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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校園餐”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的公告

   2024-12-17 847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監管,及時發現和有效控制“校園餐”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充分發揮舉報獎勵在推進校園食品安全方面的社會共治作用,沈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就“校園餐”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監管,及時發現和有效控制“校園餐”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充分發揮舉報獎勵在推進校園食品安全方面的社會共治作用,沈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就“校園餐”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舉報范圍

(一)經營主體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超出許可經營項目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

(三)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四)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五)經營場所環境衛生臟亂差,所使用的容器、工具、設備、餐飲具和食品原材料未按規定清洗、消毒、保潔,不符合安全、無害要求的;

(六)違反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校園餐”違法行為。

二、“校園餐”生產經營主體包括

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校外供餐單位、食材供應企業等。

三、舉報途徑

舉報人可通過撥打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15,或者登錄全國市場監管系統12315平臺進行舉報。

四、獎勵條件

對于舉報“校園餐”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經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吊銷(撤銷)許可證件、較大數額罰沒款等行政處罰的,予以獎勵。舉報獎勵的等級認定、實施等,由負責受理舉報、調查,作出最終處理決定的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辦理。

五、獎勵辦法

具體獎勵辦法參照《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國市監稽規〔2021〕4號)和《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關于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舉報人舉報實施獎勵的公告》(2024年第37號)。

沈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地區: 遼寧 沈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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