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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關于組織開展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 (蘇市監標函〔2024〕122號)

   2024-04-23 509
核心提示: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激發企業在標準、技術、服務及管理互動發展方面的創新活力,培育一批以標準引領高質量發展的先導型、創新型標桿企業,提升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根據市場監管總局印發的《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管理辦法(試行)》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現就組織開展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激發企業在標準、技術、服務及管理互動發展方面的創新活力,培育一批以標準引領高質量發展的先導型、創新型標桿企業,提升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根據市場監管總局印發的《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管理辦法(試行)》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現就組織開展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近3年正常經營生產,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突發環境事件、網絡安全事件,未發生嚴重食品安全違法、嚴重質量違法、稅收違法等行為,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  

(二)嚴格執行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企業應當通過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自我聲明公開標準,企業公開的產品、服務的功能指標和產品的性能指標不低于推薦性標準要求。  

(三)注重實施標準,有良好的標準化管理和工作基礎。  

(四)標準化工作在提升企業生產經營效益和核心競爭力方面取得較好效果。  

不符合基本條件的企業不得參加標準創新型企業評價或認定工作。  

二、申請方式  

(一)企業對照標準創新型企業(初級)評價指標體系、標準創新型企業(中級)認定指標體系、標準創新型企業(高級)認定指標體系進行自評估。其中,標準創新型企業(中級)認定指標體系中的江蘇省“特色化指標”詳見附件。  

(二)企業按住所地原則在標準創新型企業全國統一信息平臺(https://www.esib.org.cn/)進行標準創新型企業申請。企業注冊登錄信息平臺后,選擇申請標準創新型企業級別,根據相應級別認定指標體系填報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同時須按要求上傳承諾書,確認后提交。  

(三)首次申請標準創新型企業時,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條件對應選擇申報標準創新型企業的級別。企業后續申請認定時,應當按照梯度培育原則,逐級進行申報。  

三、申請時間  

(一)申請標準創新型企業(初級)的企業,可選擇任意時間在信息平臺進行填報。  

(二)申請標準創新型企業(中級)的企業,2024年申報截止日期為5月31日。  

(三)申請標準創新型企業(高級)的企業,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在信息平臺設置的申報開放時間進行填報,原則上每年下半年開展標準創新型企業(高級)申報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開展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是助力企業科技創新成果產業化、市場化和國際化推廣應用,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創新舉措,各地要提高認識,列入年度重點工作內容,結合地區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實際,統籌推進培育工作。  

(二)加強指導。各地要運用信息平臺建立本地區標準創新性企業數據庫,加快構建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做好創新型企業的培育推薦和監督管理,加強服務對接和監測分析,跟蹤培育成效,針對性地制定政策,做好精準服務,指導企業提升標準創新能力。  

(三)注重實效。各地要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創新工作形式,主動聯系幫扶企業,保證申報材料完整、真實、準確。適時組織編寫標準創新型企業優秀案例集,宣傳推廣標準創新型企業(中級)、標準創新型企業(高級)的成熟經驗,提升培育實效。  

聯系人:省市場監管局標準化管理處梁彪,聯系電話:025—86375056。  

附件:   標準創新型企業(中級)認定指標體系特色化指標.doc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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