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云南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 云南省疾控局綜合處關于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09-03 1080
核心提示:為認真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工作的通知》(云衛辦職健發〔2023〕7號)要求,進一步規范我省職業健康培訓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州(市)衛生健康委、疾控局,省監督中心,省三院,省疾控中心,省屬及中央駐滇企業,有關培訓機構:

為認真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工作的通知》(云衛辦職健發〔2023〕7號)要求,進一步規范我省職業健康培訓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服務導向,提高職業健康培訓質量

1.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的職業健康培訓工作指導,聚焦本地區職業病危害重點行業領域,了解用人單位培訓需求,結合職業病防治工作,認真做好職業健康培訓工作的組織實施。鼓勵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技術支撐機構針對無自我培訓能力的中小微企業,開展職業健康培訓幫扶工作,爭取使用工傷預防經費組織開展職業健康培訓。

2.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可參考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基本條件要求,梳理匯總具備職業健康培訓能力的機構,形成本地培訓機構名單,及時公開并動態調整,名單應包括機構名稱、機構地址、機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機構性質及培訓對象等內容,建立公開目錄時應平等對待,依法保障各類培訓機構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各州(市)負責收集匯總轄區內培訓機構名單報省衛生健康委。

3.培訓機構應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對機構的師資力量、場所條件、教學管理和教學保障等資質條件進行公開公示,接受部門監管和社會監督。線下培訓機構要具有獨立開展培訓項目所需的師資、場地、設施設備以及課程、考核體系和培訓質量控制制度等,機構培訓場地應符合消防、衛生、安全等要求。線上培訓平臺應具備實名驗證、人臉識別、學習行為控制、學習記錄查詢統計和培訓質量管控等技術功能,確保平臺安全穩定運行。

二、強化流程管理,做好職業健康培訓監管

4.用人單位、培訓機構完成職業健康培訓工作后,應主動將培訓考核合格人員信息報所在地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并申領合格證書編碼(附表2),按照模板制作培訓合格證書發放給培訓人員。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制定云南省職業健康培訓證書編碼規則(附表1),各州(市)組織做好培訓合格證書編碼工作,及時將編碼發放給用人單位、培訓機構。各州(市)匯總整理轄區內職業健康培訓工作情況,于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將轄區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人員名單(附表3)、匯總表(附表4)和監督檢查情況(附表5)報省監督中心。

5.用人單位、培訓機構要如實記錄職業健康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參加人員、學時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培訓檔案(含電子檔案)應當完整、準確、系統,要按照“一企一冊、一期一檔、一人一檔、一人一證”的原則,分期、分類、分年度歸集建檔,明確專人管理,如實記錄職業健康培訓及考核等情況。用人單位委托第三方培訓機構進行職業健康培訓的,應同時保存服務合同檔案。

6.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工作的督促指導,加強跟蹤問效,重點審核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編號的人員檔案、信息是否與上報材料一致,對于未按規定組織開展職業健康培訓的用人單位,要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三、強化能力建設,促進職業健康培訓發展

7.培訓機構要加強教學設施配備和教師隊伍建設,不斷規范培訓工作和提高培訓質量,省衛生健康委將結合實際探索建立年度檢查、協議管理、信用評定等制度,加強對培訓機構的監管,并公開一批務實負責、師資設備強、培訓質量好、創新力出眾的培訓機構品牌,對存在培訓質量差、培訓內容不符合大綱要求、培訓走過場甚至虛假培訓等問題的培訓機構納入黑名單管理。

8.省衛生健康委將面向全省公開征集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講師,并經過個人申報、單位初審、統一推薦、公開選拔和公示公布等流程后建立《云南省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講師庫》。用人單位可以聘請《云南省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講師庫》培訓講師或其他職業健康專家,按照《云南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工作的通知》中有關要求自行組織開展職業健康培訓。

9.省屬及中央駐滇企業、大中型企業、高校、職業(技工)院校和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等社會力量,可充分利用工傷預防項目資金從事職業健康培訓,開辦專職職業健康培訓機構,充分發揮培訓資源優勢。可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8部門印發的《云南省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實施方案》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5部門《關于實施礦山機械制造鐵路運輸鐵路建設施工等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的通知》要求,積極面向礦山、機械制造、鐵路運輸、鐵路建設施工等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領域,開發具有針對性的培訓和實踐課程,提高我省職業健康培訓水平。

聯系人及電話:

職業健康處張帆 0871-63109771

省衛生監督中心胡嵩麥 0871-65193490

電子郵箱:wsjdzfc@163.com

附件:   1.云南省職業健康培訓證書編碼規則.docx

   2.云南省職業健康培訓證書統一編號申請表.xlsx

   3.州(市)職業健康培訓人員名單.xlsx

   4.州(市)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情況匯總表.xlsx

   5.州(市)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監督執法情況匯總表.xls

云南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 云南省疾控局綜合處

2024年8月30日




 
地區: 云南
標簽: 培訓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