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長沙市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2024-11-12 849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的制度建設,著力糾治網絡餐飲食品安全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壓緊壓實網絡餐飲各方主體責任,細化管理措施,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長沙市市場監管局經充分研究、深入調研、專題研討后,起草了《長沙市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網絡餐飲服務行業發展迅猛,成為我市餐飲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網絡餐飲食品安全深受各方關注。為保障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市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了“網劍行動”“每月一周查外賣”等一系列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發現網絡餐飲領域仍存在經營主體資質不全、未在許可地址經營、環境衛生臟亂差等突出問題。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的制度建設,著力糾治網絡餐飲食品安全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壓緊壓實網絡餐飲各方主體責任,細化管理措施,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長沙市市場監管局經充分研究、深入調研、專題研討后,起草了《長沙市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六個部分,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部分明確《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

第二部分明確市、區兩級市場監管部門管理責任;

第三部分明確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以下簡稱“第三方平臺”)及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

第四部分主要細化第三方平臺入網核驗登記、抽查監測、信息保存、信用評價及配送管理等要求;

第五部分進一步明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主體資質、信息公示、加工操作及配送管理等要求;

第六部分進一步明確餐飲許可審批、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重點、程序和內容等事項。

《管理辦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三、重點內容說明

(一)強化第三方平臺與市場監管部門協作共治

一是規定在本市從事網絡餐飲服務的第三方平臺應向市市場監管局報告,構建食品安全協作機制(第四條);二是鼓勵第三方平臺與市場監管部門建立數據共享機制(第十條);三是規定第三方平臺應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消費預警,與監管部門聯動處置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

(二)強化主體證照資質管理

一是規定第三方平臺應當核驗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實際經營地址(取餐地址),登記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許可和身份信息,并至少每六個月核驗更新一次(第六條);二是規定第三方平臺應當定期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無證經營、實際經營地址(取餐地址)與許可證登記地址不符等行為實施檢查(第八條);三是明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第十五條);四是明確食品經營許可審批遵循“一址一證”原則(第二十三條);五是強化監管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定期對第三方平臺開展線上監測,抓取證照缺失、證照失效、套證經營等違法違規線索(第二十五條)。

(三)強化配送環節食品安全管理

一是規定第三方平臺應當加強送餐人員食品安全培訓,督促送餐人員每日做好配送容器消毒(第十三條);二是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餐飲食品進行包裝,鼓勵使用食品安全封簽,消費者有權拒絕簽收無包裝、包裝不完整或已被破壞的外賣餐品(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三是進一步規范送餐人員送餐行為(第二十條)。

(四)強化“無堂食”外賣監管

明確市場監管部門應重點加強“無堂食”外賣監管,對“無堂食”外賣在湖南省食品安全綜合平臺及時予以標注,加大監督檢查頻次(第二十六條)。

(五)推進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一是明確第三方平臺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為消費者提供對餐品或者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不得刪除、屏蔽消費者評價(第十二條);二是鼓勵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將加工場所視頻信號上傳至第三方平臺,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方式接受社會監督(第二十二條);三是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適時組織開展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公開監督檢查過程,推進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第二十七條)。




 
地區: 湖南 長沙市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