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農業農村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供銷合作社:
為切實加強農資監督管理,強化農資供應質量,嚴厲打擊侵權假冒等違法犯罪行為,保障糧食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根據農業農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聯合印發的《2024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文件精神,省農業農村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供銷合作總社聯合制定了《2024年湖南省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工作落實過程中如有任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省農資打假聯席會議辦公室聯系。聯系人:省農業農村廳法規處孟慶科;電話:19911341341;郵箱:4417885@163.com。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湖南省公安廳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湖南省供銷合作總社
2024年6月11日
2024年湖南省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
做好2024年全省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深挖嚴查、標本兼治、打防結合,充分發揮聯席會議工作機制作用,凈化農資市場,維護農民權益,為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入開展農資排查整治
1.開展集中排查整治。圍繞春耕備耕、春季田管、三夏、秋冬種等重要農時節點,盯準重要區域、主要品種和新業態經營行為,對轄區內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資質、產品質量、購銷臺賬、產品標簽等開展全面排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立即清理下架。同時采取進村入戶等手段,從農資使用端倒查發現假劣農資違法線索,通過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群眾走訪等方式,主動提高問題發現率(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大農資“忽悠團”整治力度。農資“忽悠團”一般指采取走村串戶、流竄推銷等方式兜售假劣農資的團伙,他們會組織農民群眾聚集、聚餐、培訓,以優惠打折、贈送禮品等名義誘導農民群眾購買假劣農資。針對農資“忽悠團”流竄作案、假劣種子跨區銷售等問題,引導地方特別是鄉鎮加強對農資展銷活動的管理,及時掌握主體信息、產品信息等,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活動,壓縮不法分子活動空間,堅決鏟除農資“忽悠團”滋生土壤(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農資產品監督抽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圍繞使用量大、合格率低、風險隱患高的重點農資品種,開展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加大對種子、農藥、肥料、獸藥流通環節抽檢比重,加快抽檢工作節奏,及時公布監督抽查結果,開展飼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預警監測和飼料企業現場檢查。將在監督抽查中發現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主體納入重點監管對象,推進農資產品省市縣抽查工作協同聯動,結果及時共享(省農業農村廳負責)。按照2024年國家監督抽查計劃,對復合肥料、磷肥、氮肥、鉀肥、有機肥料、泵、機動脫粒機、玉米聯合收割機、播種機械、移動式烘干機、農用地膜等11種農資產品開展重點抽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將群眾投訴舉報、排查發現隱患、新聞媒體曝光的產品、企業和上一年抽查不合格產品列入必檢范圍,線上農資產品也要納入監督抽查范疇。及時公布抽檢結果,對不合格產品開展執法查處(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規范網絡銷售農資行為。督促電商平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對互聯網銷售農資的管理,組織電商平臺開展自查清理,對于資質不全、違規銷售的責令整改,確保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購銷臺賬、產品質量等要求。嚴格執行不得利用互聯網經營限用農藥的規定,不得違法違規將種子銷售至適宜生態區外。對媒體曝光、投訴舉報等發現的線上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嚴厲打擊農資違法犯罪行為
5.開展農資執法專項行動。以“湘劍”護農執法行動為總抓手,積極落實農業農村部“綠劍護糧安”行動要求,重點圍繞農資產品質量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深入開展以“訂單農業”為名設騙局坑農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打擊各類坑農害農違法行為(省農業農村廳負責)。落實國家“昆侖2024”和湖南省“安康一號”專項行動要求,突出打擊重點,深入排查線索,強化案件偵辦,嚴厲打擊涉刑犯罪活動(省公安廳負責)。落實省委1號文件部署,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違法行為,確保農業生產用種安全(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參與)。開展農膜聯合監管執法,全面排查整治生產銷售非標地膜和不按規定回收廢舊地膜等違法行為,依法加大監管和打擊力度,嚴禁非標地膜入市下田,有力推進地膜科學使用回收(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嚴懲農資違法犯罪。積極推動日常監管與執法辦案有效銜接。對交辦函告、巡查檢查、監督抽查、投訴舉報、媒體報道等途徑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從嚴從快查處。對涉嫌生產假劣農資、忽悠行騙坑農害農的,要上挖源頭、下追流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對涉及面廣、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切度高、造成重大農業生產事故等制售假劣農資案件,要強化全鏈條辦案意識,加強農資案件串并辦理,全面調查取證,集中偵破一批農資大要案件,要采取掛牌督辦、集中辦案、聯合查處等方式,限期徹查(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發揮典型案例震懾作用。公布全省農資打假執法典型案例,激勵各地各部門抓好農資執法工作。組織各地各部門集中曝光一批違法行為典型、社會影響惡劣的農資違法犯罪案件,發揮警示震懾作用。通過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集中銷毀假劣農資、邀請人大代表觀摩庭審等形式,展示依法從嚴懲處農資制假售假違法犯罪的工作成效和決心(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農資打假能力建設
8.加強農資執法信息化建設。推進全省農業綜合執法監管平臺建設,實現平臺賦碼功能,在全省推廣應用“農業執法通”系統,進一步規范現場執法、執法流程、業務學習、文書制作和數據報送,實現在線即時監督監測和指令下達,執法全過程實時監督和指導,帶動提升執法監管水平(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9.提升農資執法辦案能力。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農資質量執法協作聯動機制、信息共享機制、行刑銜接機制,積極探索綜合執法與行業監管協作模式和合作機制,推進綜合執法與行業監管深度融合。組織開展執法練兵競賽活動,組建全省執法培訓教員庫,聯合舉辦執法骨干培訓班,進一步提升農資執法能力(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公安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農資監管機制
10.落實農資審批和認證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落實農資審批和認證事中事后監管。嚴格落實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農作物種子、農藥、獸藥、飼料生產經營許可,肥料登記等農資審批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對綠色高效的農資產品,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推動提升審批辦理時效(省農業農村廳負責)。落實國家農作物種子和農機產品認證有關工作要求,鼓勵種子企業獲得認證,提升種子質量和種子企業管理水平,加強農機產品認證機構監管和農機鑒定工作信息公開(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推進農資溯源管理。在提高全省農資產品生產供應保障能力的同時,加大力度指導農資生產企業不斷提高信息化水平,推進主要農資產品追溯體系建設,落實電子追溯碼識別制度,健全完善種子、農藥等農資質量追溯,全面推進獸藥二維碼追溯監管(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健全供銷合作社系統經營主體農資商品質量進貨檢查驗收制度、農資商品倉儲保管制度、銷售臺賬制度,在進、銷、儲三大流轉環節,建章立制把好關口,推進農資物聯網應用(省供銷合作總社負責)。
12.推進農資領域信用監管。推進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分級分類信用監管體系建設,對監管對象實施差異化、精準化監管,完善違法信用聯合懲戒作用。發揮農資行業協會作用,鼓勵協會對成員企業開展信用評級評價,示范引領全行業構建誠信自律的良好氛圍(省農業農村廳牽頭、其他相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配合)。
13.強化社會監督。暢通農資打假舉報電話、網絡舉報信箱等投訴舉報渠道,有條件的地方建立投訴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反映假劣農資問題線索。依托行業協會、公益組織、新聞媒體等力量,強化農資領域社會監督和維權服務指導(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暢通放心農資供應渠道
14.發揮供銷社主渠道作用。依托供銷合作社系統農資經營網點、為農服務中心、莊稼醫院等,擴大優質農資供應覆蓋面。落實好農資淡儲任務,更好發揮供銷合作社系統農資供應主渠道作用,做好農資保供工作,及時向社會發布2024年全省供銷合作社系統農資保供重點企業名單,樹立系統優秀企業形象,讓農民能夠及時用上放心優質農資(省供銷合作總社負責)。
15.豐富農資打假宣傳形式。依托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組織各地深入鄉村、走進田間地頭,向農民群眾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普及農資法律法規、農資識假辨假知識,認清假劣農資的危害,有條件的地方組織開展常態化專業培訓。全面落實農業綜合執法機構與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結對子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宣法釋法活動。創新宣傳載體,利用短視頻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扎實做好提醒防范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狠抓農資打假任務落實
16.壓實地方責任。各市州、縣市區有關部門要從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戰略高度出發,堅持底線思維、極限思維,堅決扛起農資打假責任,狠抓工作落實,下大力解決農資生產、流通等環節突出問題。加強上下聯動,對上級重視、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及時核查(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強化溝通協作。發揮農資打假聯席會議工作機制作用,加強部門間農資打假信息交流、情況通報、檢測鑒定和案件移送,形成農資打假工作合力。對發現跨區域的假劣農資問題線索,強化協同辦案、區域聯查、跨區協查。持續跟蹤重點案件辦理進度,督促依法查處并及時報送辦理結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8.確保工作實效。加強工作調度、分析研判、信息宣傳,綜合運用激勵手段和督促機制,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根據質量督察考核工作部署,做好農資打假指標設置和打分等工作,客觀評價各地農資打假日常工作開展情況、執法辦案成效等,確保地方農資打假屬地責任壓實、各項打假任務落地見效(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