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華偉委員:
《關于均衡營養膳食,守護學生健康成長的提案》(20242003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省衛健委高度重視學生營養膳食工作,把學生營養與健康工作放在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重要位置來抓,多措并舉守護學生健康成長。
一、開展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
為加強學校食品安全與學生營養健康工作,進一步引導全社會樹立正確的營養、健康飲食觀念,衛生健康、教育、市場監管、體育等部門按照《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教育部第45號令)、《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和《學生餐營養指南》(WS/T 554-2017)等要求,在全省幼兒園、中小學校、普通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中開展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工作。要求各地要堅持試點先行、以點帶面,逐步在轄區全面推廣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工作,切實推動轄區學校營養健康飲食服務水平整體提升。各部門高效協同,定期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積極落實健康福建行動,通過開展營養健康場所、食育中國行、校園營養萬里行等多種營養健康活動,促進兒童青少年健康成長。2024年4月,省衛健委、教育廳、市場監管局、體育局聯合組織專家對申報學校(幼兒園)進行評價并將結果報送國家,5月份國家學生營養與健康促進會批準了福建省15家學校和幼兒園作為2024年營養與健康學校(幼兒園)。
二、做好學生營養監測
一是做好食物消費狀況調查工作。自2017年起,我省連續8年開展居民食物消費量調查,截至2023年,衛生健康系統已在全省60個縣(市、區)完成1.99萬常住人口及典型人群(高中、初中學生)的食物消費量調查工作,形成具有我省代表性的食物消費量數據庫,為我省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提供有力的數據支撐。同時建立省、市、縣三級食品營養工作專業隊伍,逐步提升食品營養專業能力和水平,二是開展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工作。我省于2021起將福州市永泰縣、龍巖市上杭縣、南平市邵武市、寧德市霞浦縣、漳州市東山縣和三明市尤溪縣作為監測縣,開展學生營養健康監測工作。制定下發《福建省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健康監測和指導方案》,6個監測縣共抽取監測學校54所,監測學生10006人。監測內容包括學校基本情況調查、簽約知情同意書、學生調查問卷、家長調查問卷學生體格檢查、血紅蛋白測定、生化指標項目等,對學生營養健康狀況開展監測。
三、加強營養健康宣傳和推廣
一是開展營養健康系列主題活動。近幾年,省衛健委利用全民營養周、“5·20”中國學生營養日等節點,開展了“合理膳食,健康未來”“會烹會選,會看標簽”“合理膳食,食養是良醫”等主題的營養健康宣傳活動。2023年全民營養周暨“5·20”中國學生營養日期間,省衛健委積極組織各地疾控中心及相關行業學會、協會開展線上線下傳播活動,全省76個縣(市、區)開展講座培訓、義診咨詢、知識競賽、有獎問答等宣傳活動共690余場次,覆蓋人數超130萬,向公眾傳播營養健康知識。組織開展“食育中國行”活動,建立省、市、縣三級衛生與教育部門人員組成的食育講師團。在2024年我省全民營養周暨“5·20”中國學生營養日,開展以“奶豆添營養,少油更健康”為主題的線上線下相關科普宣傳活動,指導公眾吃得安全、營養、健康。二是做好營養健康食堂(餐廳)建設工作。2022年起,省衛健委聯合省教育廳、市場監管局在全省開展營養健康食堂(餐廳)建設工作,引導餐飲業增強營養健康意識,提升營養健康服務水平,鼓勵餐飲服務經營者實現以“三減”、合理膳食、杜絕浪費為目標的營養轉型升級。截至2023年底,共創建營養健康食堂(餐廳)305家。為提高學生營養健康水平和身體素質,規范學校營養與健康管理行為,全面促進學生健康。三是開展福建省營養指導能力提升培訓。2023年,省衛健委制定我省營養指導員培訓方案,委托省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開展營養指導員培訓考核,加強營養能力建設和人才培養,全面提升營養指導人員為居民提供合理膳食、均衡營養指導等工作能力。各級衛生健康部門動員和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教育機構、社區等單位營養指導人員參加培訓,進一步提升營養公共服務可及性和人民群眾獲得感。2022年起每年組織人員參加國家營養指導員統一考試,積極推進營養人才培育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我委將以健康福建建設為抓手,落實合理膳食行動任務目標,繼續聯合相關部門,鞏固提升營養健康食堂、餐廳和學校建設。二是做好全省食物消費量調查數據的整理發布,掌握居民食物需求結構和趨勢,為制度相關標準打下基礎。同時為實現營養指導消費、消費引導生產的供需動態平衡提供參考建議。三是抓好營養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營養指導員實踐應用工作,探索出臺激勵措施,增加學校、食堂、餐廳等營養場所營養指導員配備比例。
感謝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領導署名:楊閩紅
聯系人:鄭凌岳
聯系電話:0591-87761129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6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下載: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20242003號提案的答復.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