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內蒙古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17次局務會研究決定,對《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重點領域風險管控系統使用管理辦法》(內市監綜規〔2022〕3號)予以廢止,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
依據《內蒙古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17次局務會研究決定,對《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重點領域風險管控系統使用管理辦法》(內市監綜規〔2022〕3號)予以廢止,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