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切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深入推進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著力增強制度建設的協調性、時效性、針對性,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遼寧省規章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規定》(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37號)等有關要求,省政府對以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清理,現決定:
一、對《關于認真實施〈計量法〉的通知》(遼政發〔1986〕49號)等121件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二、對《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管理工作的通知》(遼政發〔1995〕2號)等308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 1.遼寧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pdf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