“聯合告誡”、“聯合公告”、“聯合檢查”、“聯合督導”的力度,建立健全聯合打擊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的長效工作機制,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不斷增強監管的合力和整治實效。

  (五)各市局要按照國家局和省局有關要求指定專人負責監測數據的處理和報送工作,對監測網使用和廣告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省局。認真總結本轄區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違規案件處理、社情民意和輿論反應等,全面準確上報工作信息,重要緊急信息隨時報送,工作總結于8月31日前上報省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含電子版)。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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