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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推動營商環境優化提升若干舉措》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5〕26號)

   2025-07-02 360
核心提示: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打造“三化”一流營商環境,經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以下舉措。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推動營商環境優化提升若干舉措》已經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6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推動營商環境優化提升若干舉措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打造“三化”一流營商環境,經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以下舉措。

一、加強惠企政策宣傳解讀。在“湘易辦”和省政府門戶網站“政企通”專欄建立湖南省惠企政策集中發布平臺,省直相關部門(含中央在湘單位,下同)出臺相關惠企政策的(含存量政策繼續實施、調整),需在出臺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支持對象、實施范圍、額度標準等要素提煉,將政策全文、解讀、標注、拆解等信息通過平臺集中發布,并共享至“湖南營商網”。依托政府網站、廣播電視和官方公眾號、視頻號等媒介,面向企業建立惠企政策分層分類宣傳培訓體系。(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數據局、惠企政策制定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圍繞資金獎補、融資貼息、稅費減免(緩征緩繳)、資質榮譽、人才、穩崗就業等領域,每個省直相關部門在2025年7月底前至少提出1項免申即享事項,納入“湘易辦”免申即享專區模塊,按照“應進盡進”原則,形成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單(含對繼續生效的存量政策有關申報條件進行量化調整后可免申請的事項),并實行動態調整更新。原則上普惠性政策全面納入免申即享服務范圍、當年政策當年兌現。(責任單位:惠企政策制定單位、省數據局)

三、促進惠企政策直達快享。加強惠企政策主管部門政策申領審核系統與“湘易辦”政策兌現系統及財政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深度對接融合,探索惠企項目申報在政策兌現系統統一取碼、一碼貫通。建立涉企獎補資金撥付全過程監督管理機制,嚴肅查處各級財政留存、拖延、挪用應撥付企業資金行為。(責任單位:惠企政策制定單位、省財政廳、省數據局)

四、提升惠企政策申報透明度。申報類惠企政策應當簡化申報條件、流程,除涉密項目外,申報進度、申報結果在“湘易辦”政策兌現系統實時展示,對未申報成功的同步反饋原因,實現陽光運行。(責任單位:惠企政策制定單位、省數據局、省財政廳)

五、全面推廣“機器管招投標”。推行機器管范本、管招標、管評標、管監管組織“四管”模式。建立招標投標活動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相結合的協同機制,優化電子招標投標平臺體系,實行“省建市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行業主管部門)

六、加強招投標全鏈條監管。制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建立相應指標體系,對失信招標投標主體進行聯合懲戒。制定招標投標后評估有關管理制度,利用大數據智能預警等科技手段,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行業主管部門)

七、全面推廣保函代替保證金。上線電子保函接收系統,全面接收銀行、保險、融資擔保等機構開具的保函,實現一次接入、全省通用。實現30個以上符合標準的移動數字證書(CA)和相應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子印章全國互認。(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行業主管部門)

八、降低物流費用。完善高速公路按車型、時段、路段、距離等實施差異化收費機制,探索制定貨運車輛同城本地上下免費、低峰時段下調費用、“遞遠遞減”等優惠政策。鼓勵市州對往返于城區與貨運站場、港口、空港及園區的集裝箱運輸車輛和廂式貨運車輛實行通行費“先扣后返、全額補貼”。實施更為靈活的鐵路運價下浮政策,探索優化倉儲及設施設備租用占用市場化收費,大力拓展物流總包業務。加快構建水上運輸多式聯運系統,推動“一票制”全程物流服務。(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高速集團、廣鐵集團長沙鐵路物流中心、省港航水利集團)

九、降低用地成本。深化“批供同步”改革,統籌推進涉及多部門和跨層級辦理的征地、拆遷、批地、供地、規劃設計、辦證等事項,推廣“交地交證即開工”“標準地+承諾制”“彈性供地”“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模式。(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等省直相關部門)

十、提高融資效能。積極舉辦各類政銀企對接活動,引導全省金融機構2025年投放知識價值貸款不低于230億元、商業價值貸款不低于120億元,通過“湘信貸”平臺新增授信1200億元以上,并推動逐步放量提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融資增信主渠道作用,用好貸款貼息、風險補償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企業融資支持力度。拓展流水貸“301”等貸款模式(3分鐘申請、0人工干預、1秒鐘放款)成果,推出更多企業有感的新型信貸產品。建立應急轉貸紓困體系,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直接展期、續貸,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中小微企業紓困資金和應急周轉資金池。加大對民營企業司法重整的支持力度,構建相關重整融資平臺,助力困難企業重獲新生。(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湖南金融監管局)

十一、降低用能成本。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實施源網荷儲、園網共建、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引入外省低價電源、落實電網公平開放等舉措,完善工商業分時電價政策,降低用戶電費支出。堅持規劃引領、因地制宜推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項目建設,嚴禁通過收取資源費、特許經營等方式設置或者變相設置準入門檻,確保符合政策的項目“應備案盡備案”,對違規地區采取上收核備權限、限制專項資金申報等措施予以懲戒。加強“轉供電”管理,規范執行“轉供電”價格政策,推動符合條件的存量用戶逐步調整為電網直供電方式,增量用戶具備條件的原則上一律由電網直供。加快推進天然氣“一張網、一個價”,開展全省配氣價格和管道運輸價格監管周期成本監審,降低配氣價格和管輸價格。(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

十二、支持大學生創業。全面落實支持大學生創業“七個一”措施,對大學生主導的在湘創業初期項目,可通過大學生創業基金提供最高100萬元的創業股權投資支持,對高校畢業生合伙創業的,可提供不超過4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利息由財政部門按實際利率的50%給予補貼。建設一批有特色、功能強的創業孵化載體,重點支持建設20個左右具有示范和帶動效應的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各級政府投資建設的孵化器等創新創業載體應安排不少于30%的場地免費提供給大學生。推進大學生創業投資基金擴面提效,統籌推動金芙蓉基金加大對創新創業項目的支持,形成“領投—跟投—接力投”機制,支持創新創業全生命周期成長。(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委金融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湖南金融監管局)

十三、加強青年人才住房保障。加快建設“青年驛站”,以異地創業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三年內)為重點服務對象(可適當拓寬至35周歲以下創業就業青年),提供不少于7天的免費住宿期,免費期滿后以租金折扣、階梯式減免等方式,滿足青年實際需求。每個國家級、省級青年發展型城市建設試點城市2027年前每年新建“青年驛站”分別不少于4個、2個。鼓勵有條件的市州,通過新建、商品房收購、存量房改建,加快建設一批人才公寓,對符合條件的人才提供2年免租金入住。(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團省委)

十四、全面推行“掃碼入企、聯碼督查”。實行“檢查有計劃—入企有依據—進企有亮碼—結果有反饋—企業有評價”的全流程閉環管理。推行跨部門聯合檢查,優化“綜合查一次”“雙隨機一公開”檢查,除符合規定的特殊情形外,行政檢查主體對同一經營主體實施的日常行政檢查總數一年內不得超過兩次;超過兩次的,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直各行政執法部門)

十五、推廣非現場檢查。推廣視頻人工智能識別、設備感知、物聯感知、數據比對、大數據篩查、遠程檢查、網絡巡查、企業自主提交材料等非現場監管方式,逐年提高非現場檢查占比。(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直各行政執法部門)

十六、建立企業“免檢”機制。根據涉企檢查結果,逐步建立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模式和企業動態“免檢”機制,對納入企業“免檢”名單的,在一定時間段內非必要不進行現場檢查。除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行業領域外,不斷擴大“免檢”范圍。鼓勵各地設立企業“寧靜日”。(責任單位:省直各行政執法部門)

十七、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堅持過罰相當,全面推進柔性執法,對涉企行政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部門必須書面反饋整改意見,必須明確具體法律法規規章依據及條款,必須提出包含整改建議在內的具體明確的整改要求,堅決杜絕執法標準、整改要求前后不一現象。行政檢查結束后,要將行政檢查結果及時告知企業。面向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主體制定“沙盒監管”規則,依申請將企業納入“沙盒監管”。在確保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對入盒企業采取柔性監管措施,允許在法律法規尚未明確的新興產業領域開展商業流程、服務模式或產品形態創新。(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直各行政執法部門)

十八、規范罰沒行為。嚴格規范罰款實施,準確適用裁量權基準,依托全省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一體化平臺,建立全省統一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數據庫、涉企執法案例庫,通過案例公開、大數據比較、社會監督,壓縮自由裁量空間,嚴肅查處過罰失當等行為。嚴禁下達罰沒收入任務指標,不得將經費預算安排與單位罰沒收入掛鉤。加強對罰沒收入異常增長情況的監管。(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直各行政執法部門)

十九、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在深入落實國家“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清單的基礎上,鼓勵推出更多我省特色“一件事”。設置“辦不成事”服務窗口,及時協調解決辦事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責任單位:省數據局、省直相關部門)

二十、調整優化涉民企政策。完善領導干部聯系民營企業家、民營企業家建言資政溝通和參與涉企政策制定等機制和渠道,從全省范圍內抽取不少于1000家民營企業進行走訪,全面梳理涉民企政策落實過程中的困難問題及意見建議,推動調整廢止一批、優化完善一批、新增制定一批涉民營企業政策。(責任單位:省工商聯、省直相關部門)

二十一、提升中介服務質效。全面建立中介機構服務質量評價機制,省直相關部門要定期對其委托或者使用的中介服務成果開展質量評價,評價結果每半年向社會公開公布。堅持便民、就近和“誰委托、誰付費”原則,推動各級各部門依法開展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推進《湖南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管理運行辦法》落實落地并向“湘易辦”延伸。(責任單位:省直相關部門、省數據局)

二十二、提升訴求辦理質效。落實《湖南省營商環境訴求辦理實施辦法(試行)》,健全訴求受理(集成)、派單、辦理、督辦、回訪、辦結、通報、評價等全鏈條閉環工作體系。(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委社會工作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商聯、省直相關部門)

二十三、加大“兩欠”清理力度。深入開展連環債清償改革,搭建覆蓋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之間相互拖欠賬款的統計系統。加強《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普法宣貫,增強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及時支付中小企業賬款意識,2025年、2026年,臺賬內拖欠企業賬款化解率分別達到40%、80%,2027年確保臺賬內賬款“清零”。依托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動態監控全省在建工程項目,全力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實現投訴舉報欠薪問題動態清零。組織對連環債清償工作情況開展專項審計調查。(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審計廳、省國資委、省直相關部門)

二十四、加快拖欠企業賬款案件執行。對全省涉黨政機關拖欠企業賬款執行案件摸底建賬、分類施策,探索建立“執行督促、失職懲處、考評約束”的工作機制,推動已生效判決存量案件三年內清零。對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的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嚴肅追責問責。(責任單位:省委政法委、省高級人民法院、省直相關部門)

二十五、用好企業破產處置府院協調機制。搭建一體化府院聯動工作平臺,保證機制常態化運行,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破產處置涉及的職工工資、社保、稅收、信用修復、證照辦理、注銷、土地規劃、投資招募、信訪維穩等相關問題,提升破產處置效率。(責任單位:省高級人民法院、省直相關部門)

二十六、加強政府違約失信問題治理。暢通政府違約失信投訴渠道,建立違約失信信息源頭獲取和認定機制,將按程序認定的拖欠企業賬款失信情形記入相關主體信用記錄。健全政府機構失信懲戒制度,將相關情況納入營商環境指標監測。(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

二十七、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推進“智慧海關”建設,提升“關銀一KEY通”業務推廣應用效果。加強跨區域通關協作,深化“跨境一鎖”和果蔬“拼裝+集中申報”等改革。開展稅政調研,積極推廣多元化稅收擔保,擴大“內河運費扣減”等創新舉措成效。(責任單位:長沙海關、省商務廳)

二十八、優化外貿外資服務。支持企業參加境內外國際性展會,每年更新出臺湖南省重點境外展會目錄,對企業參加目錄內展會給予不超過70%展位費、單個企業不超過100萬元的支持。持續辦好湖南與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地區、歐美地區的境內外經貿交流活動,不定期組織經貿代表團赴海外進行精準招商推介,持續打造“投資湖南”品牌。落實《優化外籍人士來湘創新創業環境八大舉措》,暢通外籍人士來湘創新創業渠道,為外籍人士在湘工作、生活、醫療、教育提供便利。(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直相關部門)

二十九、審慎認定責任。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從政策合規性、決策程序、后果嚴重性等維度,切實維護被審計單位的合法權益。對在推進重大決策部署、主動改革創新等過程中,符合無意過失、非謀私利等條件的,審慎認定責任。(責任單位: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省審計廳)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細化分解任務,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政策措施。省級層面要建立效能評估“回頭看”閉環管理機制,檢驗評估落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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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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