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農資綜合補貼惠農政策,切實加強財政涉農補貼資金管理,確保農民種糧補貼資金及時落實到位,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11年農資綜合補貼資金的通知》(閩財建〔2011〕14號)及《廈門市財政局、廈門市農業局關于撥付2011年農資綜合補貼資金抓緊做好對種糧農民補貼工作的通知》(廈財農〔2011〕1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標要求
落實農資綜合補貼惠農政策,全面及時完成2011年農資綜合補貼工作任務。
二、基本原則
1、統籌兼顧原則。從黨的農村總體政策和國家糧食戰略安全大局出發,保持政策補貼一定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2、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補貼標準、補貼金額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切實做到政策透明、程序科學、操作規范、過程公開。
3、簡便易行、方便農民原則。所有種糧農戶的農資綜合直補和良種補貼資金,一律采用“一折通”、“一卡通”方式直接發放到農戶,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三、對象和范圍
1、補貼對象:全區種糧農民,含國有農場種糧職工。
2、補貼資金種類和時限:以市財政局撥付的2010年農資綜合補貼總額加上往年結余資金額為基數,按2010年度實際糧食播種面積綜合計算補貼標準進行發放。
四、兌付程序
1、以村為單位張榜公示每個種糧農民的上年糧食作物播種面積,公示完成后,由村委會上報鎮(街)、場,鎮(街)、場對上報的數字核實匯總后報區農林水利局、統計局、財政局。
2、區農林水利局、統計局對各鎮(街)、場上報數字進行審核匯總后,會同區財政局根據下達的資金,測算出每畝補貼的標準,共同制定發放方案。
3、區相關部門制定發放方案后,由鎮(街)、場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將補貼資金兌付給種糧農戶。
五、職責分工
1、區農林水利局牽頭,區財政局、統計局等部門共同負責審核匯總上年糧食作物播種面積,包括每個種糧農戶。
2、區財政局負責測算補貼標準,兌付補貼資金,并負責做好中國農民補貼網數據維護、更新、上報工作。區農林水利局、統計局配合。
3、各鎮(街)、場負責本轄區種糧農民補貼工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上報區政府。
六、工作步驟及經費安排
各鎮(街)、場上年糧食作物播種面積核實工作于2月底前完成并上報區相關部門,區相關部門于3月上旬組織人員進行審核匯總,并測算每畝補貼的標準及制定發放方案。區、鎮(街)、場于3月底前完成種糧補貼資金兌付、數據上報等各項工作。
為切實做好種糧農民補貼兌付工作,區財政撥付工作經費,專項用于糧食實際播種面積核實、補貼資金兌付等。
七、工作要求
各級、各部門要把種糧補貼工作作為關系農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抓好抓實,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重點抓。各部門要分工協作,共同落實糧食補貼各方面工作,確保工作平穩推進。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種形式做好宣傳解釋工作,讓農民全面準確地了解政策。區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補貼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做到專款專用,堅決杜絕截留、擠占和挪用,防止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現象。要嚴肅財經紀律,加大處罰力度,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兌付給種糧農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