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和市管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和國家、省市農業和糧食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調動和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現就加強我區糧食生產發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不折不扣地落實國家的各項惠農政策。今年全區農民種糧農資綜合補貼提高到每畝71元左右。水稻良種補貼范圍由農業計稅面積擴大到水稻實際種植面積,早、中稻仍分別為每畝10元、15元、晚稻提高到15元;種糧直補仍為每畝13.5元。各項種糧補貼要按照“誰種誰受益,不種不受惠”的原則發放。水稻良種補貼按農戶的實際種糧面積予以發放,種多少補多少,不種不補;對拋荒的農戶,按拋荒面積停發各種補貼;不準擅自更改已確定的補貼數額;不準截留、擠占和挪用補貼資金;不準集中代領存折或補貼;不準無故拖延補貼資金兌付時間;不準以任何理由扣押農民存折和增加農民負擔。
今年稻谷最低收購價比上年每斤提高7分錢,早秈稻為每斤0.77元,中晚秈稻0.79元。當市場收購價低于此價格時,糧食部門要及時啟動最低收購預案,國家糧庫要以最低收購保護價敞開向農民收購糧食。
二、千方百計擴大雙季稻種植面積。當前要發動農民群眾多插早稻,以贏取全年糧食的主動權。全區早稻面積要力爭達到1萬畝,政府將把發展雙季稻情況納入糧食生產考核獎勵和全年農業農村目標管理考核,對種糧雙季稻發展情況要與獎勵處罰情況掛鉤,對因工作不力,造成雙季稻面積減少的鄉鎮,不發放糧食生產獎勵資金。
三、在穩定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積極實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扶持和發展產糧大戶。積極發展農村土地流轉市場,通過建立“托田所”、“鄉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土地銀行”等服務組織,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幫助農民因外出務工無人耕種的土地實現經營權流轉,促進耕地向規模經營戶集中,實行土地規?;⒓s化、標準化經營。積極發展種糧大戶和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協會),采用土地承租、股份合作、代耕代種、機械服務等多種形式,發展水稻生產,代耕代種的糧補資金由代耕戶所得。組織黨員干部開展義務耕種服務,幫助特殊困難戶搞好糧食生產。
加大對種糧大戶的扶持力度。在項目、資金、物資、技術等方面制定優惠的政策措施,向種糧大戶傾斜。政策將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用于獎勵種植面積達50-100畝的種糧大戶、蔬菜種植大戶。大力培育農機戶、農機專業服務組織,建立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為種糧大戶提供產、供、銷全程服務,降低農業生產的勞動強度,解決農村勞動力不足的問題。
四、嚴格耕地保護政策,堅決制止耕地拋荒。對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和個人無正當理由導致拋荒,又不愿意轉包的,拋荒一年的,按村規民約處罰;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由原發包單位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重新發包。
對已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用地一年內未開工建設的,有關部門征收土地閑置費;對閑置拋荒連續兩年以上未開發的土地,依法收歸村集體所有,重新發包給農民耕種。
對耕地拋荒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區委、區政府把治理耕地拋荒問題納入對各鄉鎮的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對鄉鎮當年拋荒較嚴重的,扣減糧食獎勵資金。對連片拋荒10畝以上的,追究所在地鄉鎮的責任。對工作措施到位,鄉鎮未出現稻田拋荒現象,政府給予重獎,設立獎金1萬元。
五、進一步增加對糧食生產的投入。各鄉鎮要將耕地耕作管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從土地出讓金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中安排適量資金,重點用于加強耕地耕作管理和發展糧食生產。
六、制訂發展糧食生產獎勵處罰措施。除配合省里評選糧食高產創建先進獎和種糧大戶先進獎外,區政府今年安排部分專項資金,對雙季稻面積增加較多,制止耕地拋荒明顯,糧食單產與總產量明顯提高的鄉鎮和有一定規模的種糧大戶進行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對不能完成糧食生產任務的鄉鎮實行處罰,年終考核不能評優。
七、完善糧食生產考核制度和辦法。糧食生產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成立全區糧食生產考核領導小組,由區長任組長,主管農業的副書記、副區長任副組長,區發改委、區農辦、區農林局、區財政局、區統計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區農林局??己诵〗M的職責是根據統計局的數據,隨機抽樣調查資料和通過信訪、走訪群眾得到的第一手資料對各鄉鎮的雙季稻面積、產量、拋荒面積減少情況進行考核,工作在7-9月份分兩次進行。對耕地拋荒面積超過千分之五,雙季稻面積沒有恢復到98年的水平,水稻面積和單產減少1%以上,糧食高產創建活動開展不力,其單產比2007年沒有明顯提高的鄉鎮,因措施不力、失職瀆職未完成糧食生產任務的,按照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的有關規定,從嚴追究。
南岳區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