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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05〕10號)

   2010-11-15 661
核心提示: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切實搞好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切實搞好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訂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

  食品安全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形象。近年來,省委、省政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在全省組織實施食品放心工程,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總體來看,我省食品安全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問題,生產經營假冒偽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現象屢禁不絕,嚴重威脅著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各地、各部門一定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全面、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緊抓好。要按照“全省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總體要求,突出重點,加強協調,落實責任,在抓好專項整治的同時,強化日常監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和失信懲戒機制,引導企業誠信守法;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加強社會輿論監督,使全省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明顯好轉,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基本放心。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監管體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增強全社會食品安全意識,使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得到保證。

  二、突出抓好加強食品安全的重點工作

  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為切入點,緊緊圍繞糧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等七大類食品,狠抓源頭、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等四個環節的專項整治,深入持久開展食品放心工程。

  (一)強化食品源頭污染整治。加強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嚴格農業投入品管理,開展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監測,加大蔬菜農藥殘留和生豬“瘦肉精”例行監測力度,實行蔬菜農藥殘留異地抽檢。加強對農民的培訓,向種植、養殖人員普及安全使用化肥、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和動植物生長激素等知識,積極推廣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獸藥和無污染添加劑,規范種植、養殖行為。加快建設農產品標準化示范區、無公害農產品基地、養殖小區、示范農場、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和出口產品生產基地,推進產地環境污染監控工作。

  (二)強化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整治。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嚴格執行許可制度。在完成和鞏固小麥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醬油、醋等五類食品審查發證的基礎上,抓緊對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方便面、餅干、罐頭、冷凍飲品、冷凍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類食品實施市場準入,盡快啟動其余13類食品市場準入。加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實行生產企業巡查、回訪、年審、監督抽查等制度。加強衛生許可證管理,嚴格食品衛生許可準入條件。加強對定點生豬屠宰廠(場)的監管,整頓和規范肉品流通秩序。繼續開展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逐步消除食品中濫用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各類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違法行為。

  (三)強化食品流通環節的整治。依法嚴格審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主體資格。建立和完善流通市場監管網絡,督促經營企業落實食品進出貨查驗制度、索證索票制度等,落實市場主辦單位對進場經營者的資格審查、食品質量管理和教育引導責任,嚴把市場準入關。督促城鄉農產品批發和零售市場建立并完善農產品檢測體系,開辟無公害農產品或“放心農產品”專門銷售區。認真貫徹執行《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開展食品商場(超市)散裝食品專項檢查。加強對食品包裝、標識印制業的整治,對合法的包裝標識印制企業要加強承印驗證、承印登記檢查,堅決取締擅自設立印刷點從事食品包裝標識印刷的行為。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重點食品實行定期質量監督抽檢。

  (四)強化食品消費環節的整治。加強對餐飲業、學校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的監督檢查,以餐飲業、學校食堂為重點,全面實施餐飲業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

  (五)突出對兒童食品及農村、城鄉結合部等薄弱環節的集中整治。強化對兒童食品的專項整治,在全省范圍內對兒童食品的生產、加工、經營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普查;進一步嚴格兒童食品的市場準入,堅決取締未經許可生產兒童食品的加工點。各地、各部門要采取聯合行動,集中力量,加強對分散在社區、城鄉結合部和村鎮的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個體商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館的監管。

  (六)嚴厲打擊制售不符合標準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按照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要求,加強衛生、質監、工商等部門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執法聯系,及時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切實解決以罰代刑問題。對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要早發現、早控制,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集中力量及時查處食品安全大案、要案,依法嚴懲違法犯罪團伙和首惡分子,及時向社會公布重大典型案件查處結果。

  (七)做好食品安全宣傳工作。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我省各地、各部門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宣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科普知識,宣傳優質產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報道重視質量、講求信譽的典型,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跟蹤報道打擊和整治的效果,增強人民群眾的消費信心。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職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強大的社會聲勢。

  三、認真落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

  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要立足當前,規劃長遠,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

  (一)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江蘇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由省政府分管領導任主任。委員會由省委宣傳部,省經貿委、教育廳、公安廳、監察廳、財政廳、農林廳、衛生廳、環保廳、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海洋漁業局、供銷社、煙草專賣局、鹽務局、江蘇檢驗檢疫局、南京海關等部門和單位組成,主要職責是:研究、草擬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政策和總體規劃,部署有關專項整治及其他全省性統一行動;組織建立我省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和應急機制、及時報告制度以及日常監管信息溝通機制,處理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協調解決食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和檢查全省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承擔日常工作。

  (二)強化各地政府對食品安全監管的責任。各市、縣人民政府對當地食品安全負總責,統一領導和協調本地區的食品安全監管和整治工作。各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組織協調機制,統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全面整頓食品生產加工業;明確本地區工作重點,成立相應工作機構,狠抓各項措施落實;建立并完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特別是強化企業法人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監管不力、食品安全問題嚴重、甚至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區,要依法、依紀追究當地政府負責人的責任。

  (三)進一步理順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按照一個部門監管一個環節的原則,進一步理順有關監管部門的工作職能,明確責任。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承擔省食品安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質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將現由衛生部門承擔的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衛生監管職責劃歸質監部門;要嚴格實行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嚴厲查處生產、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質量違法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要認真做好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工作,取締無照生產經營食品行為,加強上市食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銷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質量違法行為,查處食品虛假廣告、商標侵權的違法行為。衛生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和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的衛生許可和衛生監管,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許可,要嚴厲查處上述范圍內的違法行為。經貿部門主要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整頓和規范肉品和酒類流通秩序。農林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海洋漁業部門負責水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進出口食品的檢驗檢疫。職責調整具體由省編辦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

  與此同時,經貿、農林、海洋漁業、糧食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引導、監督企業模范遵守法律法規,生產經營安全食品。

  (四)加強基層隊伍建設。要進一步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強化法律法規培訓,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大經費投入,努力改善執法設備和檢驗監測技術條件,保證辦公辦案和監督抽查等經費。

  (五)加強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按照“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市場化運作、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原則,積極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的方法和途徑。選擇糧食行業和無錫市作為試點,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制定試點工作方案,盡快啟動試點工作。

  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農業部門發布有關初級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檢測信息。質監、工商、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4個部門聯合發布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有關信息管理辦法,負責全省食品安全綜合監管信息的收集匯總、及時傳遞、分析整理及定期發布。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除發布日常監管信息外,對本地、本部門的綜合監管信息,及時報送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要通過建立全省食品安全信息監測與通報網絡,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指標體系,為及時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提供科學依據。

  (六)制定、調整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根據衛生部、國家質檢總局等部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調整后相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的修訂和調整,結合我省實際及時組織修訂、制定我省與食品有關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確保各項監管工作有法可依。

  (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標準和檢驗檢測體系。抓緊制定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標準)以及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測方法和標準,研究制定適用的快速檢測技術標準,使全省農產品產前、產中、產后各類標準相配套。充分發揮各類檢測機構的作用,整合檢驗檢測資源,建立健全檢驗檢測體系。我省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由省質監局會同省農林廳、衛生廳、工商局,江蘇檢驗檢疫局等部門共同研究,提出具體實施意見。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好本意見的落實工作。要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安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和海關總署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的《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綜合評價辦法(試行)》的要求,積極開展食品放心工程綜合評價工作。2005年春節前,組織開展一次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同時,要加緊研究制定江蘇省實施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規劃。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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