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于對保健食品中添加藥物違法行為定性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保健食品中添加藥物的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第(二)項"依照本法必須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的行為,應當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查處。
此復。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你局《關于對保健食品中添加藥物違法行為定性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保健食品中添加藥物的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第(二)項"依照本法必須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的行為,應當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查處。
此復。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