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廈門市2024年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廈門市2024年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推進廈門港航貿一體化發展,結合廈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福建以及廈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在福建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致廈門經濟特區建設40周年賀信重要精神,落實省委、市委深化拓展“深學爭優 敢為爭先 實干爭效”行動部署,堅持改革創新,持續優化廈門口岸營商環境,奮力將廈門港建設成世界一流港口,打造成為新發展格局節點城市。
(二)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開展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全面提升我市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促進我市港口高質量發展,打造口岸營商環境示范高地,發揮輻射帶動作用。跨境貿易指標在國家營商環境評估中保持標桿城市前列,為全國口岸營商環境建設作出重要示范。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創新提升進出口全鏈條貨物通關效率
1.進一步提升鮮活農產品通關效率。在廈門口岸建立鮮活農產品通關“綠色通道”,實施7×24小時預約通關保障。(廈門海關)
2.深化區域物流一體化。進一步推動廈門海運口岸發展,推廣使用“離港確認”模式促進多式聯運發展,擴大進口貨物“離港確認”試點模式到更多港區。(廈門海關,廈門港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協同加強海關技術機構檢測能力建設。強化實驗室管理系統運用,推進實驗室檢測業務全流程無紙化。補充取樣送檢環節的實驗室接單、檢驗流程節點信息,實現貨物檢驗檢疫信息查詢功能,便利企業查詢進展。(廈門海關,自貿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提升查驗貨物通關效率。推廣進口貨物查驗“卸船分流”、出口貨物查驗“入卡分流”模式至海滄港區,加快通關效率。探索進一步壓縮碼頭進口提箱、出口集港作業時間。(廈門海關,自貿委,港務集團、遠海碼頭按職責分工負責)
5.提升支線船舶出口通關水平。支持福州-廈門公共支線平臺通關便利,完善海峽快線等內支線運營,探索推動調整平臺通關申報模式以滿足集約化操作需要,提升裝載靈活度。(廈門港口局,港務集團,廈門海關,自貿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優化促進外貿新動能產業貿易便利
1.進一步提升跨境電商支撐服務能力。全面推行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款電子支付,率先參加全國跨境電商稅收擔保電子化試點,提高繳稅便利化水平。優化跨境電商作業模式,參與跨境電商跨關區進出口退貨試點。(廈門海關,自貿委,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支持加工貿易企業信息對接共享。鼓勵支持企業使用ERP(企業管理系統)/WMS(倉庫管理系統)系統與海關系統相對接。實施航空維修企業生產管理系統與海關聯網監管改革,助力廈門一站式航空維修平臺建設。(廈門海關,自貿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進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車及鋰電池出口。完善汽車裝箱作業服務,提升新能源汽車產品出口通關便利。優化鋰電池包裝檢驗監管便利,依托企業自檢自控體系,實現關企對出口鋰電池包裝“共同檢驗”,創新開展出口鋰電池包裝“形式備案”,海關提前實施形式審查并指導企業合規出口。(廈門海關,港務集團、遠海碼頭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探索完善碳足跡服務體系。制定碳足跡標識認證管理工作機制,啟動建設碳足跡公共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產品碳足跡核算、認證等一站式服務,提升企業外貿競爭力。(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數據管理局,廈門產權交易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5.支持跨境電商新業態發展。支持綜合保稅區退貨復出口業務常態化開展。打造出口跨境電商物流協同數字化提升系統,實現跨境電商貨物申報、入場作業等信息實時跟蹤。做大1210出口業務規模,擴大跨境電商、一般貿易等多種貿易方式集拼規模,實現多業態在綜保區內同柜集拼。(自貿委,廈門海關,市商務局,港務集團、海投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強海關監管場所功能服務。推動翔安海翔碼頭獲批指定監管場地,加快推進國際郵輪母港監管中心申請快件運營資質,服務提質增效。〔市商務局(口岸辦),廈門海關,港務集團、象嶼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7.完善海滄港綜保區非申報通道。完成海滄東查驗場非申報通道硬件改造。推動開展海滄港綜保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試點業務,實現一般納稅人貨物、跨境電商貨物通過非申報通道便捷進出。爭取綜合保稅區實現保稅非保貨物區內互轉、非保貨物區內直接流轉等政策落地。(自貿委,廈門海關,市商務局,港務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8.加大集裝箱式鋰電池運輸服務力度。加大宣傳力度,推廣完善廈門港集裝箱式鋰電池的海上運輸安全指南,提升集裝箱式鋰電池出口貿易服務。(廈門海事局,自貿委,廈門港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提升海鐵聯運暢通水平。加快遠海鐵路專線建設完工,解決鐵路進港“最后一公里”問題。探索前場多式聯監管中心智能化建設。推動鐵路與港口的聯運數據對接。提升廈門高崎站場的集裝箱和出口汽車海鐵聯運能力。(市鐵路建設指揮部、廈門港口局、港口高質量發展指揮部,港務集團、遠海碼頭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進一步大力支持服務貿易與貨物貿易融合發展
1.培育優質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揮優勢,建立完善信用培育重點名單,更好地服務生產企業和中小微外貿企業。(廈門海關,市商務局,自貿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支持服務貿易發展。支持“單一窗口”增加服務貿易板塊,推廣廈門市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事項申請受理系統應用,為企業提供一站式線上申報。推動“單一窗口”功能向口岸物流、貿易服務等環節拓展,逐步覆蓋國際貿易管理全鏈條。(市商務局,自貿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大技術性貿易措施評議及應對力度。完善廈門技術性貿易措施信息網,實現對美國、歐盟等64個貿易對象國(地區)全覆蓋。開展專項技貿措施培訓,每季度征集特別貿易關注議題,每半年對技術壁壘重點企業開展調研,每年開展技貿調查,為企業破壁出口保駕護航。(市商務局,廈門海關,市市場監管局、電子口岸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4.優化跨境貿易金融服務。加強與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合作共享,助力銀行保險機構完善風控模型、優化審核效率。深化廈門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的海運費境內外匯劃轉支付平臺應用,提高企業付匯效率。推廣“環球供應鏈與離岸貿易金融服務平臺”應用,提升金融服務質效。(自貿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廈門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深化多式聯運“一單制”試點。推動出臺多式聯運“一單制”服務規范標準,推廣“一單制”業務應用范圍。支持開展鐵路單證相關金融服務試點,進一步豐富場景應用。(自貿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廈門監管局,港務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6.促進港口綠色低碳發展。繼續推進岸電建設項目,完善碼頭岸電布局,提升岸電使用率。引導港區使用輕型高效、綠色低碳的裝卸、運輸設備和船舶。(廈門港口局,港務集團、象嶼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7.提升航運物流企業融資便利。升級“港航信易貸3.0”,擴大平臺覆蓋面,支持信用良好的港航企業獲得更低成本的融資。(廈門港口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進一步賦能提升口岸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扎實推進貿易無紙化。繼續實施電子提單應用,鼓勵船公司和港口企業等在更大范圍開展基于區塊鏈等技術的無紙化換單。推動碼頭至堆場進口空箱調撥的設備交接單電子化,提升港航物流類單證無紙化。推進碼頭費用的電子發票專票應用。(自貿委,廈門港口局、市交通局,港務集團、遠海碼頭按職責分工負責)
2.擴大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臺應用。深化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功能,推廣“機邊分流”模式,加強各類經營主體之間信息互通,促進航空物流全鏈條信息集成。(自貿委,廈門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升口岸數字化服務。推廣廈門數字口岸平臺的功能應用。依托廈門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成金磚國家服務專區,為企業提供資訊、通關、物流、數據等特色服務應用場景。〔自貿委,市商務局(口岸辦)、金磚辦,廈門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建成海上運輸“單一窗口”。建成海上運輸“單一窗口”,便利船舶快速通關,實現海上運輸全環節的數字化管理與服務,拓展口岸公共信息服務生態圈。(廈門海事局,自貿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進智慧港口建設。推進碼頭及堆場作業設備智能化改造。推廣全智能化碼頭生產操作系統(ITOS)應用至海天碼頭、嵩嶼碼頭。(廈門港口局,港務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6.提升智慧綜保區監管服務。升級改造智慧綜保區監管服務平臺。探索開發區內外保稅維修ERP聯網監管和保稅維修固廢銷毀全程可視化錄證系統。(廈門海關,自貿委,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促進監管貨物跨區流轉“無感通關”。持續推廣智能電子關鎖在監管場所的應用范圍。推動廈門與香港“跨境一鎖”轉關模式應用,實現香港至廈門快件貨物在粵港公路口岸“不換車、不換鎖”自動快速驗放,拓展廈門國際物流通道。(廈門海關,自貿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8.加強口岸通關科技信息賦能。研發投用空港“同心·放心飛”和“同心·安心達”邊檢數據融合比對系統,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通邊檢、機場、航司、安檢數據壁壘,提高出入境人員數據申報、比對、核驗效率,提升旅客通關效能。〔廈門邊檢總站,市商務局(口岸辦),翔業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進一步協同規范和降低進出口環節稅費
1.持續推進落實《清理規范海運口岸收費行動方案》。認真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健全完善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公示制度并及時更新,目錄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加強進出口環節價格收費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未落實優惠減免政策等違法違規收費行為。〔市商務局(口岸辦)、廈門港口局、市交通局,廈門海關,自貿委,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進一步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行為。引導口岸收費主體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及時公示收費標準、服務項目等信息并動態更新,并拓展至跨境電商等新業態,增強口岸收費透明度。〔市商務局(口岸辦)〕
3.降低口岸物流成本。繼續實施港口費用優惠政策,延續貨物港務費、引航費降費標準。持續推廣自助鉛封機的使用。(自貿委,廈門港口局、市發改委,港務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進一步改進提升廣大企業和社會公眾獲得感滿意度
1.加大高級認證企業培育和便利政策供給力度。對產業鏈供應鏈龍頭企業、外綜服企業、地方重點企業、專精特新等企業開展信用培育,爭取廈門關區AEO企業突破至200家。推動出臺AEO企業綜合性優惠政策和便利措施,持續增強企業獲得感。(廈門海關,市商務局,自貿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健全完善口岸協商機制。發揮廈門港港航聯席會、廈門口岸工作聯席會議、廈門航空港管理委員會作用,吸納具有代表性的民營企業參與。組織成立廈門港口物流效率提升小組,常態化渠道收集梳理經營主體的意見建議,定期召開會議予以推動研究解決,進一步提升企業獲得感、滿意度。(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試點郵輪船員體檢便利新模式。推廣海事、海關、郵輪公司的郵輪船員“一檢四證”便利做法,實現船員“一次體檢,一次出證,三方通認”,提升船員登輪體檢的效率與便利。(廈門海事局、廈門海關,自貿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行極簡海事政務服務。對船舶名稱核定、船舶登記簿信息查詢、船舶所有人法人代表變更等符合條件且成熟的項目推行極簡海事政務服務,實現簡易、高頻海事政務事項極簡辦、即時辦。(廈門海事局)
5.優化跨境航空貨運企業扶持。通過信息化手段建立起高效、有序、公開的補貼管理機制,讓符合條件的跨境航空貨運企業掌握申領補貼時機,并將傳統的書面申報轉化為線上申報,提升補貼資金撥付效率。(市交通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提升高崎機場國際中轉便捷性。深化持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和24小時內國際聯程機票,過境前往第三國或地區的旅客免辦邊檢手續政策在廈落地見效。持續優化旅客通關流程設置,將國際轉國際旅客通行時間最快縮短至10分鐘內,提升高崎機場國際中轉便捷性。〔市商務局(口岸辦),廈門邊檢總站、廈門海關,廈門航空,翔業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7.提高政企服務質量。進一步提升企業咨詢服務,提高企業在門戶網站上業務咨詢的回復速度與質量。發揮商協會作用,強化行業調研,針對企業反映的痛點難題,協同推進解決。(廈門海關,自貿委,廈門報關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保障
強化專項行動任務落實,進一步發揮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廈門港口通關環境優化提升工作專班作用,統籌協調,各成員單位齊抓共管、協同推進,并建立工作專人負責機制,細化任務分工,按時間節點做好任務落實,定期匯總工作任務推進情況。遇到問題應第一時間上報各相關工作專班研究解決,形成良性工作循環,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附件: 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項目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